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二场“委员通道”开启
全国政协委员
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
常务副主任胡卫
谈如何挺起职业教育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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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胡委员您好。近年来,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但依然有学生家长认为,职业教育是“失败者教育”。您从事教育工作多年,在您看来,如何让职业教育真正“扬眉吐气”?
委员声音
胡卫:
今年,世界技能大赛、技能大会、世界技能博览会将齐聚上海,职业教育将迎来难得的发展契机。然而,大有可为的职业教育,为什么“想说爱你不容易”?原因在于职业教育被长期污名化,被认为是“失败者的教育”。尤其是中考以后的普职分流,被认为是按照成绩所进行的“普职分层”,引发的焦虑加剧了应试竞争,影响了“双减”目标的落实。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到日本出差,商店里很难找到一件像样的“中国制造”,今天你到任何国家,看到的几乎都是“中国制造”。中国崛起,大国工匠支撑中国制造,创造中国品牌,因此,必须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职业教育。
高质量的职业教育必须要摆脱狭窄的技术和技术上狭窄的困境,既要教“做人”,也要教“做事”;既要学文化,也要学技术。让学生既有学头、又有盼头、还有奔头。我所工作的上海中华职教社的创始人黄炎培认为,职业教育就是让人能够“求知”和“求能”,进而安居乐业、敬业乐群,并能有所创造发明,造福于社会和人类。
挺起职业教育的“脊梁”,当务之急,就是要破除体制障碍。一是横向要融通,实现职业教育、普通教育、专业教育的横向贯通,为学生发展搭建平台;二是纵向要畅通,要打通“断头路”,畅通职业的升学渠道。此外要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很重要的是要使职教毕业生在就业、落户、薪酬待遇等方面能够享受和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的待遇,以此来扭转我们对职业教育的认知,缓解家长的焦虑。
今天,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砥砺意志和品格将伴随人的一生。职业教育将会成为学校教育、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学生终身幸福奠定基础。我们要唱响“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主旋律,让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倍受尊崇,使三百六十行人才辈出,星光璀璨。
胡卫委员还有哪些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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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高学历论人才 
应禁止将“双一流”作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重要的国家战略。但是,自从‘双一流’建设战略实施以来,‘双一流’高校毕业,也成了一些地方引进人才的重要标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认为,这是和“双一流”建设初衷相背离的,是在强化唯名校论。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记者获悉,胡卫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禁止将“双一流”作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提案。胡卫建议,各地特别是大城市要推进人才引进落户改革,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不能简单以高学历论人才。
以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的标准 或引导学生忽视能力提升
据记者了解,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明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就此,胡卫称,“双一流”建设要解决重点建设存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实施方式。
但是,从“双一流”建设实施以来,胡卫也注意到,在引进人才时一定程度存在将“双一流”作为学校新的身份标签问题。
他举例称,比如,《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提出,“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胡卫表示,从人才落户改革角度看,这具有进步意义。但是,由于直接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作为引进人才、开放落户政策的对象,这存在诸多弊端。“简单以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的标准,会引导学生追逐学校身份,而忽视自己的能力提升,并挫伤非‘双一流’高校、职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胡卫说,放宽落户条件的改革是进步的,但选择谁为对象放开,反映出一地政府部门的人才观。
胡卫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以“双一流”高校毕业作为引进人才的条件,并不利于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建议:严禁招聘时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排除在外
胡卫认为,要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为我国处于基础教育的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就必须明确禁止把毕业学校作为引进人才条件、录用标准的做法。
胡卫建议,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教育评价改革办公室”,对各地推进的教育评价改革进行适当指导。与此同时,在尊重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对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指导、规范。
另外,胡卫建议,为遏制学历“高消费”,要给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平等的就业与职业发展机会,组织人事部门应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招聘,建立基本的学历、职业技能标准指引。同时,不能招聘时抬高学历门槛,把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排除在外,也不能简单把高学历人才比例作为考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建设的指标。
(来源:央广网)
建议加快建设综合高中,推进普职融合发展
今年我国将完善“职教高考”的顶层设计
“职教高考”成为高职招生的主渠道
“职教高考”是什么?
它和现有的“三校生高考”有区别吗?
能改变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局面吗?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
打算在今年两会上提出
设立“新型高中”和“新型高考”
“现在大家很焦虑,因为现在中考之后有一定比例,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还有一部分进入中职学校。朋友当中,经常会问你的孩子最后怎么选择?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很少有人说我选择职业学校的。”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胡卫的这段“大实话”,道出了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分流”模式面临的现状。由于一直以来,职业教育被看作“低人一等”,“普职分流”被很多家长认为是“普职分层”,学生在中考时就被“分层”乃至“淘汰”到中职,加剧了中考竞争,也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阶段“双减”目标的落实。
社会对中职认可度的日益降低,更直接影响了中职的办学质量。与此同时,从我国产业发展看,到2025年技能型人才缺口率将达48%,技术蓝领缺口更是高达3000万人。
因此,胡卫提出——探索“普职融合”发展新模式,比如设立“新的综合高中”,开设普高课程和技能课程,并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新型高中”学什么?
在这份
《关于加快建设综合高中,推进普职融合发展的提案》
中,胡卫具体建议,在这些综合高中,可以规定学生必选的普通学术性课程与技能课程学分,同时允许学生根据高中毕业后的去向选择,选修其他普通学术性课程与技能课程。

高中生可用技能课程学分直接申请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并免修相应课程学分。在此基础上,将来对高中阶段在校生 “普职相当”的要求,可改为要求综合高中开设普通学术性课程与技能课程的比例要大体相当。
那么新高中如何设立?胡卫提出,可以把现在的中等职业学校,转化为综合高中;或者也可以在现有高中里扩大它的范围,涵盖到中等职业学校。当然,这些探索,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进行试点。
当然,把中职学校转换成综合高中,不能是“换汤不换药”。按照提案中的设想,在这类综合高中里,可以规定学生必选的普通学术性课程与技能课程学分,同时允许学生根据高中毕业后的去向选择,选修部分课程。更重要的是,要为有技能特长的高中生设立“新高考”,与现行高考并行不悖,所有高中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意愿自行选择。
“新的高考制度”是什么?
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高考制度——在推进高中、普职融合的同时,推进普通本科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专业通过职教高考招生,把职教高考建设为与普通高考平等的高考类型,充分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尤为重要的是,职教高考要更加重视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

“它和我们现在的中高本贯通还不同。原来的中高贯通,还是在原来的普通高考的体系当中,是按照原来的人才选拔标准。而新的高考制度下,设置的科目更强调技术性,更强调动手性,更强调操作性,选拔出我们需要的高级技能人才和工匠。”
胡卫认为,可以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比如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先行先试,推进现有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合并与重组,加快发展新型综合高中。国家相关部门在推动各地均衡发展综合高中的基础上,创造条件把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逐步取消中考制度和普职分流模式,实现普职融合发展,让研究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都有各自的培养轨道、发展轨道。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建议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提交了《关于取消应届生身份限制,保障平等就业权的提案》,建议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中,应对所有往应届高校毕业生一视同仁,消除人为就业障碍。
早在 2002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提出,"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 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2020 年,教育部再次强调,两年内落实单位的毕业生,高校要按照应届毕业生身份帮助其办理就业手续。
胡卫认为,设定择业期,规定毕业后两年内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享有和应届毕业生享有就业、升学的同等待遇,这是我国多年来一直实行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实施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给在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一定的择业缓冲期。但随着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多,出现了一些毕业生选择 " 慢就业 "、灵活就业以及女性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居家生子等情况,这一择业期政策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的提升,我国进入人才市场的就业人员大多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已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群体。胡卫说," 在此背景下,不能只关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而应该关注整体就业,即离职再就业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要一视同仁。"
胡卫在提案中提到一份统计数据:近年来,一些地方事业单位招聘还规定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 70%,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 50%。他认为,招聘时限制应聘者的应届生身份,既不利于离职再就业人员重新就业,也阻碍了超过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的顺利求职。
" 过短的择业期政策对毕业多年的再就业人员重新求职,尤其是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人为制造了障碍。这不利于推进公平就业,难以保障每个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利。" 胡卫说。为此,他给出建议:
首先,从短期看,可将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适当延长。延长择业期,可给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后生育的女生)更充分的择业时间,也有利于在择业期内就业后辞职(退)的人员,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当前,在推进 " 双减 " 工作中,针对教培从业人员再就业,教育部会同人社部还可考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如对教培从业人员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可将其择业期延长至毕业后 10 年。
其次,从中期看,应深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要从关注毕业时的静态就业,调整为关注毕业后的中长期就业及其发展情况,以倒逼高校更加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提升自身的就业竞争能力。
最后,从长期看,要逐步取消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政策。要打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招聘对象所作的应届生身份限制,从根本上改革已经过时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劳动及人事政策。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既有的择业期政策主要影响的是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及组织关系,而在落户政策开放的情况下,择业期政策对落户的影响其实并不大。一旦取消毕业生择业期政策,将来就业就不再分应届生和往届生,而是对所有就业对象实行一视同仁的政策,这就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平等就业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 | 综合自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新华社,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青年报,央广网,上海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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