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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调查进展的第三次通报后,我和很多网友一样,解决了一些疑问,但也出来了更多疑问。

联合调查组这个春节显然没有过好,或者说,根本没有“过春节”——无疑,他们在短短几天时间之内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而且,这些工作也得到了跨地区相关部门与个人的配合支持。这一点,首先应该肯定。哪怕这样的效率是因巨大的舆论关注而来,但这也说明了民意足够被重视。
如今,事件仍在继续调查过程中,诸多未解疑问有待进一步回答。必须要承认,很多关键信息的获取,如果不是官方调查组的介入是无法获得的;但我们也要看到,这样一起牵涉甚广的复杂社会性事件,不止需要一份厘清基础事实要点、责任人追查的官方通报,也亟需媒体的“在场”,做多角度、多层次地深入挖掘,探寻与呈现“要点”之外的复杂事实以及细节,推动更深入的反思。
只有深入的媒体“报道”,才可以提供简明扼要的“通报”所无法涵盖的“具体”,以及“细节”。“魔鬼”和“真相”,都藏于细节之中。仅仅把板子打到董某民身上,或者几个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身上,显然远远不够。
调查组的“通报”很重要,媒体的“报道”也同样重要,不该缺席。
下面,就说说作为这个事件的关注者,我会想从后续的“通报”和“报道”里看到什么样的信息。
01
小花梅的真实年龄和原生家庭如何?
到目前为止,调查通报里还没有点明这一点,按理,如果当时出生信息如实登记了,这一事实就十分清晰。如此舆情关注之下,我不认为调查组竟会如某些网友所质疑的那样,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刻意隐瞒这一点。事实上,也没有必要隐瞒这一点。
那么合理的猜测是:要么已知信息但暂时未公开;要么,小花梅可能出生后就未做出生登记、甚至未上过户口。
那么如果是后者,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因为是女孩吗?而这,是个例吗?还是说彼时彼刻,当地这样的情况是普遍现象?
我提出这样的推测和质疑,当然不是无凭无据。
据《南华早报》报道,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梁中堂曾指出,在上世纪80年代“一孩政策”实施初期,一些超生户——而超生婴儿又是女婴——会直接瞒报出生。
梁中堂的研究指出,这些女婴最初在人口统计上未被反映,但随她们长大,开始需要医疗与教育等社会服务,并因而必须取得户口登记,就会再次被记录到统计上来。
而在一些农村地区,因为超生等原因,一些孩子则长期没上户口。比如据新京报2015年的报道:
通州张家湾镇枣林庄,张伯增一家9口,因其中6个孩子为超生,长期没有户口。其中有4个孩子须缴纳70余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后才能补办户口。
那么小花梅的原生家庭如何,她已经亡故的父母到底何许人?家中生了几个孩子?家庭情况如何?小花梅还有哪些亲人在世?
02
小花梅最早何时、因何原因开始出现精神障碍?
据第三次“通报”:小花梅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那么我们想知道,小花梅小时候是否也曾出现过精神障碍问题?还是说,她直到第一次婚姻离婚后回家,才被发现有精神障碍?
如果确认是后者,那需要进一步追问的就是,小花梅第一段婚姻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是否在此期间遭受过虐待、婚内强奸、非法拘禁等等?
03
小花梅的第一段婚姻是否也有疑点?
根据通报,小花梅出生于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于1994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回到亚谷村。
那么,值得追问的是,小花梅从农村嫁到200公里之外的陌生城市,这个婚姻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有中间人“介绍”吗?这中间有没有疑点存在?这桩婚姻是否违背小花梅本人意愿,甚至,她见过自己未来的丈夫吗?小花梅在城里的这第一任丈夫又究竟是谁?年龄几何,什么工作,性格怎样,有否暴力倾向甚至犯罪前科……
小花梅这样的“婚姻”,同村里是否还有类似情况?
04
桑某某到底是不是人贩子?小花梅父母是否共谋?
通报里桑某某的“自称”,显然是漏洞百出有待进一步调查的。
桑某自称小花梅父母当年托她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然后找个好人家嫁了,那么父母给治疗费了吗?从女儿“走失”既不需告知、也没有后续追问来看,恐怕带去治病,只是“父母”和桑某某之间心照不宣的一个借口。就算不是卖掉女儿,也是想要甩掉这个“负担”。
当然,这个推测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证据来证实。我们期待后续“通报”对“走失”问题的进一步调查结论与定性。
我们期待有媒体能采访桑某某,详细问问小花梅“走失”的经过,以及她当时为何既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的父母,问问她事后是否曾经与小花梅的父母有过任何形式的联系、沟通。
我也想知道这个桑某某本人的“故事”,她是怎么从云南亚谷村远嫁到江苏东海县来的?她自己的经历是怎样的?她是否还曾“帮”、或者“受托帮”同村的其他女孩带到江苏“找个好人家嫁了”,她是否又为此收取过费用?
我们期待媒体能采访桑某某的云南同村老乡,也期待那些了解桑某某,或者曾经与桑某某有过“交道”的人能够主动站出来提供更多信息。
05
从小花梅到“杨某侠”,她是被董家“收留”,还是被买?
根据丰县联合调查组第二次通报:
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于1998年6月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某民的父亲董某更(已故)收留,此后就与董某民生活在一起。生活中发现,杨某侠有智障表现,但生活尚能自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
董家究竟是“收留”还是“买妻”?目前,第三次通报里尚没有相关信息的进一步披露。我们理解这需要更进一步的调查取证,我们也期待看到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
一个值得重视的线索、也值得追问相关当事人的是:
在杨某侠(小花梅)和董某民的结婚登记信息里,是有“云南福贡县亚谷村”的字样的——这在第三次通报里有交代,也是调查组远赴云南调查的线索依据,那么当时这个信息到底是谁提供的?
是小花梅在清醒时自己提供的,还是由其他知情者提供?如果是后者,这个知情者又是谁?而既然知道小花梅的原生家庭地址,却没有将人送回去,号称是“收留”,这种“收留”本身是否合法?
06
董某民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调查
董某民与小花梅结婚时,她的精神状态到底如何?结婚是否违背了小花梅本人当时的自主意愿?她当时是否能自主行使她的民事能力?登记时她本人是否到场了?董某民如果确系非法结婚,是否构成犯罪?
董某民是否有涉嫌犯有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的行为?
董某民违反国策生育八个孩子该如何处罚处理?
07
相关公职人员涉嫌失管失察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这一点网上讨论已经非常多,不再赘述。
08
小花梅的后续治疗以及生活支持等问题将如何处理?
09
八个孩子的后续生活、学习等问题将如何处理?
当下的巨大关注推动着事情真相的调查,但后续事情的妥善解决,绝不应止于舆情关注的停止。
10
小花梅被栓不是一天,为何现在才爆出?
在1月28日视频爆出前,“八个孩子的爸爸”董某民已经是抖音上粉丝超过20万的网红(如今该账号已经查不到),他的家也成了诸多“爱心人士”去打卡的点,一个房间里已经堆满各路爱心人士捐赠给小孩的衣服。
在那些打卡的爱心视频里,八个孩子以及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眼泪,连同那些煽情的音乐一起构筑了一道畸形的“农村奇观”,是一些视频博主用来彰显爱心、赚取流量和美誉度的“工具”。
这些人,都没有“看见”孩子妈妈的存在吗?
并不是。就在一个博主于1月6日拍摄的打卡视频里,他还走进大屋旁边的小屋,指着被拴在那里的小花梅说,这就是八个孩子的母亲。
小花梅被拍摄入镜的视频并不止这一个,在一个视频里,她说“这个世界不要俺了”,在另一个视频里,她说“这屋子里,都是强奸犯”。她在当地,也并非一个刻意被隐藏的“存在”。

但直到1月28日那条视频在微博上被某娱乐大v发布之前,那么多人都曾“看到”被铁链拴着的她,却又“没看到”她。
这种阳光下的沉默,这沉默背后的愚昧、麻木、熟视无睹,是不是更令人细思极恐?这种麻木的沉默,自然无法被写进“通报”里,但它们应该被写进“报道”里。
结语
这是一桩牵涉面太广太深的复杂社会性事件,各种问题缠绕在一起。也正因为“复杂”,仅仅把板子打到董某民身上,或者几个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身上,显然远远不够;仅仅用性别视角来看待问题的发生,也显然不够。
说到底,个体、尤其是董某民这样出身与生存处境的个体,不过是被大结构所“结构”出来的一分子。也所以,像董某民这样直到今日还把女性当做生育工具、把孩子当做赚钱工具的男人,也远不是个别现象。
站得更高一点来看,这些人,包括董某民,本身即是悲剧性的存在。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意识到。
这个董某民在一个视频里表示,自己一点不担心养孩子欠下的十万债务,因为孩子拉巴大了就能挣钱,一个人一月挣四千,八个人一月就是几万,一年能挣几十万。欠的钱一下就还完了。而他的大孩子,从十四五岁开始就已经出去打工了。
这些,都是不会在“通报”中出现的“细节”。更多具体的细节,更多的问题和反思,需要媒体的“在场”——去调查去报道去追问。
这次“八孩女子事件”,将一个令人心痛的社会问题再度推到了我们面前,而从积极的一面说,它也再次让我们看到:民众的巨大关注,是蕴含着改变现实的巨大能量的。
你我他,我们每一个人的关注和发声,都有价值。
事实上,如果没有公众如此强大的、持续的关注和质疑,对事件的调查恐怕已止于第一份“通报”。这是微博存在的正面意义。

相比之下,令人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一份来自严肃媒体的调查报道我们都还没能看见。或许是因为春节的原因吧。
希望媒体只是迟到,但不会“不到”。推动社会之进步,媒体尤其不能也不该缺席。
谢谢阅读。每一份关注,都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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