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年末,又一个大老虎落马。
根据通报描述:“刘川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嗯那,我瞅着也是,问题很多,问题很严重,简直是“权力所及,利益均沾”:为亲属谋利敛财,为他人在招生、入职、购房等方面谋取利益,这绝对严重触犯法律了,应该依法办她。
然则处理结果竟然只是把她从组织中清除出去而已,保留了她的“自由身”没有把她送到监狱里去不说,居然还给她保留了六级职员的退休待遇!
六级职员啥意思呢,处级副职,副处级。
副处级的退休待遇,应该是一个高于百分之九十九国人的退休待遇。
以她所在的教育系统行政岗为例,多少人恐怕干一辈子都混不到六级呢。

大家可以打听打听北京的副处级退休能拿多少钱?每个月万儿八千的肯定是有的。

对这种“罚酒三杯”的处理结果,我想大多数人和我一样大跌眼镜:处罚的“轻描淡写”,简直远远不够!
小老百姓有100种方法,对腐败分子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罪减三等,从轻发落,俺书读的少,真的理解不了。
虽然说,组织的纪律建设要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但这也忒宽了点吧?这不等于没处理么!
被“双开”并获刑10年的北方工业大学原副校长沈志莉表示不服!
其他腐败分子看到刘书记平安落地没啥大事儿的时候,会不会受到某种鼓励,更加肆无忌惮地嚯嚯?
刘书记一看巡视组来了,知道纸里包不住火了,于是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这特么算立的哪门子功呢?
向群众公布一下刘书记的具体涉案金额吧。她退回来了多少?她为啥人谋取了什么“利益”?是什么呢?
据说,刘川生掌舵北师大11年最大的“贡献”是把“北师大”开到了全国二十多个省,搞了65所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36所北师大基础教育实验学校,以及三四十所各种“公参民”学校......
那些年,刘川生从一个“教育工作者”变成了“生意人”。
作为一个巨大利益链条的“上游资源方”,刘书记受到全国各地房地产商的热烈追捧.....
师大附中分校开到哪里,只须把耀眼的招牌一挂,那里的房子立马就成了学区房,然后房价暴涨,乃至一房难求;然后占地、占房、收冠名费,大家一起发财......
而除了遍布全国的“北师大附中分校”,北师大下属校办企业、代理机构借“北师大”为名开展的“加盟”、“连锁”项目也在神州大地四处开花。比如北师大继续教育学院下一家名为“师汇优创”的教育机构,就有上百家“加盟幼儿园”,加盟费收到手软。
老百姓有句话,肥肉过手沾满油。操控了那么多合作办学项目,过手那么多银子,刘书记就能管得住自己的手?
最后,看看北师大的校训:“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再回头瞧一瞧看看我们的刘书记,感觉真是莫大的讽刺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