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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敏律师事务所
今天下午,USCIS发布公告,由于职业移民类案件量过大,他们鼓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考虑将其调整身份申请转到EB-1或者EB-2移民类别。
每个类别每年可以批准的案件数量是一定的,如果本年度这一类别的案件批准数已经用完,那么即使您交了I-485也只能空等下一年的配额。
反之,如果一年年末了,配额还没用完,那这些配额就只能浪费掉了,下一年重新清零。
移民局这一公告,明显就是EB-3的配额所剩不多,所以导致案件积压严重,但是EB-2或者EB-1的配额还很充足,所以提醒大家有条件的就relink一下,移民局不浪费配额,申请人也能早点儿拿到绿卡。
Relink有啥要求?
  • 您一直保持着有效身份;
  • 您的I-485申请仍处于pending状态;
  • 您符合新类别移民申请的要求;
  • 您想要relink的移民类别签证的排期也到了。
(这是今年三月最新的职业移民排期表,给您参考)
如何申请relink?
  • 140如果您的 I-140已经批准
    您需要提交I-485 J + 您的书面转换申请给移民局。
  • 如果您的I-140申请还在pending:
    您无需提交I-485  J,直接提交书面转换申请即可。
  • 如果您想并且有资格提交一份新的I-140:
    您可以请求将待处理的 I-485 转移到此新申请中。新I-140申请应与转移书面申请一起提交。(此时无需提交I-485 J)包括:
一张封面(最好用彩色纸突出显示)
注明“REQUEST FOR TRANSFER OF PENDING FORM I-485 [receipt number] TO ENCLOSED PETITION”
 +
 I-485 的receipt notice
+
您符合申请其它移民类别的资格证据。
那么问题来了!
我需要重新提交I-485吗?
不需要,而且重新提交I-485也不会加快您的案件审理速度。
转移申请必须包含什么内容?
您的I-485 receipt number,便于USCIS识别案件信息。
我还没交体检报告呢,刚好一起交可以吗?
不建议一起交,如果移民局需要体检报告,他们会发出补件通知书。
Relink对申请职位有要求吗?
目前的工作职位应当符合申请relink类别的要求。
如果我申请了relink,什么时候才能换工作?
我们都知道,如果您的I-485 pending超过180天,是可以换工作的。但如果您申请了relink,这个180天是从移民局收到relink的时候开始起算180天。
举个栗子,A公司帮兔兔爹申请了EB-3职业移民,已经递交了I-485,但是I-485在pending。后来兔兔爹的EB-2排期到了,并申请了relink。然后,B公司高薪想挖人,如果按照递交I-485的时间来算,兔兔爹的I-485已经pending超过180天了,但是按照移民局收到relink的时间来算,没到180天。此时,兔兔爹不能换工作,他需要耐心等待relink后180天到期的日子。
妈妈咪呀!公共负担政策卷土重来?
说起公共负担政策,不能不说是川普时期的噩梦。
这一政策原本是想减少可能给美国带来经济负担的移民数量,维护美国的经济利益,但在实施过程中超长的表格和随之而来的举证责任给所有移民签证申请人都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负担,并最终于2021年3月恢复为之前的版本。
(是的,川普不是公共负担政策的发明者,他只是改造者。)
虽然之前的政策有些矫枉过正,但是“我们只想要精英”其实某种意义上就是美国对移民筛选的标准,加上废除废除川普的公共负担政策后恢复之前的公共负担政策已经适用很久,不能完适应时代变迁,所以拜登的公共负担标准未来也不会缺席。
近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了一条拟议规则制定通知,正在考虑将之前判定为公共负担标准“随时可能成为公共负担”(likely at any time to become a public charge)修改为“可能主要依赖政府维持生计”(likely to become primarily dependent on the government for subsistence)。
根据拜登政府的计划,使用哪些福利可能属于公众负担”?
  • 政府提供的社会安全补助 (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 42 U.S.C. 1381 et seq.);
  • 贫困家庭临时援助(Cash assistance for income maintenance under 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 (TANF), 42 U.S.C. 601 et seq.);
  • 州,地方政府给予的贫困补助 (State, Tribal, territorial, or local cash benefit programs for income maintenance, often called “General Assistance” in the State context);
  • 由政府资助的长期医疗看护机构(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使用哪些福利可能不属于公众负担”?
  • 食品券或者营养援助计划(Food stamps nor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vided under the SNAP administered by USDA);
  • 儿童健康保险计划(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
  • (除需长期看护机构支出外)美国政府医保most Medicaid benefits (except for long-term institutionalization at government expense);
  • 政府补助的低收入福利房;
  • 交通补助 (transportation vouchers);
  • Stafford Act法案而获得的灾难援助;
  • 税务福利和抵扣;
  • 退休金和其他因工作而获得的福利,如政府退休金失业保险、退伍军人福利等。
哪些人需要关注这一政策的落地?
当然,跟之前一样,尽管如难民之类的特殊移民签证申请可以例外,但大多移民签证的申请人还是需要受到该政策的影响。
公共负担政策的修订,意味着美国政府无论是谁当政,移民的底线还是美国利益至上,只不过这一版草案的标准会比之前的川普版本低一些。
如果您想要为父母申请绿卡,我们建议谨慎准备财产部分的证明材料,因为不难看出,美国政府还是非常重视申请人是否具有长期护理需求,而老人在这方面不具备申请优势。
胡晓敏律师事务所本周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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