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港口发生多起交通安全事故
造成驾乘人受伤
财产损失等悲剧
港口交警再此提醒
广大驾乘人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做文明驾乘员!
关于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佩戴安全头盔的倡议书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
你们好!文明参与交通不仅仅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还与每个家庭的幸福息息相关,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与和谐。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更有甚者抱有侥幸心理、明知故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的程度大大提高了,有时会造成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带来损失。研究表明,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世界卫生组织曾发表公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等两轮交通工具时戴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50%左右,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死亡总量中,有90%至95%的死亡案例由脑外伤引起,这其中绝大部分是由于未戴安全头盔或安全头盔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所致。
为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1.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能超过2人。在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在购买头盔时,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
3.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佩戴好安全头盔等于给自己加了一层保护罩,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要轻视安全头盔的作用,细节关乎生命,幸福从“头”开始!让我们为了个人平安、家庭幸福、港口美丽、社会和谐共同努力!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
2021年7月20日
港口发布编辑部
编辑:江婷
:梁佩珊
副总编辑:黄跃明、吴君嫦
总编审:冼伟明
稿件来源: 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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