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篇:
讲述了美国太多的冤案、太长的冤狱,以及纠错难、赔偿难的案例和分析。
这些都是典型美国人的冤狱例子,有白有黑,有男有女,共同点都是穷人,没钱请律师,走完各种程序。就像重审判决梅伦无罪释放,女儿在接冤枉17年的妈妈出狱时,记者问判决是否公正,她哽咽说:
“公正属于有钱人,而我们家没钱。”
至于赔偿,有些人冤狱很多年,无罪释放后,又打赢了漫长的赔偿官司;有些人还在赔偿诉讼中;而有些人则没有赔偿,比如华人王建展,他的冤案更为曲折悲惨。
1
王建展,英文名David Wong,1963年生于福州亭江镇,1977年随母亲、姐妹移居香港。忙于打工的母亲无暇他的教育、成长,1982 年花 6 万港元,让19岁的王建展偷渡到美国,找在中餐馆打工的父亲,希望他活出个人样。
父亲在华盛顿的租住处,多人栖居,他连个像样的床铺都没有。后来有朋友在纽约,可以提供住处,他便去了那里,先后做装修、餐馆工作。
1983年的一天,容留他的朋友,让他陪另一位朋友去纽约长岛一餐馆讨要工钱。同去的那人带着一把枪,吓唬老板,索取一万美元。老板说手里没那么多现金,约好改天来取。
到了那天,朋友说有事去不了,让王建展去拿钱。空手上门的他,被埋伏的警方抓获,第二年以抢劫罪判刑8年,入狱服刑。
20岁的王建展,来美第一年,上了第一课,好在年轻,仍有梦想。
但这才是噩梦的开始。此后监狱里的暗无天日,就像周润发、梁家辉主演的《监狱风云》,比电影更为真实残酷。
1986年,王建展服刑的纽约州一监狱,几百个犯人在室外放风,黑人朱利斯被刺身亡。
尽管王建展并不在出事的人群里,但他和另一名陈姓华人,是监狱中仅有的两名华人囚犯,被突击讯问。陈会讲英语,王不会。
最终王建展被控谋杀,重新审判。

关键证人两个,一个是100多米外岗楼上的白人狱警,他说从望远镜里看到是一个中国人干的。
多年以后还在监狱上班的他,承认他并没有亲眼看到王建展杀人,但抱怨犯人的命本来就不值钱,谁杀、杀谁有什么区别吗?总得有人顶罪,他不想再卷入此事。
另一个证人,后来承认是在狱警的诱导下作了假证,只为换到离家近一点的监狱,便于妻子探视。两年后他假释出狱。
真凶叫古铁雷斯,他是监狱里的帮派头目,为人凶残。

死者也不是善茬,之前在另一个监狱里打瘸过古铁雷斯的腿。后来犯人们被迁到这个监狱,尽管档案上注明两人应“隔离关押”,但并没有执行。
此次古铁雷斯是报复杀人,其他犯人不敢惹事,监狱当局也不想捅出真相,暴露他们的失职,找个替罪羊推卸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于是不会讲英语、没法辩解、甚至搞不清是怎么回事的王建展,成为被告,期待美国的程序公平、司法公正。
在接下来的10 个月里,他多次出庭受审,开始指派的翻译只会讲广东话,听不懂王建展的福建话。后来就没有了翻译。法庭指派给他的律师,除了审判时露面,没有会见过王建展,更没有相关调查取证,只是走了个过场。

全部由小镇白人构成的陪审团,也只能看材料,听英语,做判断。
最后判决那天,法庭从当地中餐馆请来一名普通话翻译,既不懂法律名词,也听不懂王建展的福建话。
最终陪审团认定王建展谋杀罪成立,法庭判处他无期徒刑。
2
此后王建展辗转多个监狱,由于语言,由于肤色,受尽犯人和狱警的殴打、凌辱。
直到1999年那位陈姓华人出狱,向媒体和人权团体披露此事,才逐渐引起公众注意,成立王建展后援团,筹措经费,为他洗冤。照例程序复杂,旷日持久。
2003 年法庭举行三次听证会,9 名亲历此案的犯人共同作证,凶手不是王建展。过去不愿作证,是怕生命受到威胁。现在媒体曝光,他们良心不忍。
纽约时报找到死者的妻子,她说丈夫和王无冤无仇,生前倒是说过担心被他打瘸腿的古铁雷斯的报复。后援团聘请的私家侦探,甚至在多米尼加找到古铁雷斯的遗孀,他出狱后吸毒身亡,其妻听他说是他杀的人。
但法庭最终拒绝重审此案,因为“犯人的证词,不足以采信”。后援团通过律师继续上诉,一年后纽约州上诉法庭驳回原判,要求重审。
2004年重审的结果是,检方以“取证困难”为由,放弃对王建展的指控。之后法庭批准撤案,他被释放,但不提是否有罪。
王建展20年的冤狱并没有结束。因为此前移民局因他偷渡入境,已下了递解令,旋即被关入移民监狱。
本人和后援团队多次申请能够留在美国,以便彻底还他清白,诉讼赔偿。但关了两年后,2005年还是被遣返回香港。
此前王建展的父亲,辛苦半生,唯一的儿子又出狱无望,梦断美利坚。他返回中国后,2001年去世,没见到儿子获释。
王建展与母亲、姐姐、双胞胎妹妹现居香港。虽多次向美国诉讼赔偿,至今没有收到一分钱。
唯一的收获是,他学了一口流利的英语,相当于美国高中毕业生的读写。美国高中是4年,他用了22年。
3
《监狱风云》是中国香港拍的,美国也有很多监狱电影,比如《肖申克的救赎》,美国监狱的黑暗,监狱长的残暴贪婪,反映的淋漓尽致。电影主人公也是冤案,只不过现实中的王建展没有他那么戏剧性版的越狱。
80年代中国放映过美国一部电影《恶梦》(Nightmare in Badham County),相信看过的人至今仍如恶梦。
影片讲述加州两位女大学生凯茜(白人)和黛安(黑人),暑假旅行期间,驾车途经Badham县,汽车爆胎,她们请过路的黑人司机乔治帮忙换胎。
这时正巧遇上本县警长蒂姆,不准姑娘们付钱给黑人乔治。黛安不听他那一套,给了乔治钱,并在加油站的小咖啡馆里,顶撞和取笑了这个纠缠不休的地方官。 
恼羞成怒的蒂姆让加油站工人故意延误汽车的修理,两个姑娘只好到附近的树林里过夜。之后被这个地头蛇警察强奸,又强行关进监狱。狱中遭受种种不堪忍受的折磨,多次试图逃跑后,黑人女大学生被折磨致死,白人女大学生最终逃脱。
影片根据真实的故事改编,所有看过的人都非常难受,噩梦一般的感受,中国观众应该都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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