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荐语:
嗯,为了避免不告而别,做了这个中产先生mini,主打精悍短文。

2008个字 阅读时长:6分钟  图文无关
中产先生 | 洞见时代 发现价值 讲述生活

套路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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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昨天的话题再聊一下。
对于延长产假的问题,昨天我们从谁来买单的角度谈了一下,总的观点是:
未婚或未育女性为已育女性买单,体现在会加剧未婚女性的职场歧视。
企业特别是私企为国家和社会买单,产假期间工资是一块成本,更大的成本在于短缺的劳动成本完全需要企业来承担。
今天,光明日报也发了社论,政策“请客”企业“买单”,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买单不现实
相信这个已经是共识了。
但是,除了这些简单想一想就能知道的问题,其实还有一些不到执行层面根本发现不了的问题
比如,今天我们要说的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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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看到的一个HR发的吐槽:
7月份招了一名女下属,简历写的“未婚”,问有男朋友么?回答“算没有,异地,差不多要分手了”。
入职后工作状态一般,对于工作没什么要求,但也没什么大错。因为着急用人,三个月之后给了转正,11月中旬正式走完转正流程。
结果刚转正就接到了一个令我三观炸裂的消息:她怀孕了。说是之前已经怀疑怀孕3个多月了,但是不知道,虽然没来例假,但也没往这方面想。
听完她这一串说辞,我内心已经开始爆炸了,接下来更夸张,她又说:医生说我是高危,所以我要休假,不管准不准,爱咋咋地,反正假是休定了。
到此,我才完全明白,她在入职的时候就已经把一切策划好了,未婚分手都是烟雾弹,唯一等的就是转正,然后躺平休长假,不给休就拿高危说事,谁也不敢动她,这也就能理解为何试用期一直是无所谓的状态,人家根本就没打算长干下去,就是为了拿稳一个至少一年的长期饭票。
而她占着编制,我也没法招人,多出来的工作谁来干?影响进度谁负责?这件事已经发生了,用人力的话说,已经翻遍了所有制度,确实是没有任何办法了。
我只想说,虽然短时间内看起来,她把所有人玩的团团转,是她获得了胜利,实际上她的这个原则,已经彻底断送了自己的事业,能把她开除的第一天,一定把她开除。
这种事情普遍吗?


我不知道,但是我经常听到这种事情,就是刚转正就怀孕。
这也说明了一个现象,
很多福利性的法规本意是保护弱者的
,但是被钻了空子之后,反而起了负面作用。

遇到上面这种情况,谁是弱者呢?

很明显,女性其实不是弱者,她是收法律保护的“强者”,在上面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这个女员工祭出两个大杀器:

1、法律:劳动法,怀孕就不能辞退,不干活各种福利都要享受,产假照休工资照发。
2、道德:高危,反正用人单位不让我休息就是漠视生命,加上现在打拳这么严重,可以分分钟让用人单位热搜加社死。
真的是什么都想到了,你要说是突然意外怀孕,我都不信,这看起来是非常精致的利己主义的行为。
那么在这个例子里,弱者是谁呢?

其实是用人单位。
工作没人做了,压力要分担给别人,或者还要招人,增加成本,像这个例子中的事业单位,没有坑位了,只能把压力分摊给别人。
一点招都没有,只能产假结束之后开除,然后重新招人。

这种钻政策漏洞的行为,给女性职场带来更大的歧视,没办法,这是一些女性自己践行出来的。
但是,知道会有钻政策空子的人很多,还要不要继续执行呢?

当然要,因为一旦设置了各种条件,那么正常怀孕的女性权力就得不到保障了。

没办法完全禁止的,只能苦一苦企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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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写这篇文章什么意思呢?

就是在制定福利政策上,一定要慎之又慎,起码要考虑两个方面:

1、通盘考虑:谁来买单,谁受益,买单的人影响如何?整体收益率有多少?是否可持续,后续有没有缓冲政策。
2、
执行层面
:可操作性如何,会不会流于形式或者被钻空子滥用,实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起到反作用?

起码,在延长产假这个问题上,这两个问题都存在。

最后,在女性职场歧视这个问题上,我想说的是:
女性在争取权利的时候,千万不能陷入只讲权利不谈义务或者精致利己的陷阱中这只会让处境更加艰难
事实上,目前大部分都是这样。
社会在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也不能过于理想主义和单纯以道义同情来回避现实的社会和制度的问题
因为理想状态是很难立马达到的,而道义和同情比起具体的行动是廉价的,用廉价的道义、正义和同情去回应一个很难立马达到的理想状态,这是很不成熟的,也是不负责任因为这种做法压缩了行动的空间和达成的过程,从而使得处境更加艰难。
这句话不但适用于此处,对于社会上各种理性化的叙述,都适用。
插一句,我真的特别烦这种,读者群有人分享某些慷慨激昂、激情充沛的文章,不管是海边的还是山上的,看似是忧国忧民,还带有一种为了读者而被打压的悲愤,其实就是回避现实和推卸责任,都是情绪价值,看都不要看。
扯远了,最后一句话:
路还是要一步一步走,步子大了,容易扯着蛋。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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