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公司管理制度也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股权方面的投资,股权随之成为投资者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
然而投资股东在市场经济中往往因交易纠纷成为债务人并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被执行主体,当股东作为被执行人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下,其投资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权往往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
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那么在新规出台的背景下,如何掌握新规的重难点内容?新规中股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怎样应对股权强制执行后的困境?执业律师应如何解决股权强制执行实务过程面的诸多难题?
为了帮助大家解决上述难题,智拾网诚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徐卉就如何在最高院股权强制执行新规出台背景下将新规适用于实操过程中展开深入探讨。
本次主讲的徐卉教授深耕民事诉讼法学和比较司法制度,主持中央政法委的专项委托研究课题“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研究”,担任“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专家,参与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研究工作。
徐卉教授将通过对法律条例的解读分析股权的适用范围,进而对各实务要点展开剖析,将新规进行深入解析,帮助大家理清重难点内容、适用范围与规则。
课程为免费直播,徐教授将从法律条例切入,就新规中重点难点与实践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展开讲解,系统梳理确定被执行人股权的依据、股权冻结的一元模式、股权冻结的配套保障措施与股权拍卖8大实务要点,提炼出新规的适用范围、风险的应对措施与股权定价规则供律师思考。
这是一门把最高院股权强制执行新规适用要点讲清讲透的实务课,内容丰富、层次清晰,相信每个律师都能学有所获。
精彩预告
●     律师在新规出台后需要注意哪些实务细节问题?
●     出台新规的主旨目的与重点内容是什么?
●     股权冻结后如何应对?
●     确定被执行人股权有哪些依据?
●     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有怎样的地位与责任需要承担?
直播时间
1月20日晚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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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出台新规的主旨目的与重点内容
二、股权的适用范围
三、确定被执行人股权的依据
四、如何确定股权价额
五、股权冻结的一元模式
六、股权冻结的配套保障措施
七、单独执行股息、红利
八、股权拍卖
九、公司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地位与责任承担
讲师介绍
徐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诉讼法研究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特邀咨询专家,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法学会(American Law Institute)“跨国民事规则与原则”国际顾问。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和比较司法制度等。多次主持中央政法委委托研究课题、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以及“转型社会中的法律援助与法律改革”“公益诉讼实证研究”等大型国际合作项目,曾获全国第5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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