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讲了家族办公室
其中提到一个非常特殊且关键的工具——
信托。
听起来离普通人的生活很遥远,
其实也并非艰涩复杂。
我尽量用通俗容易懂的语言说清楚。
可能目前不一定用得上,
但也能作为一个超厉害的谈资
1、
信托这个概念,即信任与托付,
在中国古已有之,如「刘备白帝托孤」。

但它形成于法律,则更多是在西方。
当下中国的信托,
很多时候,实际并没有延续其题中之意,
中国的信托,
主要由政府部门和银行设立,用来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地方建设,
所以,
多数中国人概念中信托,
是投资于一些工农业建设项目的理财产品。
但信托的原始本质,并非如此。
某种程度上说,
信托可以说是金融圈最神奇的存在——
它可以防离婚分家,防隔壁老王,防败家子,防债主逼债……
道德层面,bug一堆,
法律层面,毫无破绽。
(备注:
下文说的都是海外信托,
而不是中国信托,
所有的产品与服务也都不在中国境内进行。)
PS:
这周五晚上,
我再次约了之前给我们讲「硅谷林生斌」事件的家族办公室CEO,
他同时也是一位顶级的信托专家,
来做一场关于信托的聊天科普,
相信我,肯定不会是那种枯燥的学术研讨会,
一定既专业,又能听得懂,
且可以直接和顶级专家对话答疑。
2、
信托的本质。
首先,必须明确概念的是,
信托的本质,并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个法律架构。
我们应该用「设立信托」这个词,
而不是「买信托」。
信托里会有5个基本的要素——
(1)设立人
(2)受益人
(3)监管人
(4)信托文件
(5)信托之物
这个五个元素缺一不可。
举个例子就很清晰了。
我有一些个人财产,包括一些现金和几套房产
我想把它们留给我的孩子和父母,并不想留给我的丈夫
于是根据我的这个意愿,我委托律师起草了一个信托文件
并指定了一个个人/机构进行监管,
把我的现金和房产装入了信托里,
在我身故之后,我的律师会按照我的意愿分配我的财产。
在整个案例中,
「我」是信托的设立人
「我的父母和孩子」是信托的受益人
「我指定的个人/机构」是该信托的监管人
我的律师根据我的意愿起草的「这份文件」,是「信托文件」
「我的现金和房产」「信托之物」
这里有几个点需要注意。
(1)
信托的监管人,
最好是不涉及信托收益相关,且没有利益冲突的个人或机构,
因此,我会尽量选择我信任的第三方作为信托的监管人。
(2)
这里的财产指的是我的个人财政,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共同财产,则需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才能把它装入信托。
(3)
在信托之物里,我可以装进去我想装的任何物品,
比如保单,比如股票,比如基金,比如房产,甚至古董等等。
这里常常会出现一个误区
即大家会以为「买信托」,买的就是「信托之物」。
其实不是这样。
如前面提到的,
信托实际上是一个法律架构,它是中性的。
而往里面装什么东西,则是自由选择的。
一些销售机构把信托之物与信托架构绑定起来,
把信托这一层法律架构,作为销售产品的一件外衣,
要求设立人必须购买XXX产品才能设立信托,
比如必须购买1000万的保险金/基金才能设立信托。
这导致在大众的认知里,
信托有极高的门槛。
但实际上,
「设立」信托结构≠「购买」信托之物。
(4)
这份信托,从它成立开始,
它的所有权就已经不再是我,
我实际上放弃了这些信托之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转移到了信托本身,信托成为了一个法人。
所以,如果有债务追偿,也无法追诉至这笔资产,
因为这笔资产法律上的所有权已经不是我。
(5)
信托具有非常强的隐私性,
理论上,除了设立人、监管人,任何人都无权了解。
3、
我们可以从信托的特点中,
得到它存在的意义与功能——
(1)
避债。
本质上,当信托成立之日起,
信托内财产的所有权已经不是委托人了,而是信托本身。
所以,如果一旦委托人发生了什么风险,
也不能用信托内的财产来抵偿债务。
对于一些创业者或者高风险职业的人士来说,
通常会采用这种办法隔离风险,
避免因为创业失败而倾家荡产。
(2)
遗产管理。
信托是根据受托人的意愿来成立和管理的,而且它有非常强的隐私性且不可更改。
所以,一定程度上,它可以避免身后的家庭成员争产的纠纷。
也可以避免因为配偶再婚,使自己的财产给到无意给的人。
另一方面,
也设立人可以设置遗产的领取模式,
比如每年/每月给到一笔钱,而不是一次性给完,
避免因为出现“败家子”而导致倾家荡产。
(3)
婚姻财产保护。
当下这个时代,不信任婚姻的人越来越多。
婚前财产公证可能是一个办法,
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双方参与,伤感情。
具有隐私性的信托并不要求双方参与。
委托人可以把婚前财产装入信托,
一旦离婚,对方无法要求分割信托里的财产。
默多克对邓文迪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
邓文迪与默多克离婚后,分得的财产不足1%,
(4)
避税。
不同类型的信托,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税法,
设置相应的规则,以规避不同类型的税。
(这里指的都是海外信托与当地的税法。)
4、
谁需要信托?
我们平常听到信托,可能觉得是个特别高大上的东西,普通人接触不到。
其实,是也不是。
高净值的巨富们,由于资产众多,家庭关系复杂,
信托自然会成为一个很好的传承、避债、避税、避风险的手段。
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说,
很多销售机构们,
把设立信托结构和购买装入信托的产品混为一谈,
且设置非常高的门槛,比如1000万,
这导致,在大众的认知里,
做信托就是门槛极高的一件事。
实际上,
如果只是做一个简单的标准信托架构,
可能只需要1千或几千美金。
比如之前说的【硅谷林生斌】事件,
如果女主角提前花个几千美元设立一个信托,
可能就不至于让自己的父母失去了女儿之后,
连回国的机票都买不起。
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
如果也有以上提到的这些需求,同样可以做信托。
举几个例子,
比如,
一家之主看准了一个市场机会,想创业,但又担心创业失败,
可以提前把一部分资产装入信托,
未来如果创业失败,这部分资产也不会被追偿,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比如,
一家之主想在自己故去之后,给家人留一大笔遗产,
可以把高额的寿险装入信托,
在自己故去之后,
分配给想分配的人。
再比如,
一家之主有复杂的家庭关系,
在财产分配方面焦头烂额,
同样可以通过信托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
5、
怎么做信托?要花多少钱?
(再强调一下,
这里说的都是海外信托,并非是中国信托。)
常规模式下,
设立人设立信托架构,
是找信托律师根据自己的要求去沟通,
然后律师根据我们的大白话,去起草一份法律文件,
同时找一个个人或者机构作为该信托的监管人。
信托的架构越复杂,设立信托的费用越高,
下限,可以是1000多美金规范的简单架构的信托,
上限,则可以无限大。
在实际操作模式上,
因为律师按小时收费,前期的沟通成本也很高,很多也都是无效沟通,
所以这里也衍生出了第三方机构,
先了解设立人的需求之后,再找律师做沟通。
节约了沟通成本,也节约了整体的费用。
END
今天这篇文章的内容里,
讲的只是一些比较粗浅的信托知识,
想要做更深入的了解,或者想要设立信托,
可以预约这周五晚的直播哦~
也可以直接添加我的微信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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