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顿勋爵(1834年1月10日-1902年6月19日)是英国剑桥大学历史系教授,享有盛名的历史学家和理论政治家,19世纪英国知识界和政治生活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著名的自由主义大师。
广为人知的自由主义名言“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使人腐败”,即出自他的著作《自由与权力》。
而下面这段极富洞见的至理名言,更是脍炙人口:
“每个时代,自由都面临着四大挑战:强人对权力集中的渴望,穷人对财富不均的怨恨,无知者对乌托邦的向往,无信仰者将自由和放纵混为一谈。”
阿克顿勋爵可谓人类历史中为数不多的深谙文明真谛的人,从他的思想深处,可以探索出人类自由传统的真正脉络。甚至在此后的一百年间,也很少有人能达到他的思想高度。

下面这些论述,均来自阿克顿教授的著述。

▌自由:人类良知的守护神
人们给自由所下的定义多种多样——这表明:在对自由的认识上,无论是在热爱自由的人们当中,还是在厌恶自由的人们之中,持有相同理念的人微乎其微。
自由所追求的事业也就是正义和德行所追求的事业——反对自由也就是反对正义和德行,也就是在捍卫错误和罪行。
权威和秩序只是维护人类眼前的现时利益——自由则是要维护人类永恒的精神利益。
自由能促使我们不受国家、社会、无知和错误的干扰而履行我们的义务。我们自由度的大小是同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摆脱为生存竞争所进行的搏杀以及与诱惑、性格发生的冲突这些障碍成正比的——这些障碍乃自由之内在敌人。
自由的本义:自我驾驭。自由的反面:驾驭他人。
自由是防止自己被他人控制的保障之法。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人们具有自我控制能力并因此接受宗教的、精神的熏陶:即具有受过教育、拥有知识、身心健康等素养。
自由与道德是密切相关、须臾不可离的。
自由作为道德问题的紧迫性,远远大于其作为政治问题的紧迫性。
自由是存在于幸福之外的其他世界的东西,它是一种义务的范畴,而非权利的范畴。它要求为了实现一种超现世生活的目标而付出痛苦、牺牲。如果没有这样的目标,那么,也就没有任何其他目标值得付出牺牲的代价。
自由是义务的存在状态,是良知的守护者。自由与良知相伴而生,相伴而长。
自由之核心的和最高的目标就是良知的统治。宗教只是在17世纪产生过这种良知的统治力量——就像它曾在19世纪30年代拯救过奴隶制一样。
▌自由与国家
自由作为一种理念而存在——作为一种人们所安享的状态而存在——作为一种客观的安全感而存在。
自由根源于、存在于免遭国家权力任意干涉的私人内部领域之中。对良知的尊重与敬畏是所有公民自由的萌芽,也是基督教用以促进自由的方法。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在欧洲,自由萌生于教会与国家权力的相互对立之中。
自由乃至高无上之法律。它只受更大的自由的限制。
没有任何与个体私人目标相对立的公共目标,值得以牺牲个体灵魂和精神的代价去换取。相反,习以为常的原则应该是个体利益优先于无所不包的国家利益才对。
自由是意志和法律之间的和谐。
自由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为不依附于各种利益、各种狂热激情、各种偏见或各个阶级的一种状态。
没有安全保障,自由就等于零。
一种权利可以被放弃——但义务却不能。因此,自由作为一种权利比作为一种义务更缺少安全性。
自由要求具有牺牲精神。它假定事物存在着众多的可能性状态——这就要求在相互竞争的众多利益之间要相互作出妥协和牺牲部分利益。
自由的试金石就是身处弱势的少数人所享有的地位和安全状态。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占支配地位以控制国家的力量。如果在所有领域都只是一种力量占优势支配地位,那么,就没有办法制衡这种力量。因为正是通过其他力量的相互联合,我们才防止了一种力量占绝对支配地位的情形。
自由建构于权力之间势均力敌的相互斗争和对峙的基础上。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使自由得以安然无恙。
平等蕴含着一个产生自由的伟大因素——它意味着宽容。
伴随着新闻自由而来的就是良知自由。
腐败比惨无人道的绞刑架、手指夹或脚趾夹等刑具要好多了;但是,腐败也会导致同上述刑具同样的目的。腐败会损害吞噬自由。
法律是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自由则没有地域性和民族性。
自由的本质就是不要信奉过去和往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自由的历史
自由的历史——自由,是贯穿于几干年来的人类历史中唯一的内在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因素——一条历史哲学的原则。
自由是古代历史和现代历史的一个共同主题:无论是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宗教、哪一种哲学、哪一种科学,都离不开这个主题。
自由的进程:追求自由和反对自由这两者之间的斗争,构成了一条贯穿人类社会古代历史和现代历史的主线。
自由的历史确实不应该被视为一种世界的历史,而应该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哲学。
自由、正义与文明是人类历史上经常互相斗争以推动历史进步的三种力量。
自由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幸存的遗迹。自由是发达文明的一种产物,而不是自然状态的产物。
自由是正当权利的思想在几干年的漫长时光里从未出现过,直到奴隶制度被认为是错误的时候也还未出现。这是因为几干年的人类历史就是一部奴役与征服不断发展的历史,而不是自由发展的历史。
自由就像生命和财产一样弥足珍贵,这种观念并不新鲜。在古代世界和传统社会里早就充满了这类论调。因此,我们并没有为时代开拓出更大的空间来。
自由不是原始的、必有的或遗传而来的,它是通过实践而获得的。这就是说,它不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是一种具体的特殊权利。这是中世纪的自由观。这种自由观认为只有当你能证明你的要求是自由的,你才是自由的。
自由是古老的——专制主义则是现代的。
自由被认为是与民选政府相关联的产物。然而,宗教自由却是君主政体而不是民选政府的成果。
自由与民族性格品质的关系:众所周知,自由不是与天才、创造性思想、发明、逻辑性、勇气、道德文化以及节俭等品质相伴而生的东西。

除了依靠法律,自由的存在还依靠其他许多事物的支持——文明、道德、知识。这是一个国家永远要面临和背负的一个问题。
自由属于那些充满生机活力的民族,而不是那些尚未成熟或正在走向衰败的民族。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以什么标准来判定上述两种情形呢?以该民族在社会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道德品质的内容作为依据。
哪里有启蒙人民的良知,哪里就有自由,反之,自由则不复存在。仅仅有物质上的快乐享受而缺乏精神思想的活动,只会使这个民族堕入麻木不仁的状态。

自由是一个缓慢生长的过程,它依赖于众多事物的助益。那些对神或对人格神或对哪怕是恶魔一样的神缺乏信仰的民族,那些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特征,财产权观念不发达的民族,都是自由生长的障碍。
自由无法同它得以产生和存在的事物割裂开来,否则,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自由的一些标志:个性解放,破除因循守旧的陋习,自由留易,新闻自由,有教养,有民族自豪感,制定抚恤贫困的法律,对独立性的自我驾驭。
自由贸易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并使人民适应自由的要求。
自由是在人类历史很晚的阶段才出现。它是在有关自由的理念而不是有关利益或传统的理念在社会生活中占优势的条件下才出现的。
阻碍自由的因素不仅有政治性和社会性的压迫,也有贫困和无知造成的障碍。
自由也蕴含着这样一种理念价值:使老人安享天年,救治有疾患的孩子,拯救战争中失败的幸存者——因伤残废和绝望的士兵,自由也蕴含着这样一些努力:尽最大的努力和花最大的代价去改造罪犯,而不是把罪犯送上绞刑架时去祈求刽子手廉价的可怜。

▌对自由的各种威胁
对自由的威胁首先来自自由与各种障碍,甚至与伪装成自由的朋友的冲突。这种冲突在胜利成功之时就会来到并掠夺其胜利果实。
其表现有:(1)权力欲;(2)平均主义;(3)极权主义;(4)不信仰宗教。
自由不但有它需要战胜的敌人,而且也有要掠夺其胜利果实的背信弃义的朋友:绝对民主、极权主义。
作为自由的敌人的斯宾塞遗产:斯宾塞主张要从作为进步之根源的环境里获得解放,如果依附于环境或其他因素,就会阻碍进步——这是通过聆听上帝的教诲而不是人的教诲才完成的事情。它说明了是什么因素导致了发展乃至革命。
种族主义者坚持种族的影响力——这会减损并毁弃自由。

天国的目标就是自由。人类离这个目标还有多么的遥远啊!非洲还没有开始——亚洲的起点也微乎其微。
哈耶克曾感慨,现代的学者已经少有能像阿克顿勋爵那样,警示人类本身的弱点,向世人揭示自由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
也许,阿克顿勋爵给了自己一个过高的标准,以至于作为一个现世的人类灵魂根本无法完成目标——在这个苛刻的大思想家看来,绝大多数历史著作都应该丢到火里烧掉,以免谬误流毒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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