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伦理吗
据《福布斯》杂志5月2日报道,德国有个小城市,叫哥廷根市,近日通过一项临时政策,允许女性每周周末在室内或室外公共游泳池裸露上身游泳。
报道截图
这事源于该市去年发生的一起性别认同纠纷事件。当时,一名女性游泳者在当地一游泳池裸露上身游泳,其他游泳者就抗议了,要求穿上上衣。
但这名“女性”说,我是男的啊,我不是女的。我的生理性别是女性,但是我是别者,是男的。所以可以和其他男性一样裸露上身。
尽管如此,那家游泳馆最终还是将这个顾客赶出去了,叫她以后也别来游泳了。
此事发生后,哥廷根市体育委员会发起一项建议,允许所有游泳者在该市室内和室外游泳池游泳时,可以不穿上衣。这是对女性的公平。
不过,这是一项旨临时政策,5月1日开始生效,8月底到期,且仅适用于周末时间。也就是夏天吧,冬天是不允许的。那要是冬泳呢,不有那女不平等了吗?
德国国内有一种流行的裸体主义文化,德国的许多桑拿房都是男女混用,且出于卫生原因,桑拿房要求顾客必须脱光衣服。
然而当地的许多居民认为这项政策还不彻底,称这是“有限的平等”。女性赤裸上身游泳的权利是有时限的,仅局限在周末而且只有几个月,这完全没办法和那些去游泳池或去公园时,随时随地“赤裸上身”晒日光浴的男人相比。
哎,还嫌不彻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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