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纽约贾律师的第1682篇原创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已跃然成为国际投资的主要载体,成为世界经济的增长引擎。近年来,许多中国的公司都开始在美国开设关联海外机构或办公室,规划海外布局新战略。对于这些跨国公司而言,调派经理级别高管和专业人才到美国来建设子公司是至关重要的一步。为了帮助这些“探路者们”在美国拥有合法的工作身份,跨国公司常为他们提出L-1签证申请
L-1签证为非移民工作签证,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申请。一般情况下,跨国公司高管在取得L-1身份后,在美国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管理工作后提出EB-1C移民申请,来获得长期留美工作身份。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分享一则近期的L-1签证转EB-1C绿卡的成功案例,让各位申请人更好地了解L-1和EB-1C的申请资质
L-1签证转EB-1C绿卡申请成功案例
客户G所在的N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小有名气的公司,其研发的应用软件大受客户好评。在中国市场大获成功后,N公司顺应市场全球化的潮流,着手进行海外布局,在美国境内开设关联海外机构,并将客户G派遣至美国工作。
N公司在为客户G准备申请L-1签证时找到我们,我所移民律师团队与N公司以及客户G进行了深入讨论,经过多次商议后最终为客户G量身打造了L-1转EB-1C绿卡的申请方案
相较母公司,N公司在美国境内开设的子公司规模较小,市场认知度也相对较低,在美国本土市场上仍是名不见经传的“萌新”。这种情况下进行L-1申请,移民局通常会对美国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商业发展计划以及被调派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在L-1申请阶段,我们首先向移民局证明了客户G在中国境内的母公司担任高管职位,并在该职位上已经工作了1年以上,符合申请的前提要求;随后,我们向移民局证明了N公司在中国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关系,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且通过商业计划书等文件证明了N公司在美国的短期及中期发展计划。最终,客户G的L-1申请在无补件(RFE)要求下顺利获批
客户G在2019年4月成功取得L-1A身份之后,我们于同年12月为其递交了EB-1C跨国公司高管人员的I-140移民申请,该申请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2020年9月)成功获批。我们趁热打铁在2020年12月为客户T提交了I-485身份调整申请。由于移民局不提供对I-485申请的加急服务 ,为了避免移民局审理时间过长导致客户G的工作许可过期,我们在I-485审理期间,也成功帮助客户G取得L-1延期,做好了两手准备。最终,客户G的I-485申请于2021年10月顺利获批

在EB-1C职业移民申请阶段,我们向移民局证明了客户G获得了美国子公司的永久聘任,并详尽论述了其在工作中取得的杰出业务成绩;同时,材料中包含了其所在部门同事的描述,来证明客户G工作内容的复杂性。我们也在申请材料中向移民局证明N公司在美国的关联机构运营状况良好,且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成功打消移民局的困惑,使客户G的EB-1C绿卡申请成功获批。
律师视角:
通常,EB-1申请中要求美国(子)公司必须成立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因此,EB-1C审理过程中会对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进行重点考察。EB-1C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海外母公司和美国子公司均正常运作,同时作为高管的受益人对公司的管理起主要指导作用
客户G的EB-1C申请的成功获批,展示了从L-1签证转为EB-1C的跨国高管移民途径,尽管期间需要一定年份的积累和等待,但确实是一条可实现的途径。
由于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条件具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很难根据规定条件一概而论。我们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如果您有意愿申请该类别移民签证,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针对您的个人情况与律师预约免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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