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抛出重组预案:计划置出金融主业,并将置入比克动力75.62%的股权。25日复牌后,新力金融随即涨停。28日,上交所向新力金融发出问询函,询问这桩交易的诸多疑点。新力金融对上交所的问询函尚未作出回复,由于比克动力涉诉较多,股权纠纷复杂,因此新力金融收购比克动力能否成功尚是一个未知数。
作者:张晓晖
封图:图虫创意

短短不到10个交易日的时间,股价上涨超过80%,这样的“神话”发生在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00318.SH,以下简称“新力金融”)的身上。
2021年11月25日复牌之后,新力金融的股价一飞冲天——连续四个涨停至12月1日的每股最高14.67元,如果算上复牌之前的一个涨停,就组成其连续五个涨停板。
11月24日晚,新力金抛出重组预案:计划置出金融主业,并将置入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的股权。其有望摇身一变,成为一家新能源公司。
11月28日,上交所向新力金融发出问询函,询问这桩交易的诸多疑点,比如比克动力连续三年亏损,新力金融为何要收购亏损资产?比克动力部分股权为司法冻结状态,如何解决?是否规避重组上市,内幕消息是否外泄等等。
12月1日,经济观察报记者致电新力金融董秘办公室,询问与收购比克动力相关的问题,比如为何不收购后者100%股权?新力金融董秘办公室方面让记者耐心等待公告,称相关问题都会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呈现。
停牌前股价涨停
11月24日晚间,新力金融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新力金融计划将其持有的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的公司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并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池”)、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浩泽”)等19名比克动力的股东手上,置入比克动力约75.62%的股权。资产置入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目前比克动力估值未定。
同时,新力金融还公告称,公司将于11月25日起复牌。
复牌后,新力金融随即涨停。
但是,在复牌之前一个交易日,也就是11月10日,新力金融在午盘之后迅速涨停至每股9.15元,一直到收盘没有再打开过涨停板。当日,新力金融的成交量达到39.6万手,成交换手率7.74%,为最近一段时间的新高,股价出现明显的异动。
有投资者通过上证e互动向新力金融提问:“新力金融在此次停牌的前一天涨停,资金抢筹明显,二级市场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新力金融回复,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股价波动属于二级市场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针对新力金融停牌前股价涨停的异常表现,亦提出疑问:“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一日,股价涨停,且预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20%标准。请公司补充披露:(1)停牌前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过程,包括接触、协商、签订协议等主要节点和参与知悉的相关人员,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2)核实向我部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一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规定。”
连续三年亏损,陷多宗股权纠纷
比克动力在其官网打出的口号是:“比克动力,改变世界”。
官网上,比克动力介绍公司产品和服务包括圆柱、方型和聚合物电芯,以及电池封装、电池解决方案等,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类产品及后备储能等领域。
根据新力金融的公告,由于评估工作的原因,比克动力的估值尚未给出,因此本次交易的具体金额未定。
相关信息显示,比克动力连续三年亏损,同时陷入多宗股权纠纷。
比克动力2019年营业收入为13.8亿元,净利润为亏损7.68亿;2020年营业收入15.6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0亿元;2021年至9月30日,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净利润为亏损1700余万元。从财务结构上看,比特动力尽管连续亏损,但其营收逐年增加,亏损收窄。
股权上,比克动力的两位主要股东——比克电池持有的29.1434%的股权、西藏浩泽持有的22.6369%股权,均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
经济观察报记者获得的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6月29日的《李向前、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比克动力董事长李向前、西藏浩泽实际控制人魏宪菊,与成都鼎量中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鼎量”)存在着因增资引发的股权纠纷。
李向前、魏宪菊同为比克动力的实际控制人。比克电池、西藏浩泽为比克动力的控股股东。成都鼎量为本次收购案中比克动力排名第13位的股东,持有1.0298%的股权。
股权纠纷案官司从一审二审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成都鼎量获得胜诉,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西藏浩泽、比克电池、李向前、魏宪菊继续履行与成都鼎量的《比克动力股权转让协议》;西藏浩泽向成都鼎量支付股权转让款1.3225亿元,同时支付逾期利息3267.48万元,以及诉讼引发的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判决书》还披露了2016年成都鼎量对比克动力增资1亿,同时与李向前、魏宪菊签下业绩对赌的情况。
2016年,成都鼎量对比克动力增资1亿元,增资完成后比克动力估值为90亿元人民币。增资款用于比克动力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郑州比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35亿元购买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28.6%的股权对价款。
李向前、魏宪菊承诺,比克动力2016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2017年不低于7亿元、2018年不低于12亿元。如果没有完成业绩承诺,比克动力的原股东将对投资方(指成都鼎量)进行补偿。业绩对赌中还规定了投资收益方的年复合回报收益率为15%。
后来,李向前、魏宪菊没有完成比克动力的业绩承诺,双方陷入司法诉讼至今。
新力金融在《预案》中提及了这个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指比克动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合同纠纷、增资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等事项涉及多项诉讼,且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等情形。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因上述事项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风险,或其持有的拟置入资产因上述事项被法院强制执行,将对标的资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或导致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业绩承诺及回购补偿。
除了上述股权纠纷之外,经济观察报记者还发现比克电池与多家企业在比克动力股权转让上的纠纷,以及比克动力的合同买卖纠纷。
相关官司在北京高院、广州高院、北京一中院、深圳中院多家法院进行。
不过,市场对新力金融试图转型成为新能源电池企业报以肯定。2021年12月1日,新力金融经过连续五个涨停,股价抵达最高每股14.67元。
11月24日,比克动力在其微信公众号中称,公司一年内两次打破18650产品续航极限(圆柱18650型号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锂电池),推出3350mAh、3500mAh两种18650产品,而目前国产18650电芯的普遍容量为2200mAh至3200mAh。
12月1日,新力金融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修订版)》,其中表示,经公司自查,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其中亦提示,公司股价于11月29日、30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重组双方可能无法就估值达成一致,拟置入资产质押、冻结事项无法解除等,导致本次重组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存在持续亏损、未决诉讼及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公司估值水平较多元金融的同行业其他企业明显偏高。
12月3日,新力金融的股价回落至每股12元附近,总市值约60亿元。
新力金融对上交所的问询函尚未作出回复,由于比克动力涉诉较多,股权纠纷复杂,因此新力金融收购比克动力能否成功尚是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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