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问题,欢迎联系Ginny Lee,有良知,有温度的湾区地产经纪 (微信:ginnyleehomes)
很多小伙伴在买房时都会问Ginny,我应该选择哪种产权呢?这篇文章就给大家普及一下不同产权的特点和优缺点。
个人拥有 (Sole Ownership),这种产权一般是单身人士持有。如果结婚了,需要对方签署文件放弃他/她的那一半权益(尤其是对加州这种夫妻共有财产州)。
夫妻共有 (Comminuty Property):夫妻共同拥有这个房产,一方处置房产需要征求另一方同意。如一方去世,去世方的权益会按照遗产认证(probate)分配给另一方,但在这之前还要经过漫长的流程,比如偿还债务以及征收遗产税等。
带幸存者条款的夫妻共有(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同上面的相比,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房产自动转移到另一方的名下,避免了遗产认证流程(probate)的漫长流程,正因如此,这种模式也是比较流行的夫妻之间的房产持有方式。
联合拥有(Joint Tenancy):适合至亲之间共同持有房产。大于等于两人共同持有房产,每个人持有相同比例的产权,如果有一人去世,其份额自动平均分配到其他人头上,不需要经过漫长的遗产认证流程(probate)。缺点是除了联合权利人以外,去世方后代并没有继承权。
普通共有(Tenancy in Common):这种产权适合合伙购买房屋。大于等于两人持有房产,但每个人持有比例可以不同,可以自行处理自己的那份权益,也可以将自己的那份继承给后代。虽然每个人的持有比例可以不同,但是使用权益均等。而且当要对房产做出重大决定时,必须得到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如果有人不能按时负担房贷,其他人需要为其垫付否则所有人的权益可能会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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