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婉拒了两个刑事案件的委托。有的律师总是想千方百计拓展案源,什么案子都想接,可我近些年来却一直在拒绝案件,不是与钱过不去,而是想给当事人一些更好的选择。比如,昨天婉拒的一个二审案件,我就跟当事人家属说,这个案件一审我们都尽力了,我已经把辩护意见充分表达,若你们想二审有更好的结果,可以换律师试试,并且我给他们推荐了几位律师,不仅给了联系方式还与同行打了招呼。另一件申诉案件,我则对该案的裁判理由、刑期以及需要付出的成本进行分析,认为即使我代理申诉也未必成功,建议理性考虑。
有些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及其亲属抱着这样的想法,被告人是冤枉的,一审法院肯定会公平公正的,地方上随便找个与法院熟的律师就好了,如果不行,二审再去省城找个好律师,再不行,申诉时去北京找个大律师,砸锅卖铁打到最高人民法院也要打。我曾接待过很多抱着这种思路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前面不重视,案件二审终审了才想到找有影响力的好律师,错失机会。正确的思路其实应该反过来,如果确实冤枉,一审就找最好的律师,二审退而求其次,申诉再次之。这是基于基层法院并不能完全公平公正审理的现状基础上的经验之谈。
若所有的基层法院都能公平公正审理,其实刑辩律师无所谓好坏,能力强不强,免费的法援律师也能应对。之所以强调律师的重要性,就是因为现实中一审未必公平公正,而好的律师是抵消这种不公正因素的强大力量。我们每年都有取保、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无罪的案件,是因为我们把全力以赴的刑辩贯穿在整个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不放过任何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机会。一审程序是律师施展能力的最好舞台,因为有着漫长的诉讼环节,有庭外辩护,还有着必然开庭的庭审,对律师综合能力考验最大,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有些当事人抱着侥幸,认为找个与法院熟的律师会有好的结果。我前面提到的那个申诉案,就是找了个跟法官很熟的律师,结果法官的亲戚私下收了当事人几十万,取保的当事人最后还判了个实刑,法庭上法官让律师别说了,律师就真的不说了。给法官亲戚送的钱,请个好律师不行吗?总是相信关系,一定会被关系所害。若被告人确实蒙冤,只有好的律师能把证据的漏洞找出来,据理力争,为他的自由而战,真辩敢辩,为其无罪打下扎实基础。有些律师擅长勾兑,根本没那么多精力阅卷,你指望他冒着得罪公检法的风险积极抗辩?
这也是我多次强调为什么刑事案件一审最重要,因为中国刑事司法的重心其实在一审,二审案件大多数不开庭,申诉更是难上加难。你们认为一审结果不好,二审找个更好的律师就一定能改变结果吗?如果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我们当然可以去争取开庭,但却不一定开庭,律师有劲儿无处使。加上二审程序时间短,有的两个月内催着结案,只要律师提交书面意见,甚至二审裁定照抄一审判决,怎么让有能力的律师发挥庭审辩护优势?比如长沙货拉拉案件,一审法援,二审请了北京著名律师,结果法院不开庭直接维持原判,你奈我何?
我国刑事申诉的成功率太低了。因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有刑事和民事申诉成功的先例,总有很多当事人慕名而来。我劝他们理性考虑的原因是,申诉案件难度太大,不仅是靠律师的努力,还有案件的证据和事实,承办法官是否负责等多种因素。若事实根本错误的案件,比如故意杀人罪其实没杀人,申诉成功概率大一些,若定性争议,比如钱是拿了但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这种申诉就难。不是说我申诉成功过,下一个案件成功概率就大,其实一切还得从零开始。申诉不一定启动再审,不一定会开庭,所以律师有时很尽力了但也无能为力。
做律师的要经常站在当事人角度想一想,因为我们有专业优势,所以有时看问题比当事人准。如果现有证据证明确实犯罪事实确凿,无罪或罪轻的空间几乎没有,认罪认罚从宽未必不是好的选项,这种案件我就建议当事人不用花大钱找律师。若有无罪或罪轻的空间,我还是希望当事人家属把重心放在一审,我自己没时间做也会推荐优秀同行。但如果到二审或申诉,我反而不建议当事人家属像押宝一样把希望寄托在律师身上,因为二审是否开庭以及申诉后是否再审,真不是律师能决定的。好的律师应该尽量去一审发挥最大的能力,那是他的战场。
这么多年来,办理了无数案件,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绝大多数当事人及其家属都跟我成了朋友,即使过去多年还经常给我寄土特产。律师这个职业,千万不能以赚钱为目的,学法律的人应该有天生的使命感,这是为了公平正义而奋斗的职业,尤其是刑辩,决定着很多人的生命、自由以及家庭幸福,所以必须如履薄冰,尽心尽力。所以,我也想借此机会说几句肺腑之言。刑辩是专业化很强风险性很高的职业,要尽力找到合适的律师,然后要充分尊重、信赖和理解律师,对不确定的风险有包容心,这样你也会赢得律师的尊重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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