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
保障自己的利益?
大家好,我是美丫姐!
前阵子,某建筑公司设计师猝死

最近,又有建筑公司开始秀下限
四川某公司向公司设计师发律师函
让设计师赔偿公司 1915 万人民币
让我不禁开始疑问
你们说有没有可能赔得起一千万的人
不需要出来打工呢?一个猜想不一定对
不过让我更疑惑的还是
这设计师到底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赔款居然如此之高
仔细看了看后发现是:
设计师擅自将正在合同商谈中的项目设计半成品给合作方,造成合作方不满意,合作商谈被迫中止。
作为设计师的大家应该都明白
设计过程中难免需要和甲方不停沟通
及时确认设计效果
才能第一时间了解甲方的想法,提高效率
通常情况下,就算设计师给甲方看半成品
甲方不满意可要求设计师继续修改
是再正常不过的设计流程,没毛病
不至于受这么重的惩罚
我也在网上看到声称甲方的人
发表的中止合作的理由

也和涉事公司所主张的不同
图片来自微博@计成_official
也是,要这理由真能成立
谁还敢当设计师
钱赚不到多少,反倒欠一屁股债...
那么问题来了,理由成不成立是一回事
涉事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又是一回事
这事虽然听着离谱
但白纸黑字的律师函谁看了都瑟瑟发抖
设计师真要听公司的话赔钱吗?

今天,以这个案例我们来分析一下

打工人如何精准打击诡计多端的资本家!


首先,先来看一下这事件中的疑点
第一,如果员工给公司真造成损失
到底需不需要赔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是的,是需要赔款的
那问题来了,一千多万从工资里扣
得扣到猴年马月...
别担心还有附加规定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明显涉事公司针对员工的惩罚措施
不符合规定
第二,这公司这样狮子大开口
目的绝对不是真希望设计师能掏一千万
无非是想让对方自己辞职
公司想逃避赔款罢了
这里又涉及一个重点
公司无故找理由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劳动法第 47 条规定:

我解释一下,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 2N
N=你的工作年限
比如你在公司工作 3 年被无故辞退
那你的赔偿金就是 2x3 ,6个月工资
年限不满一年但超过 6 个月就按一年计算
注:我这里说的是公司确实无故辞退员工所需要面临的赔偿,针对上面的事件,我们未知全貌,无法分析更细节的赔偿方案。
如果你是高收入人群
月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工资 3 倍

那公司就得按 3N 来支付你的赔偿金!

上面是企业违法辞退的情况下
员工获取赔偿金的规则
除此之外,还有因以下情况协商离职
员工也能获得一定赔偿金
如果企业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
“咱们好聚好散吧!”

那企业仅需支付员工 N 月工资
(N代表工作年限)
如果企业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直接说:
“你被开了,明天收拾收拾滚蛋”
则需要多支付一笔代通知金,即 N+1
这个 +1 就代表企业需多付员工一个月工资
那如果确实是企业不讲理迫害员工
受害者该如何进行下一步
用法律重拳制裁他们呢!
你只需要找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官网
搜索引擎搜「地名+劳动仲裁委员会」
就能在首页看到手把手教程
各地流程可能略微不同
以武汉为例,进入官网后
教程会引导用户去小程序提交仲裁材料
至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官网也会有详细说明
各地规则不同,我就不细说
大家动动小脑瓜,善用搜索引擎
分分钟就能找到具体条款
不得不说,最近这类迷惑新闻还真多
不是猝死,就是企业想方设法剥削员工

可能在某些资本家眼里
打工人只是机器,坏了就换,无伤大雅
他们不可能会设身处地为员工着想
所以,如果你不争取自己的权益
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遇事别慌,及时亮出法律重拳

才能杀对方个措手不及,落花流水!
最后,祝大家都能快乐打工
工作钱多事少,到点下班
动不动就放假,躺着把钱赚
世上工作千千万,这家不行马上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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