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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华女多年前与一名公民结婚后,搬到纽约居住,但其丈夫在七年前去世,因错失了公民遗孀两年内申请绿卡的机会,她只能暂时回国……
几年前持旅游签证重返美国后,重新上诉申请绿卡;
因无证在美国生活,整日担惊受怕,她称自己备受煎熬
;移民律师对此表示,当事人或需等到公民孩子年满21岁,才能为她重申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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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华裔女子在皇后区法拉盛一场移民政策大趋势 论坛上求助,称自己虽与公民丈夫十多年前结婚,并育有一子,但因语言不通、不了解移民法规,从未收到丈夫声称为她办理婚姻绿卡的面试通知。
随着丈夫2013年突然离世,该女子又错过了公民遗孀两年内申请绿卡的机会,她只能先返回中国;后来她持旅游签证与孩子再度返回美国,并上诉重新申请绿卡,陷入漫长等待中,因无证一人在美国独自扶养孩子,她说,自己每天陷入焦虑中,询问律师如何能快速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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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律师表示,该女子因不了解美国的移民法律,无法提供已离世丈夫为她申请婚姻绿卡聘请律师的信息,代理律师只能先通过向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申请该女子的移民卷宗,并从中查看当局是否有过失或不当行为,再进一步申诉。
若求助者因自己搬家更改地址后,未能及时告知移民局,则视为申请者自动放弃绿卡申请,不属于当局出现任何工作过失;他说,纽约有许多无证移民在当地生活,有当事人甚至几十年不敢出法拉盛,连交通违规都不敢犯,就怕被移民局发现自己是无证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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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该女子的孩子是美国公民,除非孩子独立生活出现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情况,否则也不能为母亲申请I-601或I-601A豁免。
若该女子错过公民遗孀两年内申请绿卡的机会,上诉成功机会不大,但可等到公民孩子年满21岁后,再为她申请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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