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辽宁省盖州市红旗镇东兰旗村的一则传闻震惊了村里所有人:村民李一能(化名)13岁的女儿李芳芳(化名)被人强奸了,强奸犯是李一能的继子、李芳芳同母异父的二哥胡万柱。

当年,34岁的胡万柱在村里名声不太好,此前因多次犯盗窃罪,胡万柱有13年的时间在坐牢。在这则骇人的强奸传闻前几天,胡万柱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期满,刚刚被释放。
胡万柱被抓后,村里人的议论如洪水,“胡万柱禽兽不如,强奸亲妹。”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起案件是胡万柱主动报的警,与胡万柱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同村38岁的中年男人王建国(化名)。
2002年7月20日,胡万柱因涉嫌强奸被盖州市公安局刑拘。2003年4月,盖州市法院根据李芳芳陈述,一审判决胡万柱强奸罪成立,胡万柱被判8年。服刑期间,李芳芳却给监狱写了证明信,说当年陈述是说了谎。
胡万柱说,强奸亲妹的罪名十几年来压的他喘不过气,他被所有人看不起。在看守所,胡万柱处于罪犯鄙视链最底层,干最脏最苦的活,被其他罪犯群殴,就连强奸丈母娘和养女的罪犯都比他高贵。
胡万柱的辩护律师表示,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再到执行和再审,全过程荒唐的令人难以置信。

13岁女孩称“为亲哥打胎”
一审法院以女孩陈述判被告人8年
2001年,12周岁的李芳芳和同村37岁的王建国来往密切。
当时李芳芳的父母已经离婚,李芳芳在父母两家连着住,父母平时不太过问李芳芳的去向。如果李芳芳不在父亲家住,一般会被默认为在母亲家住。
2001年12月,李一能听亲戚说李芳芳跟同村的王建国同居在一起,后李一能在亲戚带领下去往二人同居的小屋,但并没发现李芳芳。
李一能在李芳芳母亲家找到了李芳芳,并问她有没有跟王建国同居,李芳芳否认,李一能把李芳芳领回家打了一顿,李芳芳还是否认。在家里人看来,李一能严肃少言,脾气上来就动手教育女儿,李芳芳全身都被打过。这一次被打后,2002年正月的某一天,李芳芳选择了离家出走。
李一能在亲戚详细地描述下相信了李芳芳跟王建国同居的事,便要去公安局告发王建国。
在李芳芳离家出走的同一天晚上,王建国主动找上门,告诉了李一能一件令他无法相信的事——李芳芳打过胎,孩子是她和她二哥胡万柱的,是他给拿钱买的打胎药,还有李芳芳离家出走跟他无关。为了阻止李一能告发,王建国提出要用2万元私了。
胡万柱后来在对警方的供述里,认为是王建国怕李一能去报警,与李芳芳商量好将他这个二哥拉下水。“如果我们家这边要告发王建国,李芳芳就会向公安局告发我也强奸过她,这样家里人就不敢轻举妄动。”
李一能听到李芳芳和胡万柱有过孩子这事,一时不敢对外声张,此时胡万柱正在劳教所改造。同族一个兄弟曾去劳教所看胡万柱,告诉了他李芳芳与王建国同居、并且李芳芳打胎的事。
2002年7月,从劳动教养所释放回到东兰旗村的胡万柱,怒气冲冲地找了李芳芳三四天,最后在王建国的另一个住处,找到了这个13岁的妹妹。胡万柱拉着李芳芳要去报警,李芳芳不同意,胡万柱扇了李芳芳两巴掌,然后强行拉她去报了警。
一起去报警的有3人,胡万柱、李一能和李芳芳。当天,王建国就被传唤到了派出所。王建国对警察交代,李芳芳曾告诉他,胡万柱 强奸过她,李一能还强奸过李芳芳一个女同学。
胡万柱说,李芳芳对派出所和市刑警队一开始做过五次笔录,说她与王建国是自愿的,并否认了自己强奸过她。后李芳芳曾与胡万柱单独相处,李芳芳对他说,可以为他恢复名誉,坚持说没有强奸这事,条件是胡万柱以后不能再管她,她要 跟王建国在一起。胡万柱没答应,要李芳芳跟王建国断开,回家老实跟李一能一起生活。
之后李芳芳又去做了第六次笔录,胡万柱随后便被警方控制了起来。
在警察的讯问中,胡万柱得知李芳芳在第六次笔录里说,自己曾于2001年5月第一次强奸她(12周岁),李一能撞见过;至2001年9月被批劳动教养前一天,自己与她共发生性关系20多次;李芳芳在2001年12月份曾打胎,是他的孩子。
胡万柱于2001年7月17日被批劳动教养1年,真正进劳教所在2001年9月15日左右。胡万柱猜测李芳芳要么没怀过孕,要么孩子是王建国的,如果是他的孩子,到2001年12月就快3个月了,是药物打不掉的。“而且私下打胎容易出人命,要是我的孩子,王建国会冒这么大风险买打胎药吗?”
胡万柱对李芳芳的印象是小小年纪说谎很顺,“说我第一次强奸她的时候她爸撞见了,但是她爸说没看到。还有怎么能说她爸强奸过她女同学?李一能比她大50岁,老实巴交的农民,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没有性欲。后来警察也查了,他爸没事。”
2002年7月19日,盖州市公安局立案。
2002年7月20日,胡万柱被刑拘。2002年8月6日,胡万柱和王建国因涉嫌强奸被盖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被公安局刑拘到最后庭审,胡万柱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对强奸亲妹这事,想都没想过。
2003年4月1日,盖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定胡万柱强奸罪成立。因胡万柱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为累犯,且庭审中拒不认罪,从重判决,胡万柱被判有期徒刑8年。           
在一审判决中,盖州市法院判定胡万柱强奸罪成立的证据有6项,均为言词证据。包括被害人李芳芳的陈述,以及李芳芳父母在内的5人证言。而指向胡万柱犯罪的只有李芳芳一人的陈述,其他5人证言均是为了证明李芳芳的出生日期(李芳芳没有上户口)。
胡万柱强奸案一审判决书(胡万柱提供)

上诉期未届满即执行
“兄妹案”指令再审后17年无人审
2003年4月8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向胡万柱宣判,胡万柱在法庭《宣判笔录》上签字,书面表示上诉。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应当进入二审程序。
2003年4月11日,盖州市人民法院向盖州市看守所下达《执行通知书》,内容载明胡万柱一审判决生效。胡万柱对送达执行通知的人说自己已经上诉,判决不能生效。相关人员打电话向盖州市法院核实情况后对胡万柱说,判决确实生效了。
当天,胡万柱被交付执行。胡万柱抱住离自己最近的铁栏杆,拒绝上执行车,并大喊自己冤枉,法院不能剥夺他的上诉权。后几个看守所的人一起控制,才将胡万柱送上执行车。
进入监狱以后,胡万柱情绪低落,流露出自杀倾向,并坚持申诉。
2003年10月,胡万柱在狱中写申诉信寄给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2月,胡万柱又写信到沈阳日报社、知音杂志社和沈阳华商晨报;2004年4月再写信寄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胡万柱说写给营口中院的信因为是正常程序,所以正常寄出,但没有回应,写给媒体和省高院的信都被监狱拦截。最后,胡万柱声称要在狱中以死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胡万柱写信回家告知家里人自己的服刑地后,2004年4月,盘锦监狱收到李芳芳寄来的一封证明信,李芳芳还在母亲的陪同下给监狱做了份证言。
胡万柱了解到,李芳芳在证明信里为他做了澄清。“说我没有强奸过她,因为我要把王建国告进去,而且平时总插手管教她的生活,因此对我怀恨在心,当年是因为一时气愤,说了谎话。她以为我只会被关几天,没想到被判了8年。还说如果法院审理需要作证,她愿意出庭。”
2004年5月,辽宁省盘锦监狱同意胡万柱提出的申诉要求。随后盘锦监狱为胡万柱向盘锦市法援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最后由法援中心的律师代理胡万柱的申诉一事。
2004年7月7日,盖州市人民法院驳回了胡万柱的申诉请求,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胡万柱继续申诉到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援律师提交了李芳芳写给监狱的证明信。
2004年12月15日,营口市中级法院出具再审决定书,指令盖州市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胡万柱说,这份再审决定书是营口市中院的法官赶了200多公里的路,来到盘锦监狱亲自交到他手上。拿到再审决定书,胡万柱对送决定书的法官鞠了一躬。
营口市中级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胡万柱提供)
据胡万柱回忆,送达再审决定书时,营口市中院的法官、监狱负责人、法援律师团队再加上他,现场有10几个人。胡万柱向营口市中院的法官反映,当年他强奸案的承办法官曾与他单独相处,索要3000、4000元的贿款,胡万柱没有答应,因此被判入狱8年。胡万柱申诉材料中也说明了此事。
“市中院的法官就对我说,会把我这个案子作为肃清他们法院系统的典型,首先是判决胡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怎么能定罪?还有就是剥夺了我的上诉权,这是国家赋予的权利。”
但胡万柱自从接到再审通知后,案件就再也没有消息传来。
胡万柱继续在盘锦监狱服刑,期间法援律师来看过他几次。律师告诉胡万柱他一直在催促盖州市法院重启案件审理,但始终没有进展。
2009年10月,因获得减刑,胡万柱提前半年从盘锦监狱释放。
出狱那天,法援律师骑着电瓶车来接胡万柱,律师给胡万柱披了件外衣。胡万柱表示要继续申诉,但法援律师说自己已经退休,如果要找别的律师,胡万柱需要支付律师费。
2010年3月,因要筹集几万块的律师费,胡万柱铤而走险又犯盗窃罪,并因此再次入狱。在狱中,胡万柱仍坚持写强奸案的申诉信,但都石沉大海。
2021年6月,胡万柱盗窃罪刑满释放。
释放后的几个月里,胡万柱奔走于盖州市法院、盖州市检察院和盖州市公安局,打听自己案件的进展。“2005年,法院把案子退回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检察院又退回到公安,之后就再也没有进展了。”
此时,距离2004年营口市中级法院指令再审已过了17年。

律师:全案过程荒唐的令人难以置信
2021年出狱后,胡万柱转租了老家田地,就奔走于全国各地打零工、找律师,但四处碰壁。12月底,北京京师律所的余洋律师接受了胡万柱委托。
余洋律师认为胡万柱强奸案从侦查到审判,再到执行,最后到申诉,全过程都荒唐的令人难以置信。
“首先是侦查。盖州公安局根本就没去核实李芳芳是否怀过孕,王建国是给李芳芳买打胎药的人,那么这药是在哪买的?药是什么样子?
其次是审判。李芳芳说她父亲李一能撞见过胡万柱第一次强奸他,但李一能说自己没看见。盖州法院只凭李芳芳单方面的陈述就给胡万柱定了罪,孤证没有印证,怎么能定罪?
还有执行。胡万柱书面申请了上诉,为什么没有进入二审程序,上诉期未届满就执行了?
最后是申诉。营口市中级法院指令再审后,盖州市法院建议盖州检察院补充侦查,就没有进展了,为什么拖了17年没人管?”
余洋律师表示,胡万柱强奸案再审拖了17年没人审,是法治工作中的重大事故。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盖州市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后,盖州市检察院应当回复法院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或变更起诉完毕;如果不同意,法院应当以在案证据做出判决。如果检察院未回复或者同意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法院应当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月7日,余洋律师两次赴盖州市法院阅卷,后盖州市检察院重启了该案的补充侦查程序。
胡万柱在整理自己的申诉材料
但现实的进展却不那么顺利。
因盖州市检察院重启侦查,盖州市公安局联系到了李芳芳丈夫,因为李芳芳与公安局扯上关系,他与李芳芳吵的不可开交。李芳芳打电话警告胡万柱,如果胡万柱还要坚持打官司,让她出来作证影响家庭,她就跟胡万柱拼命。
胡万柱的女儿也警告胡万柱如果打官司害李芳芳家庭破裂,她就跟胡万柱断绝父女关系。
在胡万柱因强奸罪入狱后,胡万柱的母亲又一次离婚,因无处可去,就带着胡万柱的女儿在亲戚家轮流借住。最后胡万柱母亲带着孙女在李芳芳的家庭里生活了好几年。
“我女儿只比我妹妹小4岁,她俩之间的感情比跟我的深的多。我一直都在坐牢,跟我女儿相处的时间加起来都不到一年。”胡万柱愧疚地说。
胡万柱说,他们全家人对这件往事全部讳莫如深,没有人再提过。胡万柱女儿曾偷偷问过他有没有这回事,胡万柱想保全家里人的感情,如果他说有,他就是罪犯,如果他说没有,李芳芳就是陷害他。最后胡万柱只能对女儿说,“这是我和法院的事,你别掺和进来。”
胡万柱出狱后跟李芳芳当面见过一次,李芳芳不反对他继续打官司,但不能影响到她家庭。现在因为公安局的介入取证,李芳芳和胡万柱女儿把他电话和微信都拉黑了。胡万柱说,等着再审开庭就是他现在活下去的动力。
“这事十几年来压的我喘不过气。乱伦的事我不会干,那是禽兽干的事。因为这事,我被多少人看不起。在看守所,其他罪犯都会因为你强奸了亲妹,一起打你,别的强奸丈母娘和养女的罪犯都比你高贵。我在看守所里被打掉了门牙,他们还让我自己拿尖锐物自己扎自己,让我做最脏最苦的活。在其他罪犯的陷害下,管教一天只给我一个窝窝头。因为被打,我不知道去了多少次监狱医院。”胡万柱回忆自己的经历忍不住哭了起来。
释放回到村里后,村里的人依然在议论胡万柱强奸亲妹这事。
对于李芳芳,胡万柱说,起初不恨她,因为当年她才10几岁。但现在李芳芳怕影响自己的家庭,不让他继续打官司还要拼命,胡万柱做好了决裂的准备,因为现在什么都不能阻挡他翻案。
2022年4月8日,法眼focus联系到了李芳芳,问是否方便了解胡万柱案一些信息,对方回“没有义务回答”,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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