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智合编辑部 张宏妹
来源 | 智合
最近几年,面对疫情反复、大所市场下沉,合并逐渐成为一部分律所破局发展的一条路径。通过合并,各律所之间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品牌优势。
但这条路上却又困难重重:发展理念不契合,业务拓展思路不清晰,过分重视规模而忽视专业同步发展……
国际上有一家律所,13年间两次合并,实现了由二流向国际前列的跨越。
它是谁?
律所合并:6成失败,3成难定成败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法律行业规模的扩大,中国律所的规模化步伐仍在持续,规模律所不断涌现。自2018年起,中国律师保持着每年5万律师、2000家律所的增长速度。[1]千人大所的数量持续增加,单家律所律师人数的上限不断刷新。
其中,以合并方式“强强联合”是不少律所走向规模化道路的一条常见方式:1999年有锦联、天和、长城三家律所合并为锦天城,2020年博和、汉商合并为博和汉商,2021年安杰与世泽宣布合并为安杰世泽;今年1月,又接连传来汉坤与上海原本律师事务所合并、道可特与达晓签约合并的消息……
自2010年前后形成规模化浪潮以来至今,越来越多的律所通过合并实现资源整合、扩大规模。
一方面,几家律所通过合并可以迅速扩大同质业务领域,通过规模化实现业务操作的标准化,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另一方面,从客户需求的角度出发,原有律所的业务模块互为补充后,能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跨地域、跨边界的服务,实现良好的专业口碑与品牌效应。
此外,疫情之下,由于资金、外部渠道的缺乏,合并能够整合律所之间的资源、提高抗风险能力。而近年来一些规模大所持续下沉至全国重点城市乃至县域中,合并也是不少中小所抵御规模律所的“入侵”的一种方式。
然而,合并并非简单的“1+1”,真正成功者却是少数。一项调查显示,从全球范围看,61%的律所合并往往以失败告终,只有23%的合并是成功的,其余的还属成败难定[2]。也就是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律所合并计划是成熟的。
一些律所为追求规模合并,却没有考虑到律所之间不同的文化氛围、发展理念,当律所制度、变化触及到一部分人利益时,便迅速分道扬镳。也有律所尽管依然保持着合并后的形态,但在资源协调、专业服务质量等方面迟迟未能整合、统一,反而带来了服务质量的下降,加重了客户的不信任感。
放眼国际,在英美律所国际扩张的过程中,高伟绅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通过两次重要的合并事件实现了规模和国际地位的跨越。在与多个国家律所合并的过程中,它如何实现文化与发展理念的相融?
高伟绅:
两次合并跃居全球规模第一、创收第二
高伟绅是一家总部位于伦敦的英国律所,与安理(Allen&Overy)、富而德(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年利达(Linklaters)、司力达(Slaughter and May)并称为“魔圈所(Magic Circle)”。其业务集中于商业与金融领域,办事机构覆盖全球五大洲。2020年,美国、英国法律媒体调查显示,高伟绅的律所实力排名全球第10[3]、英国第2[4]。
在现有5家“魔圈所”中,高伟绅既非历史最为悠久,也非最早启动合并的,合并前更非当地一线事务所。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有2次合并都带来了跨越式的发展,直至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一体化事务所。这期间发生了什么?
创始性的第一次合并
1987年,两家伦敦律师事务所——Coward Chance和Clifford-Turner——合并成立高伟绅(Clifford Chance)律师事务所。这是高伟绅发展历史中具有创始意义的一次合并,奠定了高伟绅成立之初的业务结构和规模。
高伟绅的两家前身律所——Coward Chance与Clifford Turner分别成立于1802年和1900年的伦敦。19世纪的英国已在全球建立其帝国版图,拥有加拿大、香港、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殖民地。乘着这股东风,成立在先的Coward Chance跟随客户的脚步不断拓展业务版图。
Clifford Turner成立后也逐渐将业务拓展至海外,1961年在法国巴黎设立了第一家海外分支机构,又于1972年开设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办事处、1986年开设了美国纽约办事处。
Coward Chance和Clifford-Turner的规模不断发展,到合并前它们分别拥有358和278名律师,但在竞争激烈的伦敦法律市场中谁也未能进入一线行列。与此同时,两家律所却相继在业务提升与拓展上面临挑战。
始发自英国的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世界动力变革,也催生了一批交通运输公司。它们跟随着国家的殖民扩张,逐步建立自己的商业版图。创所初期,Coward Chance与Clifford Turner的业务基础也是来源于此。然而到20世纪中期,随着世界范围内去殖民化运动的胜利,当初扩张的英国公司也面临着不小的利益损失,成为了历史的遗留问题。
两家律所的业务红利渐渐褪去,逐渐陷入发展瓶颈。在提升业务实力与海外扩张的发展需求下,1987年两家律所在日益密切的合作中合并为Clifford Chance,即高伟绅律师事务所。[5]
这次合并极大提升了高伟绅的市场竞争力,一举成为伦敦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媒体认为其“改变了伦敦和全球律师事务所的形态和形象”——一种多元文化、多语言的跨国律所形态。[6]
第二次合并:创建世界第一规模大所
高伟绅的第二次合并发生在2000年,其与德国律所Pünder Volhard、Weber & Axster和美国律所Rogers & Wells进行三方合并,成为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创收第二的律所。
20世纪末,随着跨国公司、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兴起,“无国界”经济时代到来,各类公司合并以便能够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有利的竞争优势。这一形势也影响到了西方各国的律师事务所,于是以英美律所为主导的各律所加快了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正式进入了“攻城略地”的时代。[7]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7年—1999年的3年间,媒体正式报道的律所合并事件就有21起,其中包括了安理、富而德、谢尔曼、年利达等一众国际知名事务所。[8]在这股合并潮中,主要国家的法律市场出现了一些变化,即越来越多的客户在选择律所时倾向于那些规模大的跨国律所。这也激起了焦虑情绪在一部分律所中的蔓延。
当时一些律师认为,国际律所能够依托全球办公网络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高质量的服务。也有人认为,品牌影响了客户的选择。但不论怎样,当时的律所逐渐意识到,如果本所规模不能够支撑自己探索出一条独立发展的路线,那么加入一个更大的组织、联盟才是更加清晰、明确的道路。
从1997年起,世界各主要律所开始了密集的扩张,而德国律所成为这场合并潮中主要的合并对象之一。在此背景下,高伟绅的扩张步伐显然慢了一些。直到1999年,高伟绅才启动与德国律所Pünder Volhard Weber &Axster和美国律所Rogers & Wells的合并。
Roger成立于1873年,是一家老牌美国律所,以诉讼业务闻名纽约。在其鼎盛时期,Roger是纽约第二大所,曾拥有400名律师并在纽约、华盛顿特区、洛杉矶、巴黎、伦敦、香港和法兰克福设有办事处。但到20世纪末,Roger已退居纽约二线律所行列。面对市场地位的逐渐退步,Roger担心在国际法律市场的又一次洗牌中落后[9],同时也希望通过与高伟绅的国外办事处为客户提供跨国相关服务。
2000年,三家律所正式完成合并,高伟绅成为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创收第二的律所。
这两点做好,再大的文化鸿沟也不怕
实际上,在高伟绅的两次合并中,不少媒体对此持有怀疑态度,焦点在于两次合并的参与者本身具有相当的规模,如此追求规模是否“矫枉过正”了?
但就结果而言,高伟绅的两次合并无疑是成功的,它们先后使高伟绅实现了向伦敦最大、世界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跨越。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两次合并中都涉及到跨区域的融合,而高伟绅较为温和地处理了合并过程中遇到的文化、发展理念障碍,进而促进了整体实力的融合、成长。
第二次合并前后5年间,高伟绅在律师人数和创收上几乎实现了翻番增长,律师人数更达到了1998—2016年间的峰值[10](见下图)。那么,两次合并中,高伟绅带来的启示是什么?
以发展理念的共同之处为立足点
有共同之处、意趣相投是合作的基础。在高伟绅的两次合并中,我们能够看到合并律所之间发展理念、困境的共同之处。
在第一次合并中,高伟绅两家前身律所Coward Chance与Clifford Turner均受惠于英国的殖民扩张,并在此基础上跟随客户需求不断丰富、发展业务。它们同样认可通过扩张实现事务所的发展。也因此,高伟绅在完成合并后即继承了两家律所的优势领域并不断整合、发展。
第二次合并中的3家律所,均认可海外扩张的发展路线,并希望利用相互间的客户资源、本土影响力来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业务上的进一步发展。比如Roger就希望通过与高伟绅的国外办事处,为客户提供跨国相关服务。而高伟绅则希望利用Roger与美国投资银行的关系打入美国国际资本市场,增强高伟绅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业务实力;其次是吸引更多的美国律师加入,同时为英国律师在美国执业创造条件。
戒求功心切、急于求成
结合20世纪9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的合并潮,可以发现这一次高伟绅的合并仅仅踩在了潮流的末尾:1999年启动三家律所的合并,到2000年完成。与之相比,不少国际大所早已敲定、完成了合并事宜。当时亦有媒体质疑,美资所在欧洲大陆的扩张“吓坏了”一众老牌英资所,高伟绅名列其中。
然而对于高伟绅而言,合并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规模扩张、业务发展,更在于如何通过合并实现市场地位的晋升、跨越。
1992年3月,高伟绅决定在纽约办事处聘请当地合伙人,这一举动为一些纽约当地律所不满,但类似的模式已逐渐为英美律所效仿。到1993年5月,高伟绅的律师数量几乎翻了一番,达到1192人,成为世界第二大律师事务所,仅次于当时拥有1642名律师的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Baker & McKenzie)。
在此背景下,高伟绅更多的思考在于如何实现市场业务的开拓、业务质量的提升。因此第二次的合并,显得更加慎重,是以从时间上看也显得“起步慢”。尤其在与美国律所Roger的商谈中,双方多次进行了沟通交涉。
而在合并后,三方也没有急于融合,Pünder与Roger仍然保留了自己的品牌,直到2003年才终止使用。
近年来,合并成为中国一部分中小律所抵御规模大所冲击、抵抗风险、自我发展的一条路径,但仍有不少律所由于各种分歧,合并不过数年便分道扬镳。在高伟绅的两次合并中,我们看到合并要考虑的远非规模扩大这一件事。
第一次合并的基础在于两家律所对各自业务资源、规模发展理念的共同认可;第二次合并中,除了3家律所对于共同拓展海外市场、互换资源的认同,还有互相尊重品牌文化,以一种温和、渐进的方式推动3个国家律所之间的融合。
据此,对于大部分寻求合并的律所而言,成功的关键仍然是相互认同、寻求共同的发展理念,尊重彼此、切勿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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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蔡凡Becky
编辑 / 李媛媛Yoyo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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