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ADA REAL ESTATE
真能赶走吗?
【 好房好车网FunHouses 转自温哥华头条】
没有比家更令人放松的地方,可也别以为在家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在BC省近日曝光的一件租房纠纷中,房东忍无可忍向她的房客下了逐客令。正是因为她亲眼目睹到,该出租单元中有对男女在露台上口X(为了过审具体小编就不翻译了,大家懂就行)。
(图片来源:Vancouver Is Awesome)
根据房东的说法,事发的时候可是个大白天。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这对男女就在露台上做出了如此不雅举动,他在对面看得一清二楚。除了他,还有一位公寓管理员也看见了。事发时,管理员正在租户的门上张贴维修通知。房东还担心,公寓里有不少家庭租户,或许还有其他老人小孩目睹到了这一幕。
更要命的是,该涉事单元房还住在一楼,阳台的方向正是楼入口方向。而据房东所言该建筑群并不僻静,位于“人流量密集的地区”。看到这场不雅举动的人可能比想象得更多,可见这二位也是一点儿也不忌讳了。
(该租赁纠纷的决议文件 图片来源:BC省房屋租赁部门官网)
而租住这间单元屋的房客却是大喊“冤枉”。这名男性租客声称,他说这俩人根本不是他的客人,他此前甚至“不认识”他们,更没允许他们在露台上做出这档子事儿来。据这位租客的证词,这对男女是早些时候来过,当时他们还喝得醉醺醺的,而他也让二人回去了。
搞笑的是,男子把这对男女描述为“上门收瓶子的”。这对男女当时是要走到公寓旁的过道去,把瓶子丢到存放点去。那天他也确实在家,但是发生口X的露台是在他的视线盲区内,所以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
显然,男子自相矛盾的证词压根站不住脚。去而复返的男女,阳台上弄出的动静,当天在家的他难道就一点也没注意到?而且男子提供的证人直接打了他的脸,涉事的女子也曾经给他口X过。房东也证实,事发后第二天,她与该男租客交涉时,他直接叫出了这位“未曾谋面”的女士的名字。
说实话,就算没有这件事,让这位男子搬走也根本不冤枉。此前,他已在此租住了10年。而房东说,他租了多久,其他的租客也就忍了多久。许多租户抱怨他酗酒、滥用药物和吸烟。只是因为怕被此人报复,很多人并不敢提交书面投诉。
最后BC省房屋租赁部门(RTB)对该男子的辩白也并不买账。这位租客最终也只能另觅他处了。
事实上,不只是前文所述的这种不雅行径,即便是在家里,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很可能被起诉!根据加拿大刑法第174条,只要是在公共视野内,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物业里裸露身体。至于这物业是不是自己所有的,法律说这不重要。
(加拿大刑法原文规定,禁止在公共视野里裸露身体 图片来源:加拿大司法部官网)
温哥华刑事律师Kyla Lee称,家里有落地窗的住户就更要注意。不管你在第几层楼,如果公众可能从你的窗户中看到你,最好挂上窗帘或装好百叶窗。“通常情况下,如果你一直不拉窗帘,站在窗边光着身子往外看,那估计用不了多久警察就该上门了。”
即使警察不上门,房客也可能因此被房东赶出去。根据房屋租赁法(RTA),房东有责任为所有租户提供安静的空间。而在收到骚扰投诉后,房东必须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下图里的这位哥们儿,就是因为过于随心所欲才被房东赶了出去。
(图片来源:Vancouver Is Awesome)
同样是来自BC省的一位租客,他经常裸着身子出现在走廊等公共区域,只因为他觉得“丢垃圾还要穿衣服太麻烦”。鉴于他如此怕麻烦,房东也采取了干脆的方法:直接终止了合同。
说了那么多,还是希望某些人在公共视野内能注意下自己,别把小电影里的那些事带到现实中来。与其费那么多精力打官司,不如拉上一道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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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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