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的“出国留学—综合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list/26)公布。
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将受理本领区自费留学人员及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申请人条件
1.目前在纽约领区10个州(纽约州、康涅狄格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缅因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俄亥俄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就读的留学人员,无论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在纽约领区,均应向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申请。
目前在其他州就读的留学人员,无论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在纽约领区,均应向目前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属的其他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申请。除纽约外,中国在美还有驻美国使馆、驻旧金山总领事馆、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驻芝加哥总领事馆,领区范围请登录上述各馆网站查询。

2.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可申请高水平项目和艺术类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3.自费留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可申请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请上述项目,应通过国内学校推荐,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不受理。
5.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纽约领区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如符合相关项目申请条件,可通过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提交申请。已完成学业且已回国的人员,视为国内申请人,应通过国内单位申报。
6.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学费和奖学金资助,亦可仅申请奖学金资助(不申请学费资助)。
二、申请程序
高水平项目、艺术类项目均采取“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请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认真阅读项目选派办法,于北京时间2022年3月10日0时—31日2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申请人不再邮寄书面材料,请将签字扫描后的申请表连同全部申报材料扫描件,于美东时间4月1日前发送到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驻纽约总领事馆教育处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经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后,正式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联系方式:212-244-9392ext.8011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驻纽约总领馆教育处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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