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吕鑫
成  员:吕鑫、毛筱媛、张友连、潘鹏程、张兆松,毛卫民、张曙、唐丰鹤
招生复议小组:
组  长:吕鑫
成  员:吕鑫、张友连、张兆松、毛卫民
纪律监督:毛筱媛、潘鹏程
三、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
学习方式
招生总指标
其中:已录推免生人数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20
2
18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5
0
15
我院暂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法学硕士(学术型)复试分数线在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学术型)基本要求基础上执行。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专业型)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030100)
335
46
69
国家线
法律(法学)(035102)
335
46
69
国家线
2、复试安排
(1)第一批一志愿考生: 2022年3月29日,上午8:30开始。
(2)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具体流程参见网络复试办法。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指标1:1.5的比例(小数点进1)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同分情况下通过法考者优先,都通过法考则法考分数高者优先。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加强考生身份审核检验、心理素质测试。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不予复试。相关材料的提交审核安排具体见网络复试办法。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网络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复试过程全程监控,全程视频录像,杜绝弄虚作假。
7、 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8、 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具体组织参见网络复试办法。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调剂考生按初试总分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通过法考、课外科技立项、论文发表或著作、其他荣誉奖项表现突出者优先。
(2)拟调剂人数:暂无。参加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小数点进1)确定,同分情况下通过法考者优先,都通过法考则法考分数高者优先。
(3)调剂申请条件:
A)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B)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或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我院暂不接受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报考本校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调剂时间:暂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届时可以登陆我院官网查看剂复试名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培养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李老师,0571-85290770,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李老师
九、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鹏程
电话:0571-85290505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rar
法学院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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