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一向对现实题材拍摄得特别大胆,敢于揭露无人探及的黑暗,以及关注一些尚未得到解决的痛楚。
就比如最近更新的这部《少年法庭》,就将目光对准了少年犯。
剧中通过对一些真实发生的案件改编,来探讨是否应该对青少年犯罪因为年龄而从宽处理?孩子们的本性是恶是善?对于犯罪的孩子们,是教化重要还是惩戒更重要等问题。
这些问题,很难有标准答案,但却很引人深思。
有人说,看到“少年犯”三个字,很多人会首先关注“少年”两个字;但在《少年法庭》这部剧中,始终将关注落在最后一个“犯”字身上。
他们是孩子,但他们首先是罪犯。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没有成年的孩子而存在的,但如果孩子犯了罪呢?他们还适用于这样的法律保护吗?
也许,看完《少年法庭》,你心中自会有答案。
孩子们本性都是善良的?
这几年,在我们的新闻中,也时常会看到十几岁的孩子犯罪。
大家在震惊年龄这么小的孩子会做出这么残忍、恶劣的行为时,也会想问:
这些孩子是天生使然,还是经历了什么样的环境,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到底性本恶,还是性本善,这两派观点的争论,始终贯穿在这部《少年法庭》里,引发大家的热烈讨论和思考。
剧中,男女法官判案的不同理念正是这两种不同观点的体现。
女主沈恩锡相信性本恶,觉得让犯下重罪的少年悔改多半是妄想,必须要重判才能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而剧中的男主车泰柱则愿意相信人性本善,少年犯毕竟还是孩子,应该通过教化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观点的碰撞,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让剧中的每一次庭审格外精彩。
剧中第一个案件,就是震惊世人的十三岁少年分尸案。
一名九岁的小男孩,被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两个孩子残忍杀害并分尸弃尸。杀人的人, 一个十三岁,一个十六岁。
看到这些孩子的年龄是不是已经非常吃惊了,更让人觉得恐怖的是,杀人的孩子们对“少年法”中所规定的14岁以下儿童免除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非常清楚,他们利用这一点,想要为自己开罪。
两个人规避法律惩罚的“战术”,是由那个13岁的孩子一人承担所有罪责。
在法庭上,这名承认了自己杀人的13岁少年,表现得令人毛骨悚然。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愧疚和后悔,他甚至带着轻蔑的眼神,在炫耀自己不会受到重罚的“年龄”。反正他知道,自己最重也就是被判个2年的“管束”保护处分。
我作为一个观众,在看到这个孩子不知悔改的邪恶模样时,都会一面倒吸凉气一面恨得牙痒痒,真不敢想象受害人的亲人会有着怎样痛不欲生的感受。
“少年法”的制定,本意是想给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愿意相信他们通过适当的惩戒和教化,能变得好起来。但在这样的案件中我们会看到,“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恶魔”。
“社会给了少年犯机会,那谁给受害者机会呢?”
当我看到剧中那个被杀害的男孩的家庭完全被毁掉,妈妈整天以泪洗面,吃不下东西睡不着觉的样子,不禁想问,谁又来替无辜的受害者讨回公道?
剧中的这个案件,让我想起了前两年那起轰动全国的大连女童案。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强奸未遂后残忍杀害,女孩身中数刀后,被弃尸灌木丛中。
当时的判决结果让许多人愤怒,因为行凶男孩未满14岁,只获得了被收容教育3年的惩罚。
这三年,真的能让一个根本不是一时无知失手犯错,而是早有预谋的少年犯重新做人吗?
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行凶男孩的父母在案发后搬了家,甚至开庭的时候都未曾出现,过了许久才给受害者家属一封没有诚意的道歉信,以及扯皮了很久也不肯拿出赔偿金。
不敢想象,这样的少年犯,16岁离开教管所之后的人生底色能不能改变。但显然,在《少年法庭》中给我们呈现的结局,令人心寒。
那个分尸的13岁少年,在最后一集又因为别的案件重回法庭。他眼中凶狠、挑衅的目光比几年前更加变本加厉。
少年犯,变成了成年犯。
如果没有让他们明白,伤害他人要付出何等代价,教化的意义到底何在?
人性的恶,不分年龄
记得在《我们与恶的距离》那部剧中,有人这样评论:
“我们与恶的距离,就在于是声讨恶人,还是声讨恶。”
其实,这句话对少年犯的处罚也适用。因为,人性之恶,有时候并不分年龄。
当忽略恶行造成的恶劣性,一味地以年龄设限,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很可能变成恶的保护伞。
在《少年法庭》中,女主沈恩锡法官在最开始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我对少年犯厌恶至极。”
为什么呢?因为,她也曾经历丧子之痛。
她还在读幼儿园的儿子,就是被两个小孩从顶楼丢下的石头砸死了。听上去像是“熊孩子”的“调皮”行为,但却带走了一个无辜的小生命,也毁掉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
讽刺的是,那两个丢石子的小孩,长大后又成了强奸犯,轮奸女孩,拍恶意照片威胁他人。
当年的“熊孩子”变成了恶魔,谁要为此负责?让他们“免责”的“少年法”肯定难辞其咎。
丢石子案发生的时候,两个小孩年龄尚小。也许,在众多罪恶之中,这样的恶轻如鸿毛,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这样的案件也渺小得不值得花费更多力气。
当年负责审判的法官也一定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以“追求速度”为由,只用了3分钟就结了案。
两个丢石子的幼童,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他们甚至是手拉着手,笑嘻嘻地走出了法庭。
法律并没有做出与他们恶行对等的惩罚,也并未真正起到教化的作用。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那些幼童心中就开始种下了轻视法律的恶种。
“法律也不过如此,杀人也不过如此。”于是,始终这样认为的幼童,一点点长成了恶魔的模样。
当年在法庭走廊里,看到把自己儿子杀死的两个幼童嘻嘻哈哈走出来的那一刻,沈恩锡就已经下定决心:
作为一个少年法庭的法官,一定要让做错事的孩子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应有的代价!
难道这部剧是在否定善意的宽容?当然不是。但对于有些恶,宽容的确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纵容。
记得电影《密阳》里,儿子被杀害的那位妈妈,每天都活在丧子的阴影里。因为太过于痛苦,只好向宗教求助。
某一天,她带着对上帝的笃信,怀着宽恕与爱去监狱探视凶手。她对凶手说:“我原谅你了”。可她没有等来凶手捶胸顿足的忏悔,凶手反而轻松而平静地说了如下一番话:
“自从进了这个教导所后,我也开始接纳了上帝的存在。是上帝原谅了我。我用眼泪来悔改并得到了原谅,我每天早上一起来就祈祷。感谢上帝,让我变得好舒服。”
那一刻,这个妈妈彻底崩溃了,她内心的信仰崩塌了。
“原来,在我原谅坏人之前,坏人早已原谅了自己。”
看到没有,让恶魔悔改只是痴心妄想。
在《少年法庭》中,铁面无情的法官沈恩锡,向犯了罪的少年们一次次展示着法律的威严,更是通过法律尽可能地给予被害者应有的正义。
我特别同意罗翔老师在《圆圈正义》中所说的那段话:
 “ 
“那种忽视正义,滥施恩情的人道主义,有着太多的伪善,他们经常会是为了假想的将来而忽视现在的利益,为了抽象人类而无视具体人的悲苦,对于那些极度邪恶的杀人重案,如果不处以极刑,如何能够抚慰仍存于世上之人的泪水?
法律中的乐观主义曾经相信邪恶是可以改造的,巨大恶极之人只是暂时生病的病人,既然疾病可以医治,那么犯罪的人同样也可以医治,但是再犯率的不断升高,恶性案件的层出不穷,让改造主义成为一种幻梦。
法律无法消灭邪恶,也很难改造邪恶,它只能有限的约束邪恶,避免邪恶的泛滥,如果说在法律中依然要保留改造罪犯的美好设想,那也必须让罪犯受到应得的严厉惩罚。”
这段话,和《少年法庭》的女主法官,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信念不谋而合。
少年法庭,审判的是少年之恶,更是父母之过
在《少年法庭》中,让人气愤的不仅仅是少年犯不知悔改的态度,还有许多少年犯父母们的不以为然。
他们对孩子犯下的罪行,或者肆意狡辩,或者信口雌黄,根本没尽到父母对孩子的管教责任。
剧中,当女主法官宣布了对那个十三岁杀人分尸的少年的判决之后,他的母亲不但没有向被害者家属道歉,反而跑到法官面前去哭诉,说是对她的孩子判得太重了。
比起痛不欲生的被害者妈妈,她的孩子杀了人,她却可以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每天继续上班工作,平静如常。
有如此漠视生命的母亲,也难怪会养出杀了人之后还能说出“好爽呀”这样的邪恶小孩。
记得在《少年法庭》中,有一起案件是学校集体舞弊案。
庭审上,一位参与了作弊的学生家长不仅不觉得自己和孩子做错了什么,反而振振有词,觉得升学就是一场溅血的战争,作弊也不过是为了能打“赢”这场仗而已。
“孩子作弊,提前知道了考试答案,并不是因为我们不会做那些题,而是为了省下更多的时间做名牌大学入学要求的其他项目”。
听听这些家长理直气壮的借口吧,难道,就为了能“赢”,就可以践踏其他学生的利益,肆意地通过钱财破坏选拔的公平性吗?
带着孩子一起犯错的家长,不但不反省,反而吐槽法官的审问时间太长,耽误了孩子接下来的补习班。真是无法想象,这样的态度被孩子看在眼里、听进心里,对他们尚在养成的价值观会产生怎样恶劣的影响。
在《少年法庭》的许多案件中,好几位少年犯的父母都缺席了庭审。孩子犯了罪,家长却在玩失踪,庭审席上那些本应被填满的空位,也代表了少年犯父母在孩子成长中的失职和缺席。
的确,这部剧是在呼吁司法体系对少年犯的重视,让整个社会重新审视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更为恰当的处罚。
但让孩子远离恶,不能仅仅依靠降低犯罪处罚的年龄界限。
毕竟,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人性的最后一道防线。正像剧中所说,“少年是不能独立长大的”,除了法律,他们的背后是家庭、学校、国家。
而这其中第一重要的,是家庭,是父母。
对少年犯的审判,也是对少年犯父母的审判。剧中女主的这段台词掷地有声,值得为人父母一读再读:
 “ 
“对于今天出庭的所有监护人,本庭命你们接受亲职教育,你们会在子女所在机构接受课程。到机构上课时,记得去探视孩子,多关心自己的孩子是如何长大的。
少年们是无法独自长大的,今天的处分对象虽然是少年们,但处分的重担,监护人们必须共同承担。
当然,少年们犯下的错误,也不能完全让父母背锅。
正如法庭上女主对少年犯们所说的那样,“选择犯罪的终究是少年本身。恶劣的环境并不会让所有人都选择犯罪”。
肯定原生家庭的重要性,但也不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在这个层面有所反思,真的让我对这部剧竖起大拇指。
除了这些让我们颇为感慨的情节,《少年法庭》带给我们的反思还远远不止这些。
剧中的许多案件,都触碰到了那些鲜有人探及的深渊,有些是对大环境的责问,有些是对人性的拷量。
比如女主的上司,因为被同样参加了舞弊案的儿子所累,面临着丢掉工作的危险。但上司一心想要走进政坛,为的就是能修订更完善的《少年法》。因为这个“为天下苍生”的宏大理想,上司想包庇自己的儿子。
知道真相的女主,劝上司回头时所说的那话直指人心:
“不要为了读圣经,而去偷蜡烛。”
“手段脏了,不管目的再怎么纯洁,也会变得污秽。”
“帮助少年的法律,怎么能踩在少年身上修订呢?!”
再比如,蔚蓝青少年援助中心的负责人主任一心扑在改造少年犯身上,她视每一个来中心的犯罪女孩为自己的女儿,希望通过她的努力能“拯救”这些失足少女。
为了给其中一个少年犯付医药费,她无奈地挪用了公款,也因为把所有的精力都给了少年犯而忽视了自己的女儿,让女儿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心结。
蔚蓝案也是整部剧中反转最多的。黑与白、善与恶也不再那么泾渭分明。
面对蔚蓝主任所犯下的错误,女主并没有简单的把它归为个体之恶,一句“原本是国家该承担的事,却只能依赖个人的牺牲奉献来达成”让整起案件的意义上升到了制度层面,这样的拍摄手法和立意的确让人敬佩。
弹幕中,一直有人觉得女主是个眼里容不下半粒沙子的“刺头”,也有人说她过于理想主义。但你们不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太缺乏像女主这样的人了吗?
果敢、有底线、敢于做那个为反对发声的少数人。不只是为了那些迷途的孩子们,这个世界,多一些有棱有角的沈恩锡,才会越来越好。
而这,也正是《少年法庭》背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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