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凌晨爬起来写央视的《零容忍》,主题是上面的图片,结果修修改改到现在,都没能发出来,既然有不妥,那就不说了!

说个别的,刚才有朋友发来朱律师的帖子,让我看看怎么回事。
在这则帖子上,可以看到大概的事件脉络,说的是一对姐弟和父母开着电动三轮车拉着患病的妹妹去县城看病,结果遇到交警以电动车不能进城为由要扣车!

姐弟俩都是大学生,知道的东西也多,于是要求交警出具相关扣车书面规定,但交警呢又改口了,以没有驾驶证无证驾驶为由扣车!一方急着去看病,一方严格执行公务,两方争议中,交警报警了,结果是是一家5口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女孩不能去医院,病情被拖到危重!
严重的是,父子俩还被以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
妨碍公务这个罪名不轻!刑法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好像是三年以下,且在一些地区,就说我所接触的妨碍公务罪,基本没有缓刑。官家的威严不可侵犯,哪怕顶一句,都不行!
二.
不过这起事件发生的具体细节,我们是不知道的,当中有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如果有的话,不说甘肃,在一些二线城市,包括一线,都是要被刑拘的,所以,各位,出现这种事情,无论是对还是错,都不能出现这种冲突,因为法律摆在这里!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交警在面对患病的情形,其处理的方式是有损法制温情的。在央视等诸多官媒的镜头下,我们经常看到某个孩子身患重病,某个孕妇羊水破了等等,交警一路绿灯护送,最后平安,博得了大众的满堂喝彩类似的新闻!
换句话说,在以人为本的法制基础上,官方的定性是,出现这种情形,救人第一位,违法的事情可以先搁置,如此才能体现出法制的温情,我国以人文本,立党为公的宗旨。但很显然,此次事件,一家五口包括病人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导致病人病情危重,甘肃这个县城的交警很不人道!

如果不是病情严重,何至于一家五口都出动,此次事件,交警的做法应该予以差评,病人出现的问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延误治疗的费用,经济上应该予以补偿。

三.
这几天还有一则视频在网上被大量传播,几天前看到后,笔者就有点想说的冲动,但因为忙事情,没机会写。
今天放在甘肃的这起事件一起来讲,颇为合适!

在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 一个女性因为核酸的问题,被这名言语粗暴的警察找上门,大意是警察要求这个女性天天做核酸,而女性呢,可能心里觉得没必要天天做,但也按照规定做了!
但警察不听,且极为权威的斥责,一再拿拘留恐吓这位女性。为什么说这是恐吓,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拘留一个人是要层层审批的,不是你一个警察说拘就拘的,且要把人带走,你得有上面批示的文件!

我不知道这个女性最终有没有被带走,如果有的话,那么程序上是违法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个警察一再的恐吓,真上纲上线的话,弄个寻衅滋事一点不过分!

此外,近期,很多专家都在发声,这么频繁的核酸,这么大规模的核酸,真的有必要么?不说一次40块钱,只说到医院排队的时间,一个上午基本就耽误了!

四.

在朋友圈看到一个段子:

但这是段子吗?

在我的老家,曾经一个光着屁股长大的玩伴,小的时候我非常坏,经常拿石头锤一个一起邻居丫头,这个发小特别善良,每次都护着丫头,后来我们长大了,丫头去了南方,我去了北方,发小去了西方某政法学校!
再后来丫头从南方回来了,再也不流鼻涕了,我也落落魄魄从北边回来,发小呢自然进了某个系统!

某一天,我们仨一起聚餐,发小摆的场,我带着丫头一起后面去,包厢里,丫头频频体贴地给我夹菜,让我少喝,发小在一边看着,不时地奚落说,小的时候,他可是经常打你呀,还把你裤子烧了大窟窿!
我们都笑!
回去的路上,我问丫头怎么不答应发小改天的预约,丫头说他变了,而后娇羞地说,前天晚上在电话里我问你地情况时,他还在电话里一个劲只说你坏话,不咋滴,没出息啥的.....

额!
许多年后,再回首,当年发小在街上,为一个亲戚出头,随手拎走一个卖菜的乡党,踹倒在地的情形依然清晰,其实从那时候,他就在一点一点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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