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王倩抱着母亲遗像哭泣的画面,几度让无数国民跟着落泪!
2021年的今天,也许多数的网友都不记得当年这个哀恸啜泣的女孩,但看完下面这张令人愤慨,当年震惊中外的图片,相信会瞬时记起当年的这起恶性事件:

回顾一下当年的新闻。2014年,12月,《京华时报》报道:“2014年12月2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置“龙瑞苑”工地讨薪纠纷警情时,先制服了讨薪女工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而周秀云则抱着警察的腿哭求警察放了她的丈夫。在此期间,周秀云遭到民警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导致周秀云仰面躺地长达1个小时的昏迷,其中最让人气愤的是,在周秀云昏迷期间,出警的警察王文军还是用脚踩着周秀云的头发,并指责她是装死闹事,最终导致女工非正常死亡……
同月《郑州日报》刊发题为《很冷漠 全国都没见过这样的警察》的通讯调查文章:
“春节前去讨薪,她却死在了警察的脚底下。她死后第4天,拖欠的2.9万工钱拿到手了,“被挤牙膏”,第13天,太原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文军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1天后,太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道歉。

1月5日,在死者家属的指定下,尸体鉴定工作由湖北省医学院鉴定中心负责执行。尸检前,她的丈夫王友志、儿子王奎林长跪不起,失声痛哭,“原谅我们吧,没能保护好你! ”

2016年11月,上面图片中脚踩女性头发的警察王文军,因犯滥用职权、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被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不知不觉,时间一晃,五年多的岁月已蹉跎而过,这件当年令警察队伍蒙羞的事件,其实也早已被人淡忘,湮灭在时代的尘埃之中!

可是,令人想象不到的是,当年脚踩农妇趾高气昂,那反人类的姿态,令我国在世界上一段时期都饱受诟病的警察执法形象的罪魁祸首——王文军

现在出狱了!
且出狱后的他,居然开始在网上叫起了冤屈。看完他的申辩,大体意思是,当年的事件是检察院一手栽赃,为了止息舆论,当地才将他做成了替罪羊。
怎么说,马克李维曾说过一句名言,任何一个万恶的人,都应该给他申辩的机会。
基于这个道德原理,笔者怀揣着愤怒之情看完了王文军的申诉,但遗憾的是,在这里我并未看到什么建设性的翻案证据,他唯一提出的质疑,也只有农妇的肋骨折断这一块,是检察院和农夫家属合谋栽赃在他身上的!

至于该事件影响最深的那张脚踩头发,肆意不把人当人的行为,他却丝毫不认为自己有错,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是对的。

且,在他其他的发言中,可以看到他骨子里的极端,以及对当年拥有执法权力的迷恋:
而面对诸多网友的质疑:
王文军甚至叫嚣称,打的是人吗?
写至此,不知道诸君是否同情王文军,笔者是一点也不同情他的。虽然他已经遭受到了惩罚,但我不打算对其谅解,因为五年的牢狱生涯,那铁门铁窗铁网下,那1800多个日日夜夜里,他没有留有哪怕十分钟的反思,对此事件的悔悟!

他压根没换位思考过,底层民工的艰辛,人为什么是人,时至今日,在他的心中,那被他踩着头发含冤而死的农妇,那个才毕业的24岁女孩唯一依靠的妈妈,在他眼中,甚至连人都不算!
他只为自己丢失的,那可以肆意欺压他人的权力而憋屈,于是,在出来之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喊冤!

如此,这样的人,又有什么值得我们谅解的。

当然,既然王文军叫嚣当年的检察院,法院污蔑他,那么被他点名的部门也应该回应一下,如果真冤枉人家就赶紧洗清罪名,如果没有,他就是在污蔑你们!

此外,他说法律界,以及很多基层民警都在支持他,那么笔者觉得,有必要了解一下是那些基层民警在支持他,对他这种行为都报以支持的态度,可想而知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又怎能不做到一丘之貉!

最后,依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或者个人处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王文军早在五年前就被开除出警察队伍,现在居然用穿着警服的照片做微博头像,此举,已经涉嫌违法,念其是初犯,在此建议网警对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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