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她姐写了某公司高管家暴妻子的事情,那段极端残暴的视频监控,让所有有良知的人们感到愤怒和痛心。

后台有太多留言要求严惩那个施暴的丈夫。
但她姐想问,惩罚这一个家暴男就够了吗?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要知道在这片土地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女性遭遇着同样的困境。
同样是这两天的新闻——
广东汕头女子遭丈夫殴打,用剪刀刺死对方被判缓刑,她曾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陕西西安李女士多次被丈夫家暴,发视频实名求助,500元生活费需打借条才给。
热度跟昨天的家暴新闻完全天上地下。
这次是因为恰好家里安装了监控,恰好监控记录下最有视觉冲击的一幕,又恰好有博主看到了朋友圈,并且愿意发声,这个家暴案才出现在公众视线里。
它只是冰山一角。
惩罚了那一个家暴男,还有无数个身处水深火热之中、无处可逃的女性。
她们需要的从来不是一句轻飘飘的“你怎么还不离婚?!”
她们需要的是法律上、制度上、求助通道上、人身安全保护上——系统性的支持和帮助。
其实这个答案一直近在眼前。
      热度低到匪夷所思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意见,这是30年来又一次大修,意见征求的截止日期就是1月22日(明天)。
她姐想要在这个最后的时机,号召大家都去填写意见,把反家暴的具体条款写进法律里——
家暴案件不得以“家庭内部矛盾”为由减刑。
家暴诉讼离婚,不得违背受害者主观意愿进行调解。
建议家暴入刑,或取消家庭暴力罪,改为故意伤害罪。
降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难度,延长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时长。
……
而且,不只家暴议题。
女性还有更多结构性的困境,需要写进法律里。
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参与法律修订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反家暴法其实2016年才正式施行。
至今不过六年。
六年前,处在暴力的婚姻关系内的女性,除了用肉身默默承受,另一条路很可能是杀夫,然后被判死刑。
四川资阳一个叫李彦的女人,就是这种情景。
她的丈夫谭勇每月暴打她2~3次,扯头发往墙上撞、用脚踹脸、用烟头烫她下体。
有一次谭勇砍掉了她一根手指头。
还有一次,李彦刚做完刮宫手术,谭勇当晚就强迫她发生性行为。
当时还没有“婚内强奸”的概念。
李彦不断找到妇联、社区、派出所寻求帮助,每次都以“家庭纠纷”调解。打110报警不受理,话没说完就挂电话。
李彦说:“都说有事打110,哪怕一只小狗掉阳台,110都会上门解决,可我连一只小狗都不如。”
      李彦自述       
暴力从未终止,离婚也不是选项。
谭勇威胁说,敢离婚就让她家破人亡。
李彦想到家里年迈的老人和未成年的女儿,她没敢再提。
直到一天晚上,喝了酒的谭勇照例对李彦大打出手,甚至拿着气枪恐吓:“打你屁股,看打不打得穿。”
李彦右脚指甲被谭勇用枪柄砸断。
情急之下,李彦顺手拿床边的火药枪朝他后脑勺打了一下,谭勇起身还击,她又打了一下,谭勇身亡。
一审李彦被判处死刑。
她曾上诉提出自己长期受到家庭暴力,但法院二审依然维持原判,理由是谭勇施暴证据不充分,“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虽然谭勇曾离过三次婚,每次都是家暴。左邻右舍都知道,但谭家背景厉害,没人敢为她证明。
李彦马上将被执行死刑,她遇到了公益律师郭建梅。

郭建梅发起紧急呼吁信,136名律师、学者和各界人士联署,希望最高法院刀下留人。还有348名民众签名请愿轻判。
广州、上海、武汉等八个城市的法院同时出现“快闪”活动,女人们用层层白布缠成蛹状,她们声援:“我不要成为下一个李彦。”
正因为郭建梅律师、法学界人士、还有更多有良善的人们不断声援和帮助,最终李彦保住了性命。
也正因为这起案件在全国引起了巨量的讨论,一年后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为什么我们要参与法律修订的意见征集?
因为参与有用!
法律不是铁板一块,你看郭建梅等人的努力就真的改写了法律,有了反家暴法。
但是有了反家暴法就皆大欢喜了吗?
不,现在的反家暴法在执行层面上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
《中国法律评论》发表过一篇《司法为何淡化家庭暴力》的文章。
数据显示涉及家暴的离婚诉讼中,高达62%的结案方式,竟然是调解或主动撤诉。
有一个性无能的丈夫喜欢抓伤妻子的外阴,妻子起诉离婚,最后法官以“尊重丈夫最后的尊严”要求撤诉,也没有给受害者颁人身安全保护令。
另一起案件已经证实了家暴存在,法官依然选择调解,并且避免谴责男方,以免削弱调解效果。
其中一起罕见的第一次就判决离婚的成功案例,女方从孩子出生就一直被殴打,女法官同情受害者。但二审法官还是驳回了离婚请求,理由是“双方感情仍未破裂”。
……
为什么我们要继续参与到这次《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草案征集?
因为现行法律还有太多需要改进的空间。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习惯性以家务事和稀泥的状况,应该在制度上厘清、杜绝。
她姐不希望,每一次法律的推进,都要建立在无数个李彦的悲剧之上。
更不希望制度的改变,要以无数个拉姆的生命为代价。
现在,我们需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法案还应该看到哪些困境
女性遭受的结构性的不公,远不只家庭暴力。
她刊创刊7年了,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关注女性困境,一直在奔走呼救。
当张桂梅校长终于被看见,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女孩走出大山,她们的人生被点亮,命运从此改写。
但同时我们依然听到“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论调,无数个学校无数个专业,巧立各种名目把女孩排除在外。
我们悲伤地发现,更多农村女孩的人生路径,依然是早早辍学、嫁做人妇、沦为生育工具。
争取女性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还有太长的路要走。
与阻止女性上学无缝衔接的,还有女性在职场遇到的就业歧视。
太多岗位会在招聘时写上“限男”二字。
HR招聘女性的固定流程,不是考核她的工作能力,而是询问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娃。
更令人绝望的是,全国各地普遍延长女性产假30天到90天不等,陕西甚至最长给出350天的法定休假,几乎约等于一年无法工作。
他们没有意识到,只延长女性产假,是隐形地取消女性就业竞争力,把她们赶出工作岗位,挤回到家庭内部。
更别说还有母职惩罚、玻璃天花板、玻璃墙……困着女性无法向高处发展。
女性医护人员在抗疫前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安心裤甚至不被纳入到基本物资里。
我们悲哀地发现,即便女性在很多领域已经足够优秀,但女性劳动者依然不被看见,她们最基本生理需求也一再被忽视。
一包价格低廉的散装卫生巾,让我们意识到在某些地区,经贫困」到了如此触目惊心的地步。
女明星代孕事件被曝光,背后是一整条剥削女性的黑色产业链条。
那是更底层的女性不断被工具化、沦为子宫被各方盘剥的深渊。
一篇《“暖农村大龄男被窝工程”很有必要》的文章成为热点,我们绝望地看到女性不仅被当成子宫,还是暖被窝的工具。
要真正撬动重男轻女的根基,需要女性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土地权、继承权、冠姓权。
还有紫丝带妈妈们,她们的孩子被恶意藏匿,最基本的母子亲情权都被剥夺。
还有全职太太被离婚,她在家庭内部付出过太多的劳动:家务、生育、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全部被隐形。
虽然最近几起离婚诉讼案,女性获得了1万到几万不等的补偿,但这也远远无法匹配她们十几年、几十年的劳动。
还有那周而复始、发生在社会暗角、学校、职场、酒桌、家庭内部、世界各处的性别暴力。
近年来很多案件都引发过无数的争议,但人们还在苛求最完美的受害者。
我们心底里都明白,不论那个完美受害者是否存在,真实的强奸、猥亵已经发生过无数次。
我痛心身处在不尽的恐惧之中的女性,面对网约车不断偏航,宁愿选择跳车赌上性命。
“君不立危墙之下”,但世界应该选择不去做那个危墙。
我痛心北大女孩在人生刚灿烂的年纪,因为男友精神控制而生不如死,选择自杀。
亲密关系下被糖霜掩盖的PUA,同样是伤害女性的超级利器。
我还痛心,高中少女经历被老师强奸、学校包庇老师之后站在高楼上跳下,围观者还在催促“快跳吧”。
什么时候“未成年人性教育”“提高性同意年龄”“性侵犯罪人员查询系统”能真的写进法律,落到实处。
我最痛心的是林奕含,她留下字字含血的《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拯救了无数黑暗中的女性,却最终没能拯救自己。 
这些年,女性的呼声已经逐渐被世界听到了。
人们愿意去讨论女性生命里,更多的、隐秘却又坚固的困境。
但仅仅停留在舆论层面还远远不够。
不能每一次遭受不公,都要女性去网络升堂、去滚钉板,把自己掰开了揉碎了,抱着玉石俱焚的决心,才能换来一丝同情和一点公平。
倘若呼救的声音不够大,是不是正义便不会降临?
这些女性困境,舆论应该看见,法律制度更应该看见。
只有真正写进法律条文里,才是世界走向男女平等、公平正义的第一步。
如何参与草案的意见征集
也不过多废话了,她姐直接给出教程——
复制网页地址: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7ddb134a017deac847ed20e0
进入草案征求界面,填写右方登录信息(省份、姓名、职业),可不必填写电子邮件和联系电话。点击“进入”。
注意:
1.要点击具体章节的具体条款,填写相应的建议,草案全文可参考右方PDF。
2.每条意见不超过1000字,填完输入验证码,提交后再点击下一条款填写意见。
3.她姐总结了目前网上很多网友的意见参考放在后文,但建议不要复制粘贴,自己组织语言,避免曾有法案遇到“大量重复建议,怀疑是刷机”的无效操作。
4.还有网友建议不要发泄情绪(譬如直接死刑、化学阉割、数量不少于50%等不会采纳),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写建议和诉求,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征集意见的思路有:1、补充遗漏的重大公共议题;2、将模糊概念规定明确;3、增添惩罚措施;4、变事后惩罚为事前预防……
目前网络上热议的条款如下——
建议:新闻媒体应促进性别平等社会意识,保护女性当事人隐私,不得以贬低女性、色情低俗标题侵害女性权益。
建议:委员会女性占比应与居民、村民、职工中男女比例一致,建议不低于三分之一,并应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女性占比。
建议:应鼓励和培养女性管理者,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领导成员的比例,建议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建议:鼓励学校、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置女性教育发展助学金、奖学金,加大贫困地区女校扶持力度。
建议:国家规定的特殊专业需由国家教育部审批。若专业存在体能等特殊要求,需公开明确考核标准并择优录取。任何人有权举报招生中的性别歧视,相关执法机构应对被举报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建议:明确国家另有规定的职业范围,特殊岗位规定男性优先,需经全国人大批准并公示。任何人有权举报就业汇总的性别歧视,相关执法机构应对被举报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建议:鼓励用人单位男女同休产假,女性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产假天数(不超过规定天数),建议规定男性需强制休妻子产假天数的一半。建议对女性职工占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事业单位予以补贴。
建议增添:在设计、生产涉及人身安全产品(汽车安全气囊、药品疫苗研发等)和劳保用铲的产品执行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开展相应安全性测试。
建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等不动产权利上,女性享有和男子同等权利,包括继承权。家庭成员以女性出嫁等原因迫使女性放弃权利应视为违法无效。
建议:禁止医疗机构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机构应予吊销执照并处以三倍罚金。建议宣传代孕、实施代孕的机构或个人入刑。
建议:拐卖妇女买卖同责。买卖女性遗体,视同拐卖妇女。
建议:贫困地区学校为女学生发放卫生巾等生理期用品,建议普通学校增设卫生巾储备盒。提高性同意年龄为16岁(18岁)。利用权力不对等性侵、性骚扰学生的教师,除追究法律责任,应列入教师资格数据库并予以公示。
建议:(参考出轨不得作为离婚理由)女性拒绝生育不得作为男性离婚理由。妇女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冠姓权。对农村地区随母姓的家庭予以奖励。
建议:医疗机构应对体检结果,尤其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梅毒等)对男女双方尽告知义务。
建议:家庭暴力案件必须受理,禁止有关部门对家暴行为进行违背女性主观意愿的调解。不能以婚姻关系为施暴者减刑。建议家暴入刑,或取消家庭暴力罪,改为故意伤害罪。降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难度,延长人身保护令的有效时长。
建议:家务补偿可适当参考市场同等服务价格。
建议:离婚争议期不得使用隐匿、转移未成年等手段,使女方实质丧失监护权利。抢夺藏匿孩子方不应获得孩子直接抚养权。8岁以下儿童直接抚养权优先归母亲。
建议:国家机关将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考核指标,设置奖惩问责条例,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写在最后
这些年她姐为女性发声,总有人唱衰:呼吁这么久有什么用?
人们依然前脚消费完女性身体,后脚又对她进行荡妇羞辱。
世界依然会发生家暴案、性侵案,N号房仍在上演。
但她姐一直坚持一个观点——只有不断发声,才能形成社会良性改变的正循环。
也许一项法案的推行,或者一种观念的普及,确实需要几代人的努力。
但唯有不断努力,才不会辜负前人留下的宝贵遗产。
社会进步是艰难的,但社会倒退很可能就发生在一瞬间。要想守住阵营唯有不断发声。
我们振臂高呼,不仅是为我们自己争取权利,更是为了我们的后代,我们的女儿。
为了我们的女儿不必遭遇我们这一代必经的滚钉板、觉醒和抗争,为了她们能够与男性平等分享天空,自由翱翔。
不能再等待潮水改变方向了,我们就是那个巨浪。
意见征求只剩最后一天了。
希望大家点个在看填写意见并转发给更多的人,让我们相互守护吧,山顶见。她刊 
监制 - 她姐
作者 - 黄瓜酸啤
微博 - @她刊iii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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