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为走私,帮助他人偷渡,昨天广西百色组织了一场惩戒大会。在上面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四名相关人员在民警同志的押解下,在大群的群众围观,以及强大的警力震慑下,公开游街示众。同时,官方媒体账号将这一画面上传网络,以此警示!
这个视频昨天上传后,在网上瞬间发酵,也没有意外的展开了一场辩论。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游街是不文明的表现,无论犯罪与否,保证人格的尊严这才是向前发展,而游街示众是文G时期的产物,广西不能开历史倒车!
而一部分网民则认为,警示游街坚决支持,因为这些偷渡者太可恶了,会给我们带来疫情风险。甚至有网友还说:“西南边境太难,连坐真的太有必要,不发动身边的人,根本抓不过来!
 我看了一下媒体对此次事件的投票结果,支持游街的要比不支持的人多!
二.
在看到这个投票结果之前,笔者是想拿罗翔的那段话来例举的:
“什么是法制,对于私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都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公权而言,只要法律没有授权都是被禁止的。在某些地方,一纸红头文件就可以跳过立法把一个行业整的鸡飞狗跳。”——罗翔
也打算和一些朋友那般,找一些当年官方的声音来证实,广西的这个游街示众是在往文明后退,践踏法律威严!
但看到这么多支持的声音后,我想可能是我错了吧!

或许是我的判断不够,也或许是近几年我有点跟不上时代潮流,因为我发现,一些代表国家门面的媒体在这件事上,都似乎在若隐若无的支持!

三. 
既如此,那笔者也唯有随波逐流。不过在随波逐流之前,我们必须要彻底厘清游街示众的意义是什么。

就是人去做一件事,总会有目的。
许多年前,笔者曾见过大大小小数十次公判大会,基本这种公判大会中会有个别非常恶性的案件,譬如用极端手段杀人,譬如非常恶劣的黑恶分子,在当地影响极坏的等等。当地的官方为了震慑,杀一儆百,便会在五一期间用大卡车将这些恶劣分子五花大绑捆起来,在W警的押解下在大街小巷转一圈,然后找一个商业街的露天广场啥的,进行公开宣判。而这种公开宣判的结果,基本要比在法院正常宣判的时候要重很多,本来能判死缓的,也就直接死刑了,所以,一些罪大恶极的人都害怕自己赶上五一公判!
因为这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有意思的是,因为罪大恶极,所犯极刑的人并不多,为了制造声势,官方还会拉出来一些其他在看守所关押的嫌疑人一起陪绑。这群人就倒霉了,跟着卡车兜一圈,搞不好还要被W警拳打脚踢一顿,看着人家判完,再跟着兜一圈送回看守所!
扯得有点远了,回到广西百色,毋庸置疑,他们搞的这场游街示众,其目的也是在警示,用句大白话来说,就是将这违法的4个人拉出来,让群众看到他们的凄惨下场,借以告知潜在的人不要犯罪,不要违法,不要伸手,若不你们的明天可能也会是一样的下场。

四.
了解完这个游街示众的目的,我们就来说一个正经的。

也是很多年前,笔者整理档案,与一位看守所的老井闲聊,说起公开宣判,因为那时候比较年轻,话也多,问题更多。

赶上了,我就问老井,为何拉出去公判和捆绑的这些人,没有一个贪污犯,没有一个经济犯罪,就好比某某局的那个,连孩子的伙食费,老师的工资都贪了,这种也应该拉出去震慑警示啊,从危害与概率的角度来讲,他们的比重似乎更大吧!
老井一边在火炉烤着馒头,烤到焦黄掰一半给我,一边慢悠悠地说,拉出去地都是恶性犯罪,黑恶分子!

我又问,恶性犯罪也不对啊,那个开迪厅,KTV的王某某,囚禁奸杀少女,肆意杀害他人,随便在大街上看上哪个女孩子就拉进车里.....闹得满城风雨,这种人也该拉出去公判啊!

老井白了我一眼,说,人家表舅是副S长,能和那些下贱胚子一样对待吗?

................

写到这里,各位了解我脾性的应该知道我要说什么了!

进入主题,既然大家都支持游街示众,而游街示众的意义又是为了震慑犯罪,那么OK,为何昨天被公诉的江苏原政法委书记王立科这种毒瘤不被拉出来游街示众?
为何这几天在法律圈被议论纷纷的那个因为杀害妻子含冤入狱十几载,结果现在倒查发现当年奸杀妻子的是一名警察!如此,当年那些对这位无辜者刑讯逼供,帮助犯案警察毁灭证据,那一系列制造冤假错案的公检法的相关人员,难道不更应该拉出来游街示众吗?
要说到疫情,武汉疫情开始的时候,那个医院的鼠鸡蔡莉莉子难道就比广西百色这4个走私偷渡者的罪轻?
医院的几个医生又是怎么就那么没了的?

往深咱就不说了,再说她的罪过,就有点不和谐的味道!

最后,既然那么多支持游街示众,那么这些个贪官污吏,祸害一方的败类,难道不更值得拉到大街上批判一下?

不反感,点击下方名片关注一波,就是有缘了!(防失联加微信:wuqiao77778)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