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教师到政府官员,用了他10年韶华;从学者型官员到阶下囚,也用去了他10多年的时光。
在人生最宝贵的20多年中,重庆市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的人生由平步青云到一落千丈,实在让人感到遗憾和惋惜。
黄云作为学者型官员,在受贿时,不仅斯文,而且谨慎。他有一个“原则”,就是“不熟悉的人给的钱不收”。黄云的这种“受贿观”,其实是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易”相结合,也就是所谓的“朝中有人好办事”与“有钱能使鬼推磨”相媾和,在精神领域生出的一个畸形混血儿。这,就是黄云受贿案的典型性!
“黄区长身体一直不太好,会不会是生病了?”“我看不是病了,肯定另有原因……”
2008年3月底,重庆市九龙坡区召开全区干部大会。区长黄云的缺席,在与会干部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人们纷纷猜测这一非正常情况背后的真正原因。
事隔十日,真相浮出水面。2008年4月10日上午,经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证实,黄云因违纪违法已被市纪委“双规”。
黄云,1961年出生,早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拥有该学院和南洋理工大学双硕士学位,有10年的高校工作经历。34岁时,他担任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后历任沙坪坝区委副书记、区长,九龙坡区区长。
2007年,黄云因参与处理九龙坡区杨家坪拆迁发生的“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而备受舆论关注。
“他这个人比较有能力,适应能力强,为人低调且重感情,既有知识分子的清高,又有官员的智谋。”一位与他交往较深的官员这样评价他。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地方政界的专家型人才、青年干部、学者型官员,却没有逃出私欲的枷锁,最终被自己和熟人编织的权钱交易网套牢一生。
很多贪官有了前途,还想有“钱途”,他们的贪欲就像毒瘤,一旦萌发且遇到合适的环境,便会无休止地疯长。稍显不同的是,认识黄云的人,都知他这个人收钱有个“原则”,就是不熟悉的人给的钱不收,即便数额不菲。这可能与黄云平时为人比较低调含蓄,不喜欢过于直接、张扬有关。
2003年,重庆地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沙坪坝区作为重庆经济发展的重点,诸多房地产商都把目光锁定在这里。
沙坪坝区覃家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拿到了马家岩地块,准备建设会展中心。该公司老总的弟弟华旭(化名)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沙坪坝区区长的黄云,想请他帮忙。
“认识不久后我第一次送给黄云10万元,结果他第二天便将钱退还给了我。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他觉得我们还不熟悉。”华旭谈到与黄云的交往时回忆道。
华旭为了尽快与黄云建立关系,便不失时机地约黄云吃饭、喝茶,与黄云套近乎。2004年下半年,当华旭建设会展中心的申请最终获得区政府批准时,他给黄云送去了5万元的感谢费,结果黄云没有再推辞。
初次合作成功后,接下来的合作就顺利多了。2005年1月,该公司与另一公司联合取得了沙坪坝区一10万多平方米地块的土地出让权,并向国土局预交了7000万元征地款。同年3月,该公司向区政府申请退还预交征地款。随后,黄云给当时的区国土局局长打招呼给予该项目支持,并在报告上签署了同意意见。为此,该公司得到了区国土局3000万元的退征地费。
为了感谢黄云的帮助并在今后进一步获得黄云的支持,华旭在2005年初至2006年上半年,先后6次送给黄云累计11万元。
“权钱交易”的路上,二人关系愈来愈密切。2006年,该公司通过黄云再次获得某地块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时,华旭一次就给了黄云1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的“拜年钱”。
为了借助黄云手中的权力生财,开发商们使出浑身解数,丁光(化名)就是其中一位。
2005年5月,丁光曾请求黄云帮助他任职的公司负责开发的房产项目少退让建筑红线,并纳入危旧房改造享受优惠政策。事成之后,丁光得知黄云2006年3月前往印度尼西亚考察,便专程飞往印度尼西亚,在黄云下榻的酒店里送给黄云美元1万元。
黄云作为区长,不可能对有求于他的事情都亲力亲为,在为开发商谋利受贿的过程中,他有时也是通过一些下属完成的。为了维持这种利益关系,当这些下属有求于他时,他也不推辞。
2003年下半年,一位地产公司老总请黄云对其房产项目拆迁工作提供帮助,黄云便给该地产项目所在的某镇镇长打电话。按照黄云的要求,该镇长安排了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助拆迁工作,使拆迁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为了表示谢意,这位老总请黄云用餐时,送给其港币5000元。引人注意的不是这笔5000元港币的贿赂款,而是两年后该镇长和黄云间的一次往来。
2005年8月,该镇长在喜悦酒店请黄云吃饭,希望黄云帮忙将他的侄儿调入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该镇长饭前便送给黄云2万元。不出所料,在黄云的协调下,一个月后,该镇长的侄儿便如愿以偿得到了一份好工作。
为下属侄儿的工作都如此费心,更别说是为老部下女儿的工作了。沙坪坝区国土局局长王某自从黄云在区政府任职后,一直都是黄云的部下,两人私交很好。王某曾多次在黄云为开发商谋利中受黄云安排给予方便。2004年上半年,王某为了自己即将毕业的女儿就业问题找到黄云,希望黄云帮忙将女儿安排到区财政局工作。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用编审批程序必须经过区长黄云。”沙坪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这样说。
果然,黄云没有让王某失望。他通过与接收单位的协调,王某的女儿一毕业未经过招录考试,就轻松顺利地到区财政局下属的资金投资评审中心工作。王某非常感激黄云的鼎力相助,于2006年5月至8月相继给黄云送去了2万元人民币和8000欧元。
面对指控,黄云说得最多的就是“属实”和“无异议”。
黄云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我的行为违反了党纪国法,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以后我要认罪服法,好好改造。”同时,黄云和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黄云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2008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认定黄云的行为不构成自首,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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