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这样,当一件事件与自己无关,或对自己的利益侵害不大时,我们是鲜少会把它当回事,更不用说认真追究了。
我有个前同事,他是一个本分的D员,原先几乎事事都站在官方的立场,就算有血淋淋的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也会说,政府纵然有错,那也是没有办法,楼总是要盖,路也总是要修,我们要体谅。
后来,他听说有一条高铁路线要穿过离他小区不足200米的地方,结果他就开始急了,不仅没有体谅政府,还试图去市政府门口静坐上F。所幸他晚去了一步,到那时JC正抓人,他便灰溜溜地跑回家了。
他以及他邻居的所有努力和牺牲都未能阻止这条铁路的铺设。此后,我的这位前同事,再也没有对我说过那句“我们要体谅”。再后来,我辞职,便与他渐渐失去了联系。
人的立场的转变或对某个道理的觉悟,有时并不依靠教育或教化,而是来自个体自身的经历与感悟。就像我的这位前同事,先前无论我对他诉说监督政府的重要性,他也不以为意。我与他说的那些不幸,在他那里只不过是别人的一个悲剧。只有当他自己也遭遇了这样的不幸,才可能对这种愤怒有所感知。
一个人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在主观上无非是无意为之或故意为之。无意为之者,我们也无意埋怨或指责,人孰能无错,只要有反省的心,都善莫大焉。可恶的是有意为之者,在明觉的情况下,在大可不必为之的情况,依然打开远光灯。这就是一种恶。
当这种恶成了一个社会的普遍行为,而大多数人还不以为然时,就可能成为一种互害的循环。
这种互害的心理是十分可怕的,它可以蒙蔽一个人的心智,让人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情。比如,开车遇堵或开错道想变道,本是很正常的事情,若前车打了转向灯,后面的车大可以踩一下刹车,行个方便,即方便了他人,也方便了自己。但是,现实中,很多人却极少这样做。
我便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有时候因为不熟悉路况开错道,比如本来要转弯,结果却开到了直行线上,看到转弯车道上有个空位,便打出转向灯试图变道。此时,往往后面本来还安静停着的车就会冲上来,杀你个措手不及,如果运气不好了或者反应慢了,也就酿成了车祸,便又会徒增了许多人的不便。
因为一个人在公共领域的自私,从而导致被他侵害的人的反击,便形成了互害,继而扩撒到整个公共领域,使得其他成员的利益受损,继而又激发了他们的报复心理,结果是每个人都成了受害者。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人与人的相处,是基于一种信任、谦让的道德基础之上的,比如我刚才提到的变道,若是在正常社会,后面的车主可能首先想到的是他大概开错了道,让一下就让一下吧。但若是在互害的社会,后面的车主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大概要插队,怒气一下就上来了,踩在油门上的脚自然就踩下去了。
这种社会关系状态中,人人以为可以通过不遵守规则让自己变得更方便,眼前看似占到了便宜,但事实上,最终也会成为其他情境下的受害者。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圈套,套来套去,总会把厄运套到自己头上。
像是在大风中向窗外吐一口痰,总会被大风吹回到自己脸上,我们的所做的或所纵容的每一点“恶”,也总会像迎风吐痰一样,最终重新套回到我们的身上。
如果有人以为只要凭借自身的财富和权力就能跳出这“恶”的循环只要看看上海最近发生的事情,这恐怕也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梦想罢了。
为什么会这样?有一种观点认为:因为过去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而今变成了消费社会、陌生人社会,人们不再受乡规民约的限制,所以有机会表现出人性的“恶”。而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所著的《中国社会病》一书,则将社会病、互害型社会的成因,界定为民生欠账太多、相应的制度改革停滞不前。
我曾在网上看到一个段子:卖“化学牛肉”的,很可能所吃的就是毒大米;毒大米的生产商发了大财,举杯庆祝,喝下的却是工业酒精兑制的假酒;假酒公司的员工,为孩子买到的奶粉被添加了三聚氰胺;在奶粉企业食堂里,正在供给“化学牛肉”烹制的午餐……这大概就是变道硬怼无赢家的升级版吧。
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中的人。什么样的社会孕育了什么样的人民,什么样的人民也造就什么样的社会。人们常叹世风日下,可何曾想过自己也许就是这个社会链条中黑暗的一环。
人们骂着别人的无耻,却不屑自己的作奸犯科;人们看着别人投机取巧获利而红眼睛,却忘记了自己也常常破坏规则。社会的和谐需要强有力的制度和法律保障,更需要你我行为的正义和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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