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C
现在真正要思考的,是怎么能利用这次丰县的舆情,让反拐卖的呼声,深入到中国每一个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不能把人当成货物去买卖。
1、
上一篇文章:怎样才能真正帮助“八孩母”这样的拐卖受害者》
这篇文章和上一篇的观点,乍一看好像截然不同。上一篇讲的是实际操作中的困难,所以有些妥协,有些纠结。
这一篇讲的是价值观问题,是道德问题,所以可以脱离现实,更直接一点。
丰县这个事情,我们首先应该批判什么?
要批判的是愚昧的价值观。我们要坚定的批判所有美化拐卖行为和所有的强迫性婚姻。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必须坚定地否定所有的拐卖行为。包括彩礼换婚礼的“类买卖婚姻”也应该否定。
人不是货物,不能买卖。
直到今天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如果最终结局是好的,开始是不是拐卖就无所谓。这种价值观是完全错误的。
2、
在城市中生活的大家,可能觉得这种把拐卖行为合理化的价值观非常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即使是今天,在很多乡村地区仍然存在这种价值观。
如果我们看一些反拐的案件报道,警方到村子里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经常整个村子群起反抗。买家理直气壮,我花钱买的女人,你们凭什么带走!
很多时候,警察都找上门来了。要把拐卖受害者带回家,还得把钱还给买家才行。
这种价值观甚至体现在很多艺术作品里。比如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比如电视剧《阿霞》。这两部作品虽然做了一些处理,来淡化拐卖的色彩。但是,主角仍然是被人贩拐卖的,被山里人用钱买回来的女性(虽然艺术上做了处理,淡化买人的色彩),被男方家庭的所谓的“真情”感动,过上了幸福生活……
《阿霞》里,阿霞被自己的表哥卖给了吕梁山区的农民二串。村主任明明知道买阿霞的二串犯了法,想让二串把阿霞放回去,但连自己的老婆都说服不了。最终只能让阿霞给家里发电报,让阿霞的父母,带着钱给二串,把阿霞带回去家。
这种价值观是完全错误的。拐卖就是拐卖,是违法,是恶行,不能因为拐卖之后的生活如何,就改变对拐卖行为本身的评价。
就算最后卖给了亿万富翁,过上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拐卖也是违法的恶行。
拐卖之所以存在,就是有人买呀。买家把一个人当货物去买。而周围的人觉得理所当然,觉得买回来生活过得去就行了。在那些村子里,发现周围有人买了媳妇,不但不主动举报报警,反而包庇,阻挠外人来解救。这种价值观,应该被社会唾弃,被法律惩罚。
然而,不把人当人,特别是不把女性当人的这种价值观在农村,是普遍存在的。
3、
《嫁给大山的女人》电影是有真实的人物原型,河南姑娘郜艳敏,2006年成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其实,真实的故事,比电影里悲惨的多。
1994年农历5月初,年仅18岁的郜艳敏准备回河南老家看望父母,在石家庄火车站排队买票时,被两个女性人贩子以工厂招工劝她去看看的借口带往河北唐县,尽管意识受骗后郜艳敏几次试图逃脱,但都未成功,到唐县一个村庄之后她被转手给3名男性人贩子,其中一人将她强暴,并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河北曲阳县灵山镇下岸村一个比她大6岁的羊倌。
郜艳敏多次逃跑未遂,曾三次自杀,被人发现后救起。后来郜艳敏得知,家里人为了找她,母亲急瞎了眼,时年40多岁的父亲一年里头发全部变白。家人报案后,许昌警方曾到河北定州等地调查,但因线索不可靠一直没能找到她的下落。
然而,被拐卖一年后,郜艳敏就和丈夫回河南老家去“探亲”,家人却感到留她在家乡也已经无法找到好的对象,只能认命让她回去跟“丈夫”过日子。
她的父母不爱她吗?不爱她为什么会急瞎了眼,为什么会头发全白。但如果爱她,为什么让她认命,回去和“丈夫”过日子。
1995年,她成为了村子的代课老师,一直坚持了10年。她逐渐获得了村民的尊敬,丈夫也不敢打她了。
2005年后逐渐有多家媒体对其事迹进行采访报道。2007年1月,郜艳敏获“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其事迹2007年被改编成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并在2009年上映。
然而,名声给她带来反而是更大的噩运在郜艳敏18岁之后的人生中,人贩子用她赚钱,丈夫靠她传宗接代,剧组拿走了她悲惨的故事。留给她剩下的是痛苦和重压。
根据2015年的媒体报道,郜艳敏所在的这个太行山深处的村庄,400多口人,被拐卖的女性有三十多个。当郜艳敏成名,她的故事被改编成电影后,村民期望郜艳敏能够为这个村子带来更多的改变,更大的贡献。媒体剧组利用完她的故事就走了,期望没有达到,村民转而对她敌视起来,甚至指责她贪污捐款。
这些愚昧的村民,对一个被拐卖的女性,在村子里坚持教了10年书的代课教师,不但没有歉疚之情,反而对她谩骂,指责和敌视。
当看到这种愚昧时,有时会感到深深的无力感。如何改变这种价值观?也许只能靠经济发展、持续的教育、普法和时间。
4、
生活在大城市中的我们,可能觉得,和这些愚昧的村民,处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然而,这种把人当货物的价值观,也许离我们也不是那么遥远。
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时不时就应该反思一下自己。
我是个金庸迷,对金大侠非常崇拜。金庸小说中有一本叫《鹿鼎记》。相信很多朋友都读过。这本书中有一个情节,男主韦小宝杀了鳌拜,帮着庄家报了仇。庄家少奶奶为了报答韦小宝的恩,送了一个小丫头双儿给韦小宝。我相信看过鹿鼎记的人,应该对这段情节都有印象。
送礼物时,庄家少奶奶和韦小宝是第一次见面,除了知道他杀了鳌拜之外,对其人品性格毫无了解。而双儿从小就服侍庄家少奶奶,感情应该不浅。然后一个大活人,就这么被庄家少奶奶当成礼物送出去了,人送出去了,庄家少奶奶还说了一段绝情绝义的话。
当然,金庸描写的是清朝,是旧社会。但读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金庸在全书中,最浓墨重笔描写的就是韦小宝和双儿之间的感情。
类似的情节,也出现在《倚天屠龙记》中。杨逍把丫鬟小昭,送给了上司教主张无忌。倚天的后记中,金庸明确写了他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小昭,在鹿鼎记七个女性角色中,金庸最喜欢的无疑也是双儿。对这种小丫头和主人之间的不平等的爱情,至少金大侠并没有持批评态度。
金大侠有点“小丫头”情结,并非虚言。这个情结,也许来自于少年时的那种纯真的感情吧。
金大侠七十多岁的时候,写了一篇短文,题目是《月云》,写的非常好,大家可以找来看看。
《鹿鼎记》中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也是双儿。老实说,少年时我读了很多遍鹿鼎记,从未觉得庄家少奶奶把人当礼物送出的情节,有任何不妥之处。如果我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山区农村,我真的能摆脱那种愚昧的价值观吗?
即使是金大侠,也很难脱离身为男性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曹雪芹更胜一筹。同为写丫鬟,《红楼梦》中的晴雯和小红,在人物塑造上,比小昭和双儿更丰满。
武侠小说主要读者是男性,金大侠站在男性角度写也正常。现在,网络小说都分男频女频了,井水不犯河水。
5、
《嫁给大山的女人》和《阿霞》应该都是08-09年拍的。不知道最近十年是否还有美化拐卖行为的艺术作品。
即使还有,我相信,丰县这一波舆情后,再有人敢拍美化拐卖行为的艺术作品,一定会被网民喷到不能自理的。
这一点算是这次舆情的正面影响吧。现实生活是灰色的,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各种两难问题。但是在道德和价值观上,有些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是应该黑白分明。这种把人当货物,不把人当人的行为,必须坚决的批判,抵制,否定。
大城市中产阶级,在各种微信群中义愤填膺,其实用处不大。大城市,本来就几乎没有这种情况。严重的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历史遗留的拐卖问题,也绝不仅仅发生在徐州。
今天的社会,与十年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多的变化。即使是偏远的农村,也有了网络,也用上了微信和抖音。对抗疫情,从某种意义上,也大幅增强了政府的信息化能力和数据收集手段,这些能力,除了在公安司法领域加强打拐,在改变愚昧落后的价值观上,能否有更多的手段?
现在真正要思考的,是怎么能利用这次丰县的舆情,让反拐卖的呼声,深入到中国每一个乡村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人都意识到,不能把人当成货物去买卖。不能仅仅解决一件个案,而是要考虑怎么解决广泛存在的问题。
先不要说什么把所有的买媳妇的人都抓起来判刑。如果丰县事件之后,国家能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把历史遗留的类“买卖婚姻”行为的受害者中的大部分登记存档,就是一件了不起的社会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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