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则消息,黑龙江某县医院一个医生,因疫情扩散自杀了。起因是春节后他接治了一位绥芬河回来的患者做手术,结果传播了病毒。为此,全县封城一个多月,查出三四例阳性。事后一批人受到处理,这个主任医生被作为直接责任者逮捕,被审讯了7天。有关人员说,他的行为导致全县损失数亿元,威胁要判重刑。他戴着手铐、脚镣去体检,在同行面前受尽屈辱。两个因素叠加,令其精神崩溃,体检回来就用牙刷把自己大腿大动脉挑了,留下年届八旬的老母亲和一对女儿读初中的女儿
昨天,我也转发了一位疾控中心女工作人员跟市民的对话,很多人为她敢于说真话而点赞,但上海疾控中心一份盖着大红印章的要求工作人员面对市民咨询时“接听答复口径必须与国家和本市的防控政策一致,不得加以个人的主观意识”的《工作提示》,无疑是给这个舆情事件兜头破了一盆冷水。我不禁担忧这位工作人员的命运,因为身在体制内的我深知体制的力量,他们并不会鼓励任何与组织意志相违背的所谓“真话”,反而会认为这是不服从管理。


今天还看到一则悲催的消息。烟台鲁东大学孙健同学因在校园内手举一块写着“鲁东解封”以及“坚决反对如此高频的全员核酸检测”等内容的片子,在校园内穿行,“严重扰乱了校园内秩序”(公安部门认定);“在个人公众号上发表《致鲁东大学领导们的公开信》,“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在校内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学校认定),受到公安机关“警告”的行政处罚”以及学校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以上几件事,我想主要表达三层意思:
第一,严重的疫情形势下,服从管理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也不能因此禁止一切合理的建议和表达。我看过孙健同学写的长文,还是言之有物,有理有据的,最后也表达了希望落到不要把自己的建议看成是不顾大局、影响学校声誉等,这个大帽子他承受不了。但结果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给开除了。即使其在校园里举牌,其实既没有扰乱单位秩序,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顶多就是个行为艺术,学校若给个警告处分,我理解,开除太重了,教育机构不是权力机关,还是要本着教育的原则,慎用惩罚手段。以破坏抗议大局为名把人开除,实际上是杀一儆百,而不是为了教育和挽救,根本没考虑个人的表达权,而表达权其实也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
第二,体制对于责任的划分,应该有明确的界限标准,而不宜采用过左的路线,凡是出了问题,就一定要找替罪羊,一定得有人背锅。对于无心造成的过错,不一定非得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才罢休。刑事责任是社会治理最后的手段,不是在防疫出现漏洞的时候用来上纲上线作为大杀器的。像黑龙江那位医生的悲剧,本来可以避免。作为一名曾参加2020年初武汉抗疫的医生,他自杀前肯定心里是很悲凉的。宁左勿右的结果必然是层层加码,因为有疏漏就承担重责,层层加码尽管麻烦但是安全,于是干脆把责任转嫁给更多的人来承受,于是才有了为了规避责任的种种对策。过分追责的结果,就是过度防疫带来的各种不便。
第三,要允许体制内理性而健康的声音,要允许专业人员的建言。比如上海疾控中心那位工作人员,在她的领域内,她是专家,但作为外行的领导不一定听得进去。所以才会有她感慨的“专业人员说的话根本就没人听,现在全部把这个病变成了政治性的一个疾病”,可见在政治正确下,专业让位于权力。即使她在特殊的情形下说出了一些真话,也马上会被体制钳制,因为他们不需要个人表达,哪怕是专业人员也不行。长此以往,就会陷入沉默的旋涡,不会再有人挑战权威,而是循规蹈矩、噤若寒蝉。但在专业领域,权力可能犯错误,而专业人员有同行评议作为纠错机制。
在我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黑龙江的事和烟台的事,微信公众号都被删了,上海那段录音还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返回昨日推送听一下。相信用不了多久,本文也会404,那就自求多福吧。祝愿各位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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