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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埃林在《普通法传统》中说:
在我们的实践中,司法职位是一个特殊压力的职位,而且要求占据司法职位的人无私的严格程度几乎无与伦比。时间、地点、和内部的陈设、辅助官员、服装、仪式等等合起来促使种种事务的处理更加有效。这种压力从未放松,而时间的推移,则使他变得越来越强烈。我认为这种形塑个人的压力与法庭中处理案件的技巧同样重要,这正好与并不必要的上诉法院的人员轮换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个职位的种种面貌其实深刻的来源于社会习俗以及甚至儿时的道德评价,一个裁判不该“偏袒一方”。当我们用以描述他的语言无须表达出这种职业的特点的时候,某种深入而充分的对于这种职位的观念也理想已然为人所知。
不偏不倚,不偏向任何一方,并且对于结果没有个人利害和愿望,这就是人们理解的意思。字典里,还加上公平的意思,正直的意思。
法官必须竭尽全力地去探求,以图公平地认识案件,而且并非仅仅考虑到当事人的情形,同时也考虑到一般民众。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还试图表示另一种态度:公开,真正/公开地听取各方的意见,进行告知,说服、被说服,以及对好的理由做出反应。不仅如此,我们还给这个无力而单调的词“不偏不倚”装进了某种内驱力:努力,自我牺牲的工作、耐心、同情的理解,以及对判决中智慧孜孜以求的信念。
所有这些意味着,这个职位试图并且在实际运作中用某种庄严的力量塑造每个人法官。可以深刻察觉某种规范的形象被大肆渲染,而法官们都无法摆脱此种影响。它将法官必须表现的行为进行整理和提升,除了一些地方,这种形象与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一致;它在一个人成为法官之初就为他构筑了某种最初的理想状态;当每天披上法官袍,他仿佛将自身与职位之间签订的无声契约予以展期。这并不单单意味着压抑或者除掉那些异常之处从而使法官在相当程度上具有某种同质性;而且,它居然能在应付那些异常之处的同时并不伤失法官的额个性,他被纳入整体而不再是部分工作之中,并形成某种协同工作的团队。
我们应该相信,那些形塑成形的因素对上诉法院的法官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因为就总体而言,这些因素已经被法官们所接受,而非排斥,甚至,他们还广受欢迎,仅仅在很细微的程度上与法官独特甚或古怪的一面之间有些不适应或是形成冲突,但它们并未酝酿有抵抗的紧张情绪某种发泄。
让我重申一遍,就绝大多数法官以及每个法官的绝大多数场合而言,它们的工作是公正的,它们的努力是追求公正,它们内心确实也希望如此。
笔者要想说的是,别人对你的评价,以及你对自己的自我评价,“塑造”着你。
比如说,你认为自己行,你这个内心的强烈信念就塑造你,最后的结果,你就是行。
如果你自己认为自己不行,这个强烈的信念也塑造你,最后的结果,你真的不行。
好事儿心想事成,坏事儿也是心想事成。
学英语的的时候,《大学英语》第三册有一篇课文《day dreamming》,也就是《白日梦》,课文中说,每天做一做白日梦,在这个白日梦里,你将自己塑造成成功者,你就真的成为成功者。
别人对你的评价,也塑造着你!!
年终的时候,单位授予你一个“先进工作者”,你就一个先进工作者的标准要求自己,你本来能够干三个活儿,但是因为自己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我就干五个活儿。
此时,可以将“先进工作者”看成一个“激励”,它激励着人去不断发挥自己的潜能。
也可以将先进工作者看成一个“枷锁”,这个”枷锁”掏空了你,让你疲于奔命,甚至过劳死。
《三国演义》中,刘备在白帝城托孤,刘备对诸葛亮说:君才十倍于曹丕,刘禅,辅则辅之,否则,君可称为成都之主。
诸葛亮听了这话,马上匍匐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诸葛亮说:臣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三国志》中说:
章武三年(223年)春,先主于永安病笃,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先主又为诏敕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有人说,白帝城托孤,是刘备的阴谋,如果诸葛亮稍微露出不臣之心,估计埋伏在屏风后的刀斧手已经将诸葛亮剁为肉泥。
刘备给诸葛亮扣了一个大大的帽子,诸葛亮和给自己扣了一个大大的帽子:臣敢竭股肱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并且让刘禅称诸葛亮为“相父”。
别人对诸葛亮的看法,或者称之为扣的“大帽子”,以及诸葛亮对自己的看法,给自己扣的“大帽子”,就好像紧箍咒一样,限制死了诸葛亮,以后的日子里,诸葛亮就在这个小圈子里“打转转”,无论诸葛亮六出祁山,还是姜维的“九伐中原",都是诸葛亮践行自己的诺言的表现。
笔者在抖音上看到一个短视频,讲课的老师将这种现象称之为”荣誉锁定“,简言之,用荣誉将一个锁的死死的,让他为了荣誉而奋斗。
管理学上称之为”荣誉管理“,优秀的管理者,就是进行”荣誉管理“,激发人的荣誉感。
比如说,管理者善于发现下属的优点,并激发他的优点,那么这个下属就会为这个荣誉而战。
比如,你说你的下属是个”数据专家“,你的下属就会为”数据专家“的荣誉而战,他会不断提高自己的数据分析能力,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数据专家。
比如,你说你的下属是个审讯专家、法律专家、内勤业务专家,他就真的成为一个这样的专家。
伟大的军事家拿破仑非常重视荣誉和荣誉激励管理方法,他用“荣誉管理”代替了“皮鞭管理”,成就了一支在军事战争史上曾经所向披靡的军队。
同理,法院文化,体现法院对法官的期待和荣誉,以及法官对自己的期待和荣誉。
比如,法院的建筑,审判大庭给人一种庄严肃穆之感,让人感觉法官不可侵犯,以及法律的不可侵犯。每当法官端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内心涌动的热血,让他产生为法律献身的激情。
法官的衣着,法官身穿法袍,穿上法袍,就称为正义的化身,就好像神灵附体。
法庭的内部陈设,高高的审判台,两侧是原告和被告,下边是旁听席,这表明法官不偏不倚,居中裁判。
审判程序,审判程序有条不紊,无不体现法律的严肃性。
心理学上,这被称之为“空间驯化”。
社会习俗和道德评价,都认为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公平的化身,正直的化身,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
不仅仅社会习俗和道德对法官有这样的要求。法官自己也这样要求自己,他们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正义、公平和社会正义的化身。
这些,用卢埃林的话说,都化成了一种内驱力,努力,自我牺牲的工作,耐心、同情的理解,以及对判决中智慧的孜孜以求的信念。
社会对法官,以及法官对自己的期许:正义、公平、正直的化身等等荣誉称号,就好像“荣誉锁定",不断激励着法官为了荣誉而奋斗,并让他们为了这个荣誉去要求自己,塑造自己,最终,他们都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
这就是一种“伟大感”,这种伟大感是激励人的不竭动力。
比如,警察认为自己“人民群众的保护神”。
此时,他就不断加班,努力办案,为这个荣誉而战。当他筋疲力尽的时候,当他想到我是“人民的保护神”,所有的疲劳都一扫而空。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让人奉献:佛教让人布施。基督教让人奉献。
如果不将这种行为“伟大化”,就解释不了人们为何将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财富无偿捐献给寺庙的行为。
埃里克·霍弗在《狂热分子》中说,在一个群众运动中,消弭了自己,并让自己认为“投入到一场伟大的运动”否则,就解释不了他们的行为。
正如卢埃林所说:所有这些意味着,这个职位试图并且在实际运作中用某种庄严的力量塑造每个人法官。可以深刻察觉某种规范的形象被大肆渲染,而法官们都无法摆脱此种影响。
当每天披上法官袍,他仿佛将自身与职位之间签订的无声契约予以展期。
如此,法官每天都满血复活,激情不退,为了伟大的司法事业,殚精竭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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