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议会正在审议的一部法案引发英国移民、少数族裔的高度关注,那就是新的《国籍和边境法案》,有关人们在没有得到通知的情况下会被剥夺英国公民身份的条文(第9条)引起轩然大波,目前已经有超32万人联署反对!
目前下议院已通过法案,正在上议院三读,预计很快将成为法律。
近日,伦敦议会通过动议,敦促内政大臣删除这条有争议条款,“这将大量少数族裔公民视为二等公民”。
英国政府已就请愿回应,绝不会删除第9条,这被专家认为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尽管法案强调是为了保护英国国家或公共利益,但在还没有修法之前英国已经有不少因为“冤假错案”而错误剥夺公民国籍的行为,引发寒蝉效应。

《新政治家》的统计甚至发现,若法案实行,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恐涉及560万人。
那些被剥夺国籍的人是否真的成为“无国籍人”呢?在英的华人,需要担心吗?

为什么这次修法引发轩然大波?
“不通知就剥夺”让人忧
《卫报》报道,此次修改后的新《国籍和边境法案》最为人所诟病的,是“悄悄地”放宽内政部取消公民英国国籍的权利。
根据新法,以下情况下,政府剥夺一个人国籍前的通知义务可以免除:
·政府认为不是“合理的、可行的”;
·根据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外交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权力事先不需要受到法院授权,完全掌握在内政大臣手里。
《时代周刊》报道,这条规定是在法案通过下议院之前,花了9分钟辩论后,匆匆增加的。
(内政大臣普丽缇·帕特尔)
英国政府剥夺英国国籍的部分对象是“双重国籍”的拥有者,而细则规定,只要政府“合理”认为你可以获得另一个国家的国籍(比如你的父母亲一方来自其他国家),而不必然真的调查某人是否真的能有或有双重国籍,这令不少人担心。
比如一个移民已经入籍英国,他已经放弃了原国籍,但仍可能在赴国外时被剥夺英国国籍,仅仅因为其父母来自其他国,英国政府并不会考虑其父母祖国的具体国籍法。
另外,剥夺国籍的行为发生在该公民人在国外的情况下,这两个条款加起来,就让人担心这么一种情况发生——
A君人在他国,英国政府“联系不到”或者根据公共利益不联系他就剥夺他的国籍。
内政部坚称那些被剥夺公民身份的人仍然拥有上诉权利。不过,试想人在国外,如何针对英国政府的错误而维权呢?这必然十分困难。公民律师还认为这大大减少了准备上诉的时间。
《卫报》社论公开反对这一法案,认为它违背英国法治传统。英国有一项法律准则,就是“出乎意料被视为正义的敌人”,个人有权在其权利受损之前了解这一决定。
《独立报》表示,目前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在不通知情况下让自己的公民成为无国籍人士,如果新法通过英国将开先例。
被指“种族主义”法律
“剥夺国籍”重要对象是“双国籍或可能获得其他国籍”人士,在英国这通常是少数族裔。
根据杂志《新政治家》的研究,起码560万人受到影响,一半亚裔英国人有潜在风险。
数据分析发现,在非白人族群中,41%可能有资格被剥夺国籍,但白人只有5%有资格被剥夺国籍。
一位斯里兰卡裔公民律师向《卫报》表示,这个数据不代表这些人会因为内政大臣“一时兴起”就被扫地出门,但它散播了恐惧和不确定,产生寒蝉效应。
组织“种族关系研究所”副主席弗朗西斯·韦伯表示,这是一项严重的种族主义法律。
他表示,设想白人(往往没有双国籍)和少数族裔(有双国籍或父母来自其他国家)涉嫌犯下同样罪行,前者无论如何不会被剥夺英国国籍,这就是双标了。
反对这一法案的上议员莎米·查克拉巴蒂女男爵表示,这一法案显示出生在英国但父母在外国的人“都是二等公民”。
根据从1983年1月1日生效的《1981年英国国籍法案》,在英国出生而父母任何一人为英国公民或已在英国定居者,将自动成为英国公民。
接受《卫报》访问的这位公民律师表示,自己经常为了少数族裔权益上街抗议,担心自己会不会某一天因为被认为“违反公共利益”而因为人在外国或去父母的祖国探亲就被取消英国国籍。
几位在英国出生的二代移民或从小来到英国的移民向My London表示,这项法律让他们觉得自己不被视为真正英国人,害怕“醒来后自己的公民身份会被剥夺”。
逾30万人联署国会请愿抗议
早前,“好法律计划”等组织发起反对这一法案,要求删除相关条款(第9条),如今在国会的请愿活动获得超过32万人签名,超过议会可就此举行辩论的门槛。
内政部回应倒是非常强硬,表示绝对不会删除第9条,表示这是为了确保剥夺国籍的权力能够的有效使用,且不影响上诉权利。
内政部还强调,免除政府通知义务只会存在于以下状况,比如某人在战区,或者通知他们会暴露敏感的国家情报来源、
不过,正是最后一点也引发外界质疑,因为英国政府可能滥用对所谓“国家机密”的保密原则,让人更加难以上诉推翻错误决定。
多达数百人已被剥夺国籍,
“冤家错案”惹担忧?
根据英国法律,两种情况下,英国可以剥夺公民国籍:
1、有利于公共利益
这个理由可以适用于所有英国公民,无论他们的公民身份是通过出生、归化入籍还是登记入籍获得的。但是,在使用该理由会导致个人成为无国籍人的情况下,对如何使用该理由存在严格的限制。
法律规定,如果剥夺国籍的结果会使某人成为无国籍人士,那么内政部剥夺其公民身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该人士的英国公民身份是通过归化入籍获得的;
  2. 该人士行为严重损害英国切身利益;
  3. 内政部有理由相信该人士能够成为另一个国家的公民。
换言之,对于入籍的人士来说,哪怕他们已经放弃了另一个国籍,但只要理论上他还是可以重新获得另一国国籍,那么英国为了公共利益还是可以剥夺你的英国国籍。
2、欺诈、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
这仅针对登记或归化入籍人士。
如果入籍时存在上述情形,而且这一错误不是“无辜的错误”(honest mistakes),且隐瞒的信息对于入籍成功与否产生直接影响,该人士就会被剥夺公民身份。
早前,内政部还曾经回应《新政治家》,表示“剥夺英国国籍的权力已经有长达一个世纪的历史,一直是应对最危险人群的无可奈何的最后做法,目的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国家和公关安全。这样的做法不常见,而且不会让任何人无国籍。”
1918年的法律规定可剥夺叛国者国籍,针对一战时和敌国勾结的英国公民。
《1981年英国国籍法案》给了内政部剥夺公民身份的权力。
1973年至2006年,无人被剥夺国籍。
近年来,剥夺公民身份的做法明显增多。
2006年至2010年共有9人,2017年达到104人,2018年73人,2019年82人,2020年42人,其中,175人因涉公共利益、国家安全,289人因欺诈。
实际上,触发英国内政部开始频繁动用这一权力试图“保护”“公共利益”的,是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尤其是在2017年曼彻斯特炸弹袭击之后。
内政部认为,他们针对的,全都是和海外恐怖主义组织有联系的英国公民,因此当他们前往海外参加恐怖组织的时候一旦被查出,就可能被剥夺英国国籍。
这一做法本来无可厚非,也符合国际利益,但现实中却会被英国政府滥用,造成不少冤假错案,最后受害的是无辜的少数族裔。
“乌龙案件”导致无辜人士丧失英国国籍
在一个案例中,40岁的男子E3出生在伦敦,他在2017年飞到孟加拉和妻子诞下第二个女儿后,内政部下令剥夺他的英国公民身份。
内政部表示他是一名试图出国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极端分子,但经过4年调查,被证实是乌龙。
如今英国政府已经恢复了他的英国公民身份,但没有给E3任何解释为什么当初指控他涉违法——理由是“国家安全因素”。E3从未在全世界任何地方触犯刑事罪行。
如今,人在孟加拉的他丢掉了英国工作,一家人处于赤贫中。他的妻子在2019年在孟加拉生下一个孩子,但因为E3不被认为是英国人,这个孩子也就没有英国国籍——直到如今E3被恢复国籍,女儿的英国国籍也没有被承认。
英国政府涉嫌违反国际法?
早前,英国内政部表示:“英国公民身份是一项特权,而不是一项权利。”这个说法得到国内外人士的大力挞伐。
法律专家批评,这种看法从根本上挑战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表明“公民身份是可以抢走的恩赐”,一名内阁大臣有权决定谁是英国人,谁不是,更可能被演化成一种驯服公民的工具。公民身份和国籍应该是一项基本人权。
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也批评英国《国籍和边境法案》,称英国违反了国际法,没有承认政府有义务保护移民,还大大增加了无国籍的风险,将弱势群体推向危险境地。
“该法案利用了国家安全准则,增加了歧视和严重侵犯人权新给的风险,特别是针对少数族裔、移民和难民。我们敦促英国政府撤销这些条文。”
联合国官网表示,去年11月一批专家就联合致函英国政府表达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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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浪:小逸
参考信息来源:Guardian, 英国议会官网,My London, Independent, New Statesman, Gherson, 英国政府官网, 联合国官网, BBC, DW, The Conversation, The Economist, UK Constitutional Law Legislation.gov.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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