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印发
近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印发。《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联合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编制。《总体方案》明确了示范区发展总体要求、总体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对青岛市聚焦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高端制造等领域开展对日合作,加快形成创新开放新格局、产业升级新机制、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努力创造中日地方发展合作新样板,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发挥重大战略导向作用。
目前,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是中日两国在节能环保领域唯一的国家级示范区,《总体方案》的发布有助于开启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日合作新篇章。下一步,国际合作中心作为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的主要执行机构,将持续助力地方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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