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健委通报,由于两家医院疫情期间延误治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停业整改3个月,还有其他处罚。
西安这样做,本来是为了平息不满,却激起了更大的不满。
首先是公平性问题。这两家医院肯定该处罚,任何情况下,救死扶伤都是医院的第一要务,不管以什么借口,都有违西安卫健委强调、医院道歉信提到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但是处罚得这么重,特别是让两家各有一千张床位以上的大医院,其中一家还是三甲医院,关门三个月,却让人想不到。
医院是民众的刚性需求,疫情期间更为重要。这样处罚好比吃饭噎死了人,干脆别吃饭了;倒洗澡水,把孩子一起倒掉。

这两家医院做得很差劲,但比较而言,还有点冤。毕竟它们最后还是救治了,只是延误出事。两个患者之前去了好几家医院,都是公立医院,全部被拒诊。
也就是说医院不给看病,不处罚,即使耽搁了病情;给看的出了事,重罚。
难道因为这两家是民营医院,好收拾?其他公立医院和卫健委都在体制内一家亲,自家孩子就算了。
不管是前边拒诊的公立医院,还是最后延误的民营医院,这次处罚的荒谬在于,它们都是执行了西安卫健委的规定,看病要有核酸检测证明。
公立医院没有直接就不给看,民营医院在按程序等待检测时,延误出事。

医院执行规定出事被处罚,不执行规定被发现也可能会被处罚,那么到底是规定有问题呢,还是制定规定的卫健委有责任呢?为了推责,重罚医院。

除了规定,还有常识。患者没有核酸检测证明不给看病,因为害怕你是阳性。如果核酸检测,确实是阳性怎么办,是更加名正言顺不给看呢,还是去专门的地方、走特殊的程序,先看新冠病毒?
问题是绝大多数新冠即使是阳性,只要不是重症,不用求医问药,也能自愈。可是患者其他疾病,却会因为新冠不给看而耽搁、恶化、送命。
毕竟比起新冠,心血管病、癌症、车祸等死的人更多。假如出了车祸,生命垂危拉来,没有核酸证明、或核酸阳性,还抢救不?
一个依靠透析活命的患者,如果核酸不合格,怎么办?回家等死?只要不是死于新冠,非常时期,可以忽略。
医院是专门的机构,有专业的防护设备和人员,全副武装、如临大敌,本来就是为了预防、对付病毒和各种疾病。
可病患真的来了,甚至只是怀疑感染,就拒诊、躲避、延误。

那么要那些防护设备、专业人员、寄予希望的医院干什么?

卫健委的处罚也是一种保护,关门三个月,不管是新冠、不是新冠,还是其他疾病,都别来了。医院不用再执行卫健委要核酸证明的规定,不会因违规被处罚,也不会因执行规定耽搁病情出事而被处罚。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还得加一条,核酸至上。三个至上,如有冲突,以最后一条为准。
除了三个至上,还有许多三拍干部:拍脑门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决策草率,出事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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