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让我陷入深深无力感的,不是人性之恶,而是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
正是它,让很多不正常的现象变成大家司空见惯的“正常现象”。
很多人一方面厉声谴责批评自己国家某些不足之处的人“给外国敌对势力递刀子”,一方面用自己的所作所为肆无忌惮地丢自己民族的脸。
更可怕也更可悲的是,谁都不觉得那是丢脸。
我们身边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某某比赛的微信投票。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就能在朋友圈、微信群,或微信私聊消息,看到熟人、朋友、同学、同事、领导......让我给某某人“投上宝贵的一票,多谢多谢!”
在操刀切入这个问题之前,我先从外围的另外一个现象说起。那就是中国人对各种比赛的热爱,尤其是与自己孩子有关的比赛。
若干年前的一个五月,很多身在小县城的学生及其家长莫名其妙地收到一封比赛邀请函,名头好像是“全国少年巴金杯写作比赛”。
此等好事,突然从天而降,没见过世面的小县城家长们,简直是无比激动。他们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有资格去北京,参加全国性的写作比赛。
几乎是毫不犹豫,他们马上交了报名费和住宿费。天天数着日子,盼着七月。一到暑假,这些父母就带着孩子,举家前往北京参赛。
其实,这是一对失业在家的中年夫妻主办的比赛。
他们花了一点钱,请了几位某某大学中文系教授像模像样地充当评委,并租下几天北京某某宾馆会议厅,作为比赛场所。
来自全国各自几百名选手的报名费,以及入住指定宾馆和酒店的住宿费回扣,让这对夫妻几天之内就赚了几十万。
他俩的迅速“发迹”,让很多人闻到了商机,并开了商业性比赛在全国泛滥的先河。
这种比赛无不是顶着“全国”或“中国”的名头,以赚取报名费为目的。几乎是只要参加,就能获奖,以此吸引更多后续报名者。
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比赛几乎不存在什么法理瑕疵。你也可以拉几个专家当评委(你肯出钱,人家为什么不来?),租一个场地,组织一场全国XX比赛,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收取报名费。当然,前提是有人愿意参加。
报名的人越多,组织者就越赚钱,因为组织成本实在太低。
这种一方得名,一方获利的空头套白狼的商业模式,甚至溢出了中国,走向了世界。
我曾经见到一位县城大妈,到处吹嘘自己在县城读初中的儿子在某个国际钢琴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比赛地址是澳大利亚某某城市。比赛的名头是“澳大利亚某某城市少年儿童国际钢琴邀请赛”。
真正权威性的世界级比赛,哪有不事先举办几场竞争激烈的国内选拔赛,以淘汰一些人呢?你的孩子想冲出中国赛区,就已经够难了,更不用说在世界舞台上夺冠。
这种比赛,岂是交个钱,报个名,就能轮得到你这个小县城业余私人钢琴培训班的选手参加呢?这是一个动动脑子,就能想明白的问题。
中国人急功近利和人傻钱多的名声,早就传到国外了。所以,这种比赛是在国外的华人专门为中国大陆同胞量身定做的。它无不顶着“国际”或“世界”的名头,参赛者却几乎全部来自中国。
只要你愿意交报名费、组织费和住宿费,就能参加。往返国际机票费用自理。在“优惠”的时候,主办方会特地告诉你,组织费给你免了。让你感觉自己简直捡了大便宜。
为了鼓励更多中国人报名,这种比赛奖项几乎涵盖所有参赛选手。只要交钱参赛,总能捧一个奖状回家。
奖项名目繁多。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之外,还有参与奖,鼓励奖,台风奖......反正,上面全都印着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金光灿灿的“国际”两个字。
这种比赛的参赛者几乎都来自落后闭塞的小县城和小城市。竞相让自己的孩子报名参赛的,几乎都是没见识、缺文化的家长。他们自己当猪,却望子成龙,而大城市有见识、有文化的父母一般不会上当。
那段时间,看到那位大妈几乎是逢人就拉进家里,从抽屉掏出奖杯,一边示人,一边用手反复擦拭“国际”两个字,试图让它更加光亮一些,我心里感到莫名的同情:他们平时省吃俭用,却毫不手软地花个几万元,来回飞澳大利亚,换一张内行人只会当笑话看的奖杯,自己毫不知情。
中国人对奖状和奖杯的疯狂热爱的背后,是对平凡人生的无比恐惧,因为平凡意味着被熟人看不起,意味着被强者“踩在脚底”。
他们太爱自己的孩子,害怕孩子在竞争中失败。然而,他们毕其一生的努力,不是挑战这种价值观,让下一代免于对平凡人生的恐惧,而是使出浑身解数,拔苗助长般地试图让孩子以战胜身边同类的方式“出人头地”。
微信这一国民社交APP流行之后,主办方连聘请评委的钱都省了,直接让网民充当评委。谁获得的选票多,谁就胜出。
这种依托微信投票的比赛,所比拼的,根本不是实力,而是你用人情和面子拉到的票数。这明明是对契约精神赤裸裸的粗暴践踏,大家却乐此不疲。
从微信投票诞生之日起,我对它就极为排斥。以至于那一天,当那位领导在微信群让大家为他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儿子投票的时候,我默默拒绝了。
这位领导是我家附近一个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因为和我共同认识几个朋友,同时被拉进了一个只有三十几个人的微信群。因为是领导,群主自然把他设为管理员。
投票反正不过举手之劳,顺手做一个人情,为什么不呢?于是,大家纷纷为他儿子投了票,并把截图发到群里。
我这个人是一个愣头青。本来嘛,不投就不投,假装没有看到信息就得了,我偏偏脑袋没有这根弦,紧随他之后,在群里发自己看到的一条新闻链接,马上让他知道我已经看到他在拉票了。
群里所有人都投票了,就差我了。我仍然拒绝投票。
领导没有说什么,在我转发的新闻后面,发表了一番见解,并且还附上了咧嘴笑的表情
,倒是显得宽宏大量。
几天之后,我的公众号文章“医院里的中国思考”,推送之后,顺手转发到了群里。
半个小时后,我被作为管理员的他踢出了群,理由是我的这篇文章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我没有加过他微信,但是,通过另外一个微信群,我@他,请他教教我什么叫意识形态?我那篇文章存在什么意识形态问题,请他给我指出来?
在我们身边,真正搞清楚什么叫“意识形态”的人,真的不多,但是,乱给人家扣“意识形态”帽子的人,却着实不少。也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讲不清楚什么是意识形态,所以,这顶帽子才会被某些人拎在手里,随便给别人扣。
面对我的@,作为211大学文科博士的他,竟然无法回答。
他就住在我家附近。晚饭之后,我们隔三差五总能碰上面。他对我表面上还是非常客气。
我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挑我的意识形态“瑕疵”。然而,他却以为我不知道,他这么做的真正原因是,那一天我没有在微信上给他的儿子投票。
他更加不明白的是,我那一天拒绝投票,并不是针对作为领导的他本人,而是针对“微信投票”这种荒唐的成人游戏本身。
从微信投票诞生之日起,除非是单位必须完成的任务,私人性质的微信投票拉票,我一概拒绝参加,不管对方是什么人。
这种完全跳过比赛内容和选手实力本身,靠人情和面子来决胜负的活动,在微信上遍地开花,是中国人严重缺乏契约精神的重要症状之一。
1596年,一支荷兰商船,押送客户委托的货物,路过一个俄罗斯的岛屿。比正常时间提前突降的严寒,导致商船不得不搁浅。
岛屿地处北极圈,在冰天雪地中,船长和17名荷兰水手度过了八个月的漫长冬季。
为了抵御零下40度的严寒,他们拆掉船上的甲板,用作燃料。同时,依靠打猎,获取勉强得以维持生存的衣物和食品。
其中,有八个人先后死去了。然而,剩下的队友却想都没有想过解开客户委托他们运送的货物。在这些货物里,就有可以挽救他们生命的衣物和食品。
寒冬褪去之后,幸存的队伍启航离开岛屿,把那批货物几乎完好无损地送到客户手中。
他们以生命为代价,守护契约,为自己国家的商队赢得了“海上马车夫”的良好声望,并据此占领了刚刚兴起的世界海运贸易的庞大市场。
契约精神的缺失,正在而且必将继续妨碍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行。可真正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中国人却不多。哪怕是高学历的教授博士群体,也经常肆无忌惮地带头践踏契约精神。
微信比赛投票的泛滥,说明这种“流行病”已经融化成了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大家都在做,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被踢出微信群,对我来说,毫无损失。然而,这种集体无意识却委实让我倍感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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