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江苏省调查组发出小花梅案子的第五封通报,有长文字有视频有直播有DNA验证,事情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尾声了。但有些话如鲠在喉,让人不吐不快。
我们按照官方通报,可以还原出这位底层贫困女性噩梦般的大半生经历。
她18岁嫁人,20岁离婚回村后,同村人发现她言语行为异常。
在云南两位前调查记者实地探访所写的《寻找小花梅》中,有知情人说可能是在这个前夫家遭遇了殴打。

一年后的21岁,她被拐卖到近3000公里外的江苏省东海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比她年长12岁的徐某东,生活三四个月后,在一天早上逃走。

她再次出现的地点是,夏邑县骆集乡。百度地图显示,两地相距250余公里,连续步行时间需要64小时左右。
这时的她应该还是有家的意识的,她走的是回家的方向。
夏邑县骆集乡和她云南的老家福贡县亚谷村,都在她第一次被卖到的江苏省东海县的西南方向。
她被骆集乡一家饭店的老板夫妇收留一个月后,卖给了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两兄弟。这两兄弟又将她转卖到了苏北的丰县,卖给了替儿子买老婆的董某。
21岁的她,经过一次家暴的婚姻、三次转卖后,开启了在董家24年的地狱生活。董某民年长她10岁。
官方通报里详细地列出了八个孩子的出生时间。
大儿子和二儿子间隔12年是因为计划生育上了环,而在上环失效后,她接下来几乎以一年生一子的频率开始生孩子(只有三子和四子之间隔了两年多),9年连续生育7个孩子。
在大儿子小时候,小花梅尚可接送孩子上下学,生了三子后精神障碍加重,再到现在的精神分裂,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官方通报里称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她发病时,对其实施捆绑、铁链锁脖等虐待行为。结合时间,此时应该是她生六子前后。也就是说在极端方式虐待后,小花梅还在生。
这是怎样的人间炼狱?
违规的户口登记,违规的婚姻登记,村民的视若无睹,甚至有低保拿有补助领,有爱心人士源源不断的捐助,被拍了视频发到网上时,起初抖音和快手上的走向还是八孩父亲多伟大的扛起了一个家。
这是怎样一副当代荒唐景象?
同时在官方通报里,在陈述小花梅到董家之后发生的事情以及当前情况时,都用了“杨某侠”这个名字。
既然综合“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材料1000余份”、以及多次DNA检测、调查走访等各种信息,得出她的真实身份即是小花梅。
那么,基于小花梅的讨论,我极不赞同五封通报中“杨某侠”的称呼。一个人的姓名,通常被看作是传承,家族、家庭的传承,不仅是血脉延续,还表现为家庭、家族财产、基业的延续。“杨某侠”是被拐卖到徐州丰县后,嫌犯一家给她冠上的名字,而他们对她没有命名权。
“杨某侠”对应的是那个被董家登记为出生在1969年的虚假人物,而小花梅户口登记的出生时间为1977年,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除此之外,最应该解决的是小花梅的婚姻问题。现在官方通报中,董某民目前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刺眼的“家庭成员”四个字,是否等于承认了小花梅和董某民的婚姻是有效的?
既然已认定拐卖事实成立,婚姻登记是违规的,那受了多年虐待的小花梅,在董家先后遭遇了暴力、强奸等非人折磨,为何还能被称为董某民的“家庭成员”?
我不明白是哪个流程让小花梅被定义为董某民的家庭成员,是董家“买”的这个行为吗?因为是“买主”,所以被以为拥有小花梅的所有权,像占有一件买来的物品?
或者是小花梅被迫在董家生活了24年这个事实,并且有八个孩子,所以被认为是家人?
无论是因何种原因被定义为家人,都是胡扯。这从不是所谓家庭矛盾,它从一开始就是犯罪。
所以司法部门对董某民和小花梅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认定,在整个案件里至关重要。这件事所暴露出来的基层管理混乱,在人口登记和婚姻登记都随意至此,势必导致已经被错误登记的不止小花梅一人。
仅在丰县欢口镇,还有多少“小花梅”? 除了丰县之外的地方,还有多少⻆落的哭声未被听到?
若董某民和小花梅的婚姻关系依然有效,若这一系列犯罪转为家庭矛盾,也就等于堵死了所有被拐卖、被劫持妇女的求救通道。
现在小花梅案的调查已经走向尾声,我更想看到后续将如何安置小花梅,现在对她的救助,更希望能是一场真正的解救。
待她病情好转后,她是否有重新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利?她那个已经23岁的大儿子,以及7个孩子,是否会拖着她再重回董家?
她是否可以过上自18岁以后,就不曾拥有的光明的正常生活?
这些追问会有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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