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有一种罪名叫“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罪主要指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
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除了盗用身份证明进行相关的社会活动外,冒名顶替罪还具体指向了顶替他人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学资格、公务员资格以及就业安置资格等。
或许,在顶替者眼中,他们占据旁人身份以获得既得利益,不过是一种剑走偏锋的侥幸行为,但是对于被顶替的人而言,他们很可能就错过了大半个人生。
但最让人恼恨的往往不是被冒名顶替,而是最事情曝光,顶替者居然还敢理直气壮的说:这些年,是我在不断努力,兢兢业业,我只不过是借用了你的身份而已!
虽说这类事件多为个例,但每一起事件的背后,都有一个受尽委屈的当事人。
在2017年安徽宿州,有一位叫王莹莹的女士,她没有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但却被偷走了本属于她的工作,甚至,对方办理入职时,使用的是她的身份证号码,用的是贴着她照片的档案。
更可气的是,对方还用她的身份证号办理了身份证与户口,明目张胆的用这个身份长期缴纳社保与公积金。
1997年,王莹莹从大学毕业,她的父母虽然都是宿州当地的老师,但他们家的条件却不太好。
因此,在得到教育系统内招生的消息时,他们就以家庭困难为由,为王莹莹申请了教师工作,为了让女儿王莹莹更好的投入到教师工作中,他们还让王莹莹到上海去进修英语。
王莹莹在上海学习的这段时间里,得到了家里传来的消息:教师工作没有办下来。当时,王莹莹是失望的,毕竟,她是为了有资格成为教师,才来上海进修的。
但失望过后,她需要面对的是生活与现实,因此她调整心态,在上海找了一份工作,后来又去到广东打工,直到2013年,王莹莹才再次回到宿州老家,结婚生子。
后来,王莹莹在宿州找了份工作,准备安定下来,2016年5月,王莹莹入职的公司想要给她缴纳社保,但无论负责缴纳社保的同事无论怎么操作,王莹莹的社保都交不进去。
王莹莹就很纳闷,社保这个东西,她在广东的时候就交了近十年,那时可是什么问题都没有,怎么回到了老家反而交不上呢?
于是,王莹莹就带着身份证来到了宿州市当地的人社局,想要搞清楚是什么问题,可工作人员查验后却告诉她,她的社保一直都有按时缴纳,不存在交不进的情况。
工作人员还说,查询结果却显示,从2001年开始,自己的身份就一直在安徽宿州市缴纳着社保。
王莹莹懵了,她并没有在宿州交过社保呀!而且2016年时,中国还没实现社保信息的全国联网。
因此,这也可能是自己在广东缴纳的那一份社保,那么这份社保的缴纳人是谁?这么多年都没有发现社保上错了吗?
从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的社保资料中,王莹莹得知,为“自己”缴纳社保的是埇桥区顺河乡中心学校,而王莹莹本人之所以无法录入社保信息,就是因为顺河中心校里的“王莹莹”与她的身份信息重合了。
名字相同王莹莹听说过,但身份证号重合的事儿还真没听说过,而且这么多年还没人发现问题,这也太奇怪了!
为了解决自己无法缴纳社保的问题,王莹莹来到顺河中心学校找到了另一个“王莹莹”。
当王莹莹向顺河中心校的“王莹莹”并表明来意时,对方似乎一点都不意外,不仅坦然的承认了自己就是与她身份证重合的“王莹莹”,并表示,社保的问题她会帮着解决。
原本,真正的王莹莹也以为两人社保上身份信息重合只是个巧合,但当王莹莹在次月去给自己缴纳公积金时,又发现顺河中心学校的那个王莹莹也在用这个身份证号缴纳公积金。
她再一次找到了“王莹莹”,区别于上一次的坦然,这一次她显得有些含糊其辞,她告诉王莹莹,公积金的问题也会帮忙解决,然后就让王莹莹离开了。
一个多月过后,对方告知王莹莹,问题已经解决,王莹莹可以正常缴纳公积金了。
难道一个人的身份证竟然可以错十几年?她们俩之间有关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王莹莹”是怎么解决问题的?
想着这些问题,又想起两次见面时,“王莹莹”那明显知情的模样和她教师的身份,真王莹莹起了疑——十几年前,父母给自己申请的教师工作究竟是没办下来还是被人恶意顶替了身份?
为了查清真相,王莹莹再次来到了当地的人社局,查询了两人的社保信息,这时,她才得知,自己能缴纳社保是因为“王莹莹”的身份证号码变更了。
她拿着“王莹莹”的新身份证号来到了当地公安局查询,发现这个身份证居然是2008年新办理的,而且这个身份还没登记父母关系。
这张2008年凭空出现的身份证让王莹莹心中的怀疑越发浓重,她又一次来到了顺河中心学校,想要问一个真相。
那位“王莹莹”则告诉她,身份证是花了三千块钱找人办的,她一个人有两个户口,两个身份证,甚至还说,这种情况是很平常的事情!
王莹莹被她的说法气笑了,我国法律从未承认过一个人可以拥有两个身份户籍,并且,国家法律还规定,公民身份证具有唯一性,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如今“王莹莹”办理了一张和自己身份证号一模一样的身份证,这本身就是对自己身份的恶意占用!
眼看“王莹莹”不打算告诉自己真相,王莹莹干脆到当地教体局去查询当年的资料,这时她才知道,在1999年,她就被当地教委录用了。
只不过从始至终,她都没有收到通知,而当年的档案里,无论是身份证、毕业信息还是档案上的照片,都是王莹莹本人。
真正的王莹莹顿时满心委屈,当年她们家的经济困难,好不容易报名了教育系统的内招并被录取了,如果入职的人是她,她就不必在外地漂泊那么多年,还能在家中照顾父母。
可现在,那原本属于她的教师工作被人悄无声息的“偷走”了,而且一偷就是十六年。
王莹莹再次来到顺河中心学校,想要“王莹莹”给自己一个解释,可得来的却只有一番嘲讽,对方说:你怎么还以为这份工作是你的呢?
我得到这份工作是因为我家有关系,底子厚,只不过是用了你的档案和身份信息而已!而且社保公积金的信息我也给你改好了,你还想怎么样!
“王莹莹”的话里不仅没有半分占用他人身份,冒认他人工作的歉疚之心,反而指责起王莹莹不知好歹。
或者在她看来,自己能将社保和公积金的身份信息更改过来,就已经是一种恩赐。
然而,她从没想过,如果没有她的冒名顶替,王莹莹根本不用经历社保与公积金无法缴纳的问题,而在她看来,如今王莹莹对此事的追根究底,还严重影响了她的工作与生活。
于是在一番指责嘲讽后,她还威胁真正的王莹莹,说自己家里是有关系的,如果王莹莹继续追究下去,大不了鱼死网破。
另外,“王莹莹”还说,如果王莹莹愿意配合她,让她继续保有这份工作,那她们可以签一个协议,以后退休金两人对半分。
但可笑的是,她让王莹莹签的并不是拟好的协议,而是一张纸,并且退休金分给王莹莹一半的说法也只是模棱两可或许两个字……
“王莹莹”盛气凌人的模样让王莹莹怒火中烧,于是,在2017年1月,她向埇桥教体局实名举报了“王莹莹”顶替自己工作的事情。
而教体局也很快进行了查证,经查,顺河中心学校的“王莹莹”老师真名叫做苗娟。
在2001年,苗娟拿着王莹莹的原始档案和相关证件与照片,办理了教师资格证与职称,然后被委派到顺河中心校任教。
当地记者为了调查该事件,特意来到了顺河中心校,想要对苗娟进行采访,但记者到的时候,苗娟正在给学生们上课,记者只能转而向学校负责人询问情况。
据顺河中心学校负责人表示,当初“王莹莹”入职时,确实与照片上的人有一些出入。
但因为“王莹莹”是市里委派下来的,他们也没多想,毕竟有句老话叫女大十八变,本来他们相互之间就不熟悉,也没想到,居然有人会拿着别人的档案,冒领了别人的工作。
在等待采访当事人苗娟时,记者随机采访了学校里的几个孩子,他们说,王老师上课的时候,比较严格,曾经有同学因为偷吃零食被发现,然后就被罚站了。
后来,在校长的带领下,记者终于在学校楼梯间见到了苗娟,苗娟在记者面前也依然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
她声称自己有权利拒绝记者的采访,同时也说,冒名顶替这事儿是她和王莹莹两个人的事情,应该她们两人自己解决。
当得知王莹莹就在学校门口时,苗娟又表示,愿意去与王莹莹见面对峙,可谁也没想到,到了校门口,苗娟不仅没有与王莹莹进行友好沟通,反而一上来就满嘴辱骂,甚至试图动手去撕扯王莹莹,声称要踹死她。
因为苗娟的情绪过于激动,记者不得不让苗娟与王莹莹分开,并约定,稍后在当地教体局见面,并将事情说清楚。
可记者与王莹莹如约来到了教体局,但直到教体局下班,她们都没能等到苗娟。
其实,记者在对当地居民进行采访时遇上了一个曾当过苗娟学生的女士。
她表示,苗娟用王莹莹的名字在顺河中心学校教书的这些年,对课堂要求挺严格,教学质量也不错,是一个好老师,当年她因为一些原因辍学了,“王莹莹”还曾多次上门家访,要劝自己回学校读书。
还有村民们表示,在几年前,他们这边老师的工资待遇其实不怎么好,一度找不到老师,因为没有人愿意来这里教书,而村民的说法也在学校老师口中得到证实。
学校里一位比较年长的老师表示,苗娟刚来学校时,工资只有两三百块,而在2001年,安徽职工年平均工资就已经达到了七千多,算下来,一个月至少要有600块。
并且在苗娟刚入职那些年,学校资金不足,偶尔会有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哪怕到了2017年,苗娟的月工资也不过是三四千,而2017年,安徽省的平均工资水平已经达到了五千多。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也从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口中得知,苗娟本人其实也是专科毕业,持有专科文凭,即便没有顶替王莹莹名字的事情,她也是有可能当上老师的。
但当记者想要进一步确认苗娟的文凭证书时,他们则表示,苗娟的所有档案都已经封存并递交到教委局的调查小组手中,他们无法为记者提供存底。
2017年11月14日,埇桥区教体局对苗娟做出了开除决定,11月28日,记者又来到当地教体局询问了事件的调查结果,负责人表示,现在苗娟已经不在学校上课了,工资也已经停发。
至于苗娟是如何瞒天过海顶替王莹莹当上了老师还未查清,因为当年经办入职手续的教办室主任和当时的学校负责人都已经去世,再加上时间久远,他们的调查工作进展也比较困难。
至于王莹莹明明获得了入职资格却没有接到通知,反而是苗娟得知了这个信息,并拿着王莹莹的档案入职这个问题,当地教委局的负责人的解释是,十几年前的录取政策与现在的不一样,因此他也不清当年的录取流程。
教体局含糊不清的回复让人对王莹莹事件能否查清很是担忧,后来,当地区政府公开回应说,他们必定会继续深入调查,还原事情的真相,并依法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2017年12月1日,埇桥区教体局工作人员提到,调查过程中,苗娟声称,当年顶替身份一事,王莹莹的家人是知情的,并且她还向对方支付了一定的报酬,在她看来,这个工作名额是自己“买”来的。
为了探寻真相,记者找到了顺河中心学校的老师,电话联系了苗娟,通话中,苗娟肯定了记者从调查小组中得到的信息。
她表示,在2001年,她得知了苗娟被录取但是未入职的信息,因此才起了心思,并花了两千元钱和王莹莹母亲购买了这个入职资格。
当记者问苗娟是如何得知王莹莹被录取的信息时,苗娟表示,当时她的舅舅与王莹的母亲是同事,关系还挺不错,听说王莹莹已经在外务工,不需要这份工作了,才通过舅舅联系上王莹莹的母亲,对工作名额进行了交易。
同时,苗娟也表示,自己知道这个是不符合规定,也违反法律的,但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她还是选择钻了这个空子,此后也一直以王莹莹这个名字工作生活。
在电话采访中,苗娟还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委屈,她还说,在校门口见到王莹莹的时候,自己之所以那么激动,完全就是觉得王莹莹一家言而无信。
王莹莹是看到如今教师的待遇变好了,想把工作要回去,才举报的自己,想要让自己人财两空,是她不讲道理,而不是自己张扬跋扈。
在苗娟口中,王莹莹的母亲与自己的舅舅都是事件的知情人员,但王莹莹与家人拒绝了调查组想要与王莹莹母亲见面沟通的要求。
因此,对于这件事的调查,依然还处于僵持阶段。至于对于苗娟舅舅的询问调查,记者尚未得到相关消息。
现在唯一清楚的是,苗娟确实是使用了王莹莹的身份信息并参与了工作。如今,苗娟的户籍上的名字就叫王莹莹,而苗娟成为了她的曾用名。
严格来说,苗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她有权利享有自主的姓名权,因此她将名字改为王莹莹并不违反法律。
但她花三千元办理了一张与王莹莹身份证号码一致的身份证一事则侵害了王莹莹的姓名权、身份权等,对社会管理秩序等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并且还牵涉到伪造户籍、身份证等罪名。
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苗娟所说的,她花三千元购买了一张王莹莹的身份证件一事属实,那么无论是苗娟还是给苗娟办理证件的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王莹莹也对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忧,有人与她用着同样身份信息,是否会对她的人生带来影响,比如若对方犯了什么罪责,自己是否会成为替死鬼?
如果身份信息被“克隆”的事情得不到解决,那是否有一天,苗娟这个冒名顶替自己工作的人,还可以用同样的手段,将自己的丈夫孩子甚至财产等也纳入她的名下?
有法律工作者表示,这种情况下,王莹莹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苗娟停止对自己个人身份权利的侵害,并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该事件的受害者王莹莹曾对教体局提出过自己的诉求:归还教师职位。对此,教体局并没有正面回应,从大众层面而言,王莹莹是受委屈的一方,她也确实应该得到赔偿,但是让王莹莹重返教师职位却不现实。
首先,王莹莹本身就是通过教育系统内招而成为老师的,她大学时学习的是会计专业,以如今的教师录取政策而言,王莹莹并不具备成为一名教师的资格。
其次,王莹莹的录取资格是在1999年获得,在2017年时才发现被冒名顶替,时间跨度长达十八年,十八年后的今天,她专业知识很可能无法支撑她担负起教师的职责。
当然,学校也可以考虑将其放在行政岗位,但行政岗位的教职员工并不在教师编制中,无法评定职称与晋升,而且退休福利等也与编制内教师的待遇不同,这种解决方案,不一定是王莹莹想要的结果。
其实,从根本上说,王莹莹被冒名顶替的事件,就是一起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王莹莹获得教师入职的信息泄露。
苗娟及其家人截获该信息后,通过种种渠道,获得了王莹莹的个人照片、毕业证书、身份证等个人档案信息,这才完成了冒名顶替入职顺河中心学校的过程。
在当时,中国的网络化程度不高,因此一些信息的更新速度也很慢,因为信息的不对等,导致了冒名顶替事件具有了可操作空间。
如果王莹莹事件发生在如今,大数据时代下,苗娟想要顶替王莹莹成功入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毕竟,如今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应用于身份证之中,身份证信息中还包括了个人指纹,想要种种信息都能对上,除非真正的王莹莹参与到冒名顶替的流程中。
虽然如今,被冒名顶替的事件在如今已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我们仍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将自己的隐私暴露在网络之中。
因为在不法分子眼中,那些看似不起眼的个人信息,可能就会成为他们进行不法活动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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