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 谈及新冠死亡人数,要看统计的标准和计算口径

计算新冠死亡人数,各个国家的标准是不一样的,非常非常不一样。绝大多数网友记住的只是数字,不能理解数字背后的实际意义。也没人给他们解释。

社交网络上,在留言里喜欢用句式「美国为啥死了一百万人?」的网友,就不太可能知道,也不能理解「died of」(due to) 和「died with」的区别。甚至都没听说过还有这样的区别。他们更容易被数字吓到。
前一段时间,吉林有两个病例感染新冠病毒后死亡,这两例死亡并没有计入新冠死亡人数里。很多人就不理解,为什么不算在内?其实可以解释得通,「died with」。
很多人只知道美国因为新冠死了很多人,但却很少有人写美国的新冠死亡数到底是如何计算的。看了一会儿资料,大致是这样的:
美国计算新冠死亡数的时候,也有过口径调整。早期,是「died with」就算,这会导致什么呢?一个感染新冠病毒的人,高速上车祸死了,也算新冠死亡人数。这就有点扯了,是吧?
然后计算口径就有所调整,要求新冠的感染必须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才算。这个描述不算十分精准,但我想大多数读者能理解。至于导致什么样的程度,是由医生来决定的。注意,这意味着美国的医生拥有更多自主决定权。
最后患者死亡原因会体现在死亡证明文件上。COVID-19 出现在死亡原因或促成因素里,CDC 的指导意见将其算作是与新冠有关的死亡。当然这里还涉及到很多细节,很多场景。也引起美国人的质疑,也有各种阴谋论的猜测。
死亡证明来计算新冠死亡数,也会带来一个问题:那些在家中死亡的,可能并没有登记进来。所以,后来又有了一个数字叫「超额死亡」(excess deaths)。但超额死亡不一定都是新冠造成的,也可能是缺乏足够的医疗干预导致的。用我们的话说,叫死于「次生灾害」。
推论是,所谓新冠死亡人数,永远是个不精确的数字,很难做到精确统计。这也是我们必须得了解计算口径的一个原因。
要再强调一下,欧美乃至各个国家的计算口径并不一样。比如意大利,任何患有新冠病毒患者的死亡都算作新冠病毒引起的死亡。所以,从媒体报道的口径看,意大利死亡人数非常多(相对)。但是不是意大利疫情最严重呢?未必。其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计算口径,也是这样,比如印度。
这种计算方式,通过媒体一渲染,有的时候就非常的吓人。
而且这种情绪也会影响到疫苗的接种。举个例子,香港媒体报道过一个男子接种疫苗后游泳溺水,听起来似乎有关联。可那是接种疫苗两个月后溺水的,这能有什么关系?但是就是吓唬到一部分老年人。
提到香港,目前通过媒体看到公布出来的死亡人数,是死亡之前 28 天内阳性的,都算在内,尽管死亡原因和新冠可能无关。有医管局专家初步分析病例后说:「约四成多的死者与新冠病毒有直接关系;另有三至四成则无直接关系;余下约两成未能分辨」。
另外,得补充一句,香港老年人疫苗注射率确实低,这也是问题。但香港的死亡率可能被过高计算了。因为实际感染人数远远高于港府对外公布的数字。香港的疫情听起来蛮吓人,但实际上,没我们想象得那么夸张。
至于新加坡、新西兰这些所谓新冠闯关成功的,披露出来的死亡数,也有必要考虑这些国家遵循的新冠死亡患者的定义和计算口径。比如,新加坡COVID-19 死亡病例定义为可能或确诊 COVID-19 病例患者死于临床相容疾病,有其他无关 COVID-19 病情(如外伤)的明确死因者除外。新西兰的新冠死亡病例包括所有在死亡时被归类为 Covid-19 活跃病例的死亡人士。如果觉得看不明白也不要紧,只需要知道不同国家的定义有差别就好。
说这么多,总结一下,当我们说新冠死亡人数的时候,有必要了解统计标准是什么,不同的计算口径,可比性不太大。如果只看单一的数据,那么肯定会吓唬到更多人。

题图:高品图像 GaopinImages
注意:关于死亡病例的定义,一些国家可能会随着时间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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