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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菲  图源网络
北大天才少女田晓菲的青春岁月和爱情往事
文/小诌
我所了解的只能是那个小菲,一个与我同学四年的十八岁前的大学生,相交两年后她出国留学了,我则继续留在学校读研究生,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们通了很多信。她下笔与说话一样:滔滔不绝,字体又硬又认真又使劲儿,密密地紧靠在一块儿,好像生怕被漏出纸外,又象匆匆赶去做什么的样子,这早已熟悉而亲切的笔迹和字里行间饱满的激情无法让我觉出俩人的距离。再过两年我也到了美国,但我们一南一北,见面并不容易。那年夏季我去纽约,她正好拿到硕士准备转校,于是七月飞到纽约与我同住了一个多月,我们常在周末一起逛商场,九层高的macy一转就是四五个小时,直到饿花了眼,每一次必定买回一大堆衣服,大多却又在下一星期退回,开学之际我们各回学校,继续频繁的书信电话交流。
我们在一个特定的时空成为好朋友,那个环境已经变成了过去时,就象我们生活过的校园,无论我们怎样留恋,终是要迎进一批又一批新的主人,绝不可能随我们天南海北地移动,时空的力量无情而无可奈何。出来这么久,小菲必然改变了许多,她的所思所想所忧,其实早已超出了我了解的范围,从毕业的那个夏季在校园的三角地匆匆告别的那一刻起,我们开始踏入不同的生活,我们的友情,尽管为彼此珍惜,实际上也走到了尽头,所剩的只是过去的记忆。但我毕竟不想忘记,书上说那样的爱’comes only once in a lifetime’,与小菲十年的友谊,对于我来说,也是此生只此一回。
刚入学的头一星期照例是组织系里的新生熟悉校园。在图书馆的草坪上休息时一位同学指指远远坐着的一个女孩儿说:她叫小菲,还不到十四岁呢。我立刻好奇地偷偷看看她,怎么看怎么就认定她是一个十足地道的初二学生,肯定是十四这个数字作怪了。她看去简直象局外人,只是偶然“混进”了大学生的队里。她与别人稍稍拉开点儿距离,沉默不语,一头短发,印象中脸很小,肤色稚嫩而有点儿惨白,稍稍皱着眉头,一副十四岁少年少见的沉思样儿。
后来从校刊上知道她是特招的,很小就写诗,智商超常,我们中间有了一个“特殊”的人。因为不同班,我们很少接触,一次从窗口望见她穿着黄色的大衣走过,同寝室的王岚天真又严肃地说:小菲不愧是写诗的,连走路都有一股诗人风度。除了她的名声,大家对她其实一无所知,也因为她的名声,我们与她接触时很小心,不知道她是否清高不好交往,是否锋芒毕露给人造成压迫,但不久她那一脸一身的矜持,孤独,沉默 就被她的笑声冲得干干净净,暴露了十四岁少年的活泼。有一次我去学五楼上吃饭,恰逢她们宿舍为她过生日,隔着几张桌子,只见她独自一人又说又笑,颇有点儿旁若无人,我疑惑:那么一个端庄的人也会这么“疯”?
刚进入大三那个秋天的一个星期六的傍晚,她忽然到我们宿舍,问我想不想去跳舞,我在宿舍里并无特别的事要做,又被她那一身红衣一脸热热的笑容蛊惑,毫不犹豫地起身,到那时我们还很陌生。舞会散场,俩人边走边说,我原是心无城府的人,怕是说了很多换了她要搁在心里的话,于是她也显出健谈的本事,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绕着宿舍楼转了三圈儿,竟然意犹未尽,说了什么已经忘得干干净净,但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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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时到毕业,同一楼道里的人就常见我们站在走廊里,无视来来往往洗漱的人,一个永远微笑着,另一个不停地说,有同学问我:你们有什么好谈的,至于天天站在楼道里说?其实准确说是小菲在说,我只是听众。熟悉后话越来越多,从楼道,到三教,甚至谈进了食堂。周末的时候我们常常端着饭盆儿从学一到学二最后停留在学五二楼,边吃边说,直坐到六点食堂师傅过来擦桌子,渐渐地俩人变得形影不离,颇象幼儿园里亲密无间的小朋友。小菲很坦白她的虚荣心,说她很得意身边有个有模有样的女朋友,如果听到男孩子对她夸我一两句,她会真象夸了她一样,瞇起眼睛十分甜蜜满意地笑,还要对我叙述一遍,再咂咂余味儿,十分心满意足。
经常面对面交谈,我就注意了她的那双眼睛,小菲的眼睛并不大,细长,还近视,印象里从没见过别人有她那样浓密乌黑的睫毛,是因为她常常半瞇起眼睛,微皱着眉头看书吗?几乎没见她完全睁大眼睛,好像怕灰尘飞进去,又仿佛不情愿目光完全裸露在别人眼里,所以她总是透过卷曲的黑睫毛冲人笑笑,或静静地聆听,或随便盯着甚么书。这是一双将她的听众,将她审视的世界深深地带进她的心灵,却不让她的灵魂完全浮出的目光。
有机会仔细地看进她的眼睛,发现那目光异常清澈,明净,乌黑,透明,象一束光射出丛林,这双眼睛最宜恬静地笑,而小菲的笑容确实是她最美的部分。她有丰满,圆润,性感而充满欲望的嘴唇,笑的时候露出调皮的门牙,眼睛瞇起,很甜美,那可真是一张“野花似的笑脸”,这笑容迷惑了舍友,老师,同学,甚至包括系里厉害尖刻的秘书和门房严肃的老太太。我总觉得她的笑既不属于十四岁少年,又不是我们这个年龄的,她的笑比少年的笑多分沉静,少点儿单纯,比十八岁少女的笑又多分稚嫩顽皮而少点儿矜持。
她正是这样一个内外分裂而有点儿不和谐的人:单薄瘦弱的少年身体里藏着一颗早熟敏感,丰富沉重的心,这颗灵魂几乎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相熟之后,小菲再也不是“名人”,“小诗人”,“超常少年”之类的名词所能简单概括的了,毕竟这些只标明她有一个灵敏的大脑,与她这个人,她的个性,她的喜恶爱憎有什么关系呢?但家庭,社会,舆论往往将她框在这个框子里,她常常叹气,希望自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这么大的压力,也拥有同龄人的欢笑单纯,但她提笔写下一首首诗时,早已将自己排挤出普通人的行列,注定了要背负与超年龄的智能伴生的压迫,她早已不再只是为自己活着,也早已不能够与同龄人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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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成绩,入学,出名是一般学生生活的中心内容和主要的注意焦点,小菲完全该活得自在自足,但她所缺的恰恰是她这个人,这个年龄应该享受的轻松。她知道自己是幸运的,与生俱来的聪慧,灵气,丰富的想象力和从小到大一路的顺利使她相信一定有上帝自出生之日起就在保佑她。我们都不信真有一个高高在上的上帝在天上主宰人的命运,或者说是一种无形的精神,或者灵魂深处的声音。她说有时候独自躺在黑夜里,就能够听到这个声音跟她对话,望着她此时严肃幽远的神情我才觉得她不是一个容易了解透彻的人,她有太强的自我意识与责任感,好像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原是担负着特殊的使命。她让我想起周国平关于天才的感想:天才区别于常人的不是智力,不是勤奋,而是一种使命感,也许他自己也说不清这使命感究竟是甚么,但是却始终存在,并且常常出其不意地叮咛他,折磨他,这是一种责任心,不是对他人,对人类,而是对自己的生命的责任心。
几乎无法遏制的责任感使小菲不能活得十分轻松自在,她好像被一股魔力驱使着去探索,去追求,去超越,去认同历史上的天才和小说世界中的人物;她那么真切地投入,那么真实地理解,那么强烈地认同他们,有时候几乎不能分辨她与文学世界的区别。实际上她常常只能从小说中找到自己的同类,从《简爱》,《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呼啸山庄》,到《飘》,《远大前程》,我都找到小菲的影子。她象《弗洛斯河上的磨坊》里的Maggi一样过于意识自己的生命,一样因过多的生命思索,因沉重的责任感而承受着与自己的年龄身体绝不相称的精神压迫,不过小菲比Maggi色彩鲜明得多;在小菲身上,也可以找到Catherine与Scarlet的饱满的激情与孩子式的任性固执。有一次为了把一张照片装进相框,她拆了装,装了拆,重复了十几次,搞得我都心烦了她还不罢休,一定要坚持尽善尽美,这是她做事读书一贯的原则。
在朋友面前,小菲常常变得毫不“诗情画意”,也毫不“淑女”,行事的大胆任性令人可气又可笑。大学本科生的宿舍十一点之后就关门,有一年暑假的一个夜里,她竟然把被单绑在二楼厕所的铁栏杆上,钻过全楼这一处唯一的“漏洞”,顺着垂下的被单溜出去,却只是为了疯玩儿,提起此类“劣迹”,她充满了写出杰作的兴奋得意,毫无半点羞愧。在她自律,自持的基调中潜藏着“叛逆”的野性,如果需要,小菲有胆子冲破一切规范,至于后果,那是“清醒”,“冷静”之后才去考虑的。
淘气时的小菲能想尽招数让自己从恶作剧中获取最大的快慰。学校食堂开饭在四点半到六点之间,晚自习回来常常要饿,所以我时常买点儿点心放在宿舍里以备不时之需,有一次我和小菲吃过晚饭回来坐在宿舍里跟人聊天儿,一会儿我发现她背对着我站在门口的碗架前一声不吭,我有点儿好奇,看她那样儿也鬼鬼祟祟,就问:小菲,你干吗呢?她鬼头鬼脑慢慢回过头,一手正往嘴里送下最后一口嘎哩饺,一手托着我的蓝碗接着掉的碎渣,冲我眯着眼睛笑,满脸诡计得逞后的坏样儿,那因这“灵机一动”而得意万分的神情在她脸上开出一朵灿烂夺目的花儿,那毫无遮拦射向我的目光分明要将我的反应也当做甜点吞下去,她知道那两只香喷喷的嘎喱饺是我特意留作夜宵的,她现在又不饿,这不是成心捣乱吗。
我站在那儿,又惊又气,却哑口无言,睁大了眼睛盯着她满嘴蠕动着咽下我的点心。她恶作剧的本事当然不只是用在气我,让我“心疼”没吃到的夜宵,她也会想法儿抓住机会替我出气。有一次她在校园里偶遇我曾一见钟情却遭到冷淡的男孩儿,逼他借小摊贩的摊子为她做只煎饼果子,当他用功而笨拙地讨好她时让小菲伶牙利齿地给奚落了一通,使他几年后仍对她的“利害”记忆犹新,不过也佩服她对朋友的“侠肝义胆”。她的姐们儿义气我心领了,但她不知道我当时仍然喜欢他,她锋芒的结果是我躲在蚊帐后悄悄落了几滴伤心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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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多是聊天儿,但不知怎么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她皱着眉头看书的样子。不知是天生还是读书多的缘故,小菲阅读速度极快,而且吸收迅速,拿起一本书就象海绵扔进水里,捞出来肯定沉甸甸的,可以称得上“博闻强记”。记得有一次坐在我们宿舍,她随手拿起桌上一本要我看毫无趣味的书,翻开第一页人立刻象进入了另一个时空,看得旁若无人,于是出现这样一个画面:嘈杂拥挤的宿舍里坐着一个安安静静,眯着眼睛,稍偏着脑袋,瘦瘦的手指捏着书,心神显然躲进了书中专心思考的小姑娘。后来我问她这种书这种时候看得进去吗,她说她爱看书,只要是文字,什么都行,而且只要翻开书,她的耳朵就暂时“聋”了,对这种本事,我只好自叹弗如了。她大概前生是个书虫,就喜欢把书啃成一堆白白的书屑;兴琼瑶的时候她能够两三个小时看完一本,而且居然能背出里面穿插的诗词,真不知她是怎么记的。四年级临考研究生时她们宿舍开始传看金庸,她不分昼夜地读了好几篇,说话作态一时熏满了豪侠之气,人有几天工夫也变得侠肝义胆,好像中了魔。
只有当她机械地吃饭,眼睛却紧紧盯着书的时候,小菲才显得有点儿不食人间烟火,但她绝不是书呆子,书呆子是被书迷惑控制了的傻瓜,常被书牵着脑袋走没有主见没有创造,小菲只是习惯于求知,犹如习惯于呼吸一样理所当然,读书对她从来不是机械的劳作,她的勤奋是“不可遏制的能量的释放”;她热爱文字为她创造的世界,她在其中能象一条游鱼一样自在而尽情地想象发挥;凡是她读过的书常被写满了感想,黑压压的象蚂蚁爬满了所有的空白,看看都要皱眉头。
小菲的文字功底非常扎实,在清凉的夜晚,我喜欢听她声情并茂地背出“春江花月夜”,“长恨歌”;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里夹一首“蝶恋花”好像信手拈来;假期在家兴之所至又会用文言给我写一封之乎者也文辞十分古董庄肃的信,读得我大气不敢出,半懂不懂又不好启齿提问,这些对她就象偶一为之的游戏。我觉得她象一棵未长成的树,拼命地吸收养料水分和阳光,永远不知足地长;她从不回头在走过的路上停歇,唯一让她着迷的是她仍然不了解的东西。对未知的贪婪,对创新的渴望使她有时候象中了魔;也许因为太善于吸收,她感觉自己尽管行文流畅,却难以写出风格,记得读过沈从文的小说之后,她一面感叹一面痛苦,她太渴望自己的文风能有质的飞跃,我以为她太着急了,一则她毕竟只有十五六岁,阅历很浅。性格是在深刻的人生体验中磨炼出来的;二则它又与人的性格密切相关,沈从文的文字空灵而蕴涵淡淡的忧伤,格调很平淡而略带疏离味道,小菲是一个充满欲望,对生活十分投入的人,加上正处于热情洋溢的年龄,恐怕很难写得豁达悠远。
大学校园永远在上演着一出出风格各异,纯洁幼稚,又毫无功利色彩毫无机心的情爱悲喜剧,几乎每个男女都或羞涩或大胆地爱过,爱情故事象万花筒,象魔方,由年轻的生命翻出无数的画面。在我知道的人生故事中,小菲的爱是最精彩的一出剧,一首诗,一篇故事,在我们相识相交的几年里,我一直觉得小菲用她的生活,她真实的生命体验写着一首完全属于她自己的诗,这首诗比她任何笔端下的诗都耐品味;如果把小菲比作大自然创造的一首充满灵感的诗,爱情则在诗中被发挥述写延展得淋漓尽致,是全诗的灵魂,它使整首诗可触可感,在爱中,小菲的真实内心,她对生命生活的强烈的欲望,她饱满得要溢出,炙热如火焰的激情,渲畅尽兴地流淌如林中急奔的溪流。
小菲的故事并无太大的波折,太多的情节,但她对每一点滴强烈的感受,忘我的沉醉,彻底的投入却不是很多人能企及的。同是青春初萌的大学生,一样生活读书在校园,彼此的经历能有多大的区别?但心灵的历程与对生命精微的感应却能够在他们中间划下鸿沟,使多数人在细品之下平淡乏味;小菲却将她的爱调成一杯浓烈的鸡尾酒,我目睹了她初恋的很多细节,我从此开始问一个不肯消失没有答案的问题:爱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吗?这世上又有多少人拥有这种能力?
大学四年里,小菲一直是一个“笑容可掬”,沉稳平和的同学,舍友,学生,没有人了解她用坚强的意志压抑着心中的激情,看不到她风平浪静的波面下的惊涛骇浪。刚刚进入大学二年级的一天在澡堂偶然遇见小菲,打过招呼后她忽然说﹕你感觉还好吧?当时我有点儿奇怪,回答了挺好之后却不明白她到底要问什么,其时我们还没有任何交往,面对她关切温热的目光我着实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成为好朋友之后她告诉我听别人讲过我很喜欢自己的班主任,而同一年里她也在不为任何人所知地,刻骨又绝望地爱着她的班主任,也许深品其中的苦涩,她对我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理解,所以有了浴室的那句问候,但平心而论,她的爱远比我的强烈持久,执着深厚。
大学一年级的那一年里,她无数次独自走过繁星满天的夜,或悄然踏着银白的地上昏黄的灯光,站在他住的教师楼下,就那样一小时,两小时不知疲倦,不懂寒冷地望着三楼那一窗灯光,其中的滋味儿只有她自己了解,她从未对任何人透露,也没有让他知道;当她坐在教室听他讲课,坐在他的宿舍听他讲音乐,她需要拼命地压抑;小菲用大学四年的时光,一个字一个字,一页页翻读着他;她的爱浓重如弥漫的满天飞絮,将他整个地包融了,在她眼中,他的完满没有,也不能被任何校园的矫情,虚荣,肤浅减少一分;当她爱上一个人,她既爱得彻底完全又细致入微。
大三的秋天他要出国,谁也不清楚这一走有没有归期,或许竟是永久的分别。他要走的前一天,小菲在教室里坐立不安,最后还是踏着微寒的十月的夜光去向他道别。再回到教室时我看她是一秒钟也坐不住了,于是俩人拿起书包一同向回走;这时候的小菲显然身心分了家,象一个游离于梦中的人,她的全部精神其实还专注于过去的一两个小时之内,我只有默不作声地陪着,听凭她带我走到他们最后分别的一棵树下;她沉默地靠着树干,眼睛又是那样半瞇着,迷离,恍惚,沉郁,望着前方不知什么地方,好像在拼命抓牢两年的情爱凝成的那一瞬间轻轻的初吻,再次回味鼓足了勇气冲出口的“我爱你”,让时光做一刻的停留,好让她将这美丽的记忆嵌进生命。
之后他们开始通信,我们的谈话也开始围绕着他。小菲常在我们去教室的时候看他的回信,她简直是舍不得读,她对他每一个笔迹,每一页信纸,信封,每一点内容的珍爱让我想象葛朗台抚摸他的金币的神情,也不过如此吧?她还小心地收藏着他写在一片片纸上的诗,小菲好像从诗中透视了他的灵魂,并象守财奴一样将它珍藏在生命的最深层;听她讲述他的目光,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音乐,他的诗,他的字,他的信,她所能记得的所有细节,我有那么久既无限羡慕,又绝对嫉妒,羡慕她有缘爱上这么一个“完美”的男人,嫉妒她能如此投入,如此炽烈地爱;一生能如小菲这样痴心痴情地爱一次,无论结局是悲是喜,无论过程是痛苦是快乐,都是一份足以骄傲的财富,是生活慷慨的赠予,在分配爱情上,我相信上帝绝对吝啬。我不明白是小菲生就一个戏剧味儿十足的人,还是受了文学的“毒害”,在我看来,小菲,文学,生活常压缩成一体,读她就是读精彩的情感小说,处处惊心动魄的心灵历险。
因为种种原因他们中断了联系。刚上大四的一天小菲忽然失魂落魄地来找我,只说了一句:他回来了。而且他结婚了。那一天小菲丢了一整串钥匙,丢得莫名其妙。表面上她仍然一如既往,也没再对我透露甚么,我只是从她心神不定的样子猜到些这突然的消息对她的冲击,直到一个偶然的事件终于冲破她筑起的防线,她久积的痛苦才得以渲泄。那一次约好我陪小菲去他的家里看看,恰好那天体操队全体被请吃饭,我不住地看表,知道可能失约,却不好走开;等我深感歉意地推开小菲宿舍的门,发现她正独自坐在桌边喝酒,用的是平时买粥的饭盆儿,桌上摆着两个空酒瓶;我根本没料到这样一个局面,吓得心咚咚直跳,这辈子也没见过这情景,我伸手抢那不小的“酒盆儿”:小菲,别喝了。她连头都不抬,淡淡地回了一句:我想喝。然后就不说话了。
我坐在旁边不知所措,这时候阻拦只能引起她更强硬的反抗;在尴尬的沉默中,我满眼惶恐地看她喝完桌上的四瓶啤酒,最后我干巴巴地想出一句话: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明白她绝不单单是为了我的不守信用才如此愤怒;我们在黑暗的校园中盲目地乱转,她终于靠在一棵树边,晕得动不了了了:我想见他,我想见他。她重复着这句话,眼泪却流下来。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她流泪,她平时从不肯暴露一点儿软弱。那时夜已很深,我只好找了一个男孩儿陪我骑车找来他,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等待。至今我也不能说完全了解她当时的心情,有些最深层的东西她只留给了自己,但我相信她的故事远比小说的饱满,热烈,色彩浓重,她那么真实地打开心灵去理解,欣赏,而终至于取包容,去爱着另一个生命,这其中不搀杂任何矫情。
田晓菲  图源网络
大学时有很多男孩儿对小菲衷情,我不知道其中是否掺有对声名的虚荣的追求,但我肯定所有这些异性都会被她的悟性与理解力所深深吸引,我认为这是她性情中最独特也最迷人的地方。当你面对她专注宁静地望着你的目光,你会不由得相信她有能力理解所有的人,所有的故事,你会不由得忽略她的年龄。很多人愿意将自己的内心向她敞开。同年级的一个男同学自视颇高,对周围的人基本是不屑一顾的态度,却有一次约了小菲去圆明园长谈,也许他认为小菲是唯一可与他平起平坐交谈的对象,这几乎令小菲也感到点儿意外。这种对人的极好的理解力源自她大量的阅读吗?不大清楚,但她确实利用过她的悟性和脑袋中装的故事小小地挣了点儿“外快”。
那是刚进大学不久,同学之间还不十分熟悉,她恰巧到我们宿舍玩儿,偶然兴起给人算起命,居然说得头头是道,末了还不忘给人两句“人生”忠告,讲得对方连连点头,惊叹不已,于是大家纷纷伸出右手让她看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当有人同意给她五分钱算一挂,她立刻兴头倍增,越发“灵感”勃发,一手接钱一手看相,最后喜滋滋带着几毛钱走了,后来我问她怎么对每个人都讲得出那么多道道,她说一半是基于对我们直觉的了解,另一半是从记忆的文库里搜出戏剧人物参考,再加上临场发挥想象;这一类随机的“创造”对她从不是件困难的事,就是一杯白水摆在面前作题目,她也能写出一篇文章。大学一年级的中秋聚会要求每个宿舍出一个节目,她就在散文阅读课上写出一个短剧,中英文相杂,给她们宿舍每个人都分配了恰到好处的角色,她自己扮演高大专制的地主婆,演出那天穿上不知从哪儿借来的臃肿不合身的黑棉袄?
作者简介
小诌,祖籍江苏,生长于西安,北京大学英语系本科加研究生,二十三岁出国,从此到处飘荡,生活就象踩上香蕉皮,滑哪儿算哪儿,喜欢各种人生故事,希望能写尽身边有意思的人;喜欢享受生活,希望永远有热情,有好奇,有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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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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