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飒 安晓敏 赵刚/光明日报
河北省遵化市苏家洼镇中心幼儿园,孩子和妈妈一起做游戏。刘满仓摄/光明图片
山西省太原市,家长和小朋友在图书馆内看书。新华社发
重庆,华夏航空科普营地的“飞行奇遇记”亲子体验课。新华社发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最终指向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认为,“这次立法,首先解决了家庭教育地位的问题,把家庭教育放在法律高度去认识。家庭教育不再是自己家的事情,而是国家的事情,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如果做不好可能会违法的事情,是有底线的。其次,对家庭教育里监护人的职责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告诉监护人怎样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再次,明确了国家的责任,从省级到县级以及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各机构对家庭教育都有责任,要给予大力支持。最后,是对各方如何进行配合作了具体规定,使家庭教育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认为立法最重要的是解决了家庭教育的地位问题,使家庭教育的地位得到提高,从‘家事’变成‘国事’。”

家长安柏仔细阅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她认为,“总的来说是支持和帮助家长的”。但也有一部分声音认为,有了法律的约束,家长的负担和压力会越来越大。该如何理解家庭教育入法的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好家庭教育与孩子成长成才的关系,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家事”关“国事”,家庭教育被高度重视
家庭教育促进法甫一发布,管孩子这件“家事”便成了法律框架下的“国事”,为何家庭教育需要立法?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政涛认为,中国人的“国家”观,一向是“国”与“家”不可分开,没有“国”就没有“家”,“国”是罩着、护着“家”的,所谓“家国情怀”,在根底上也强调的是家庭观与国家观的融通。中国的传统教育,很大一部分是家族教育和家庭教育,它构筑了中国教育的基本底色。家庭教育促进法首先是重新建立起两者之间的紧密连接,实现双向互动:以国家教育意志来规范、促进和引领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配合以学校教育为代表的国家教育。其次,也是为了回归教育功能的本质:教育是属于全社会的事情,不只属于学校教师的事情。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成长遇到的问题更加突出,形式也多种多样。很多问题的产生并非只是家庭因素,对家长来说做好家庭教育是极大的挑战。而且,随着社会竞争压力的增大,有些家长也往往更在乎个人的发展而忽视了孩子的发展,在履职尽责方面做得不够。这也需要法律方面的规制使家长更好地承担家庭教育职责。”孙宏艳说。

“家事不再是一家的小事,而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与未来,需要通过立法来给家庭教育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且,要助力家长,也必须把家事变为国事,这也是国家管理现代化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如何履责、国家如何支持、社会怎样协同都做了规定,对各方履责不到位的法律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这样才能使家庭教育得以被各方高度重视。”孙宏艳补充道。
是法律规范,更是家长承担教育责任的助力
安柏时常在公众号上发表文章,许多读者常常求助她如何理解最新的教育政策。“就像‘双减’一样,很多家长很迷茫,觉得对自己影响挺大的,好像负担变重了,实际上是因为‘变化’。原来的那套方式方法用习惯了,很顺手,突然发生变化,变好变坏也没人深究,部分家长就会有难以应对变化之感,排斥这样的变化。但长此以往,这样的变化才能显现出优势。”

安柏直言:“实际上,有部分家长还不知道这部法的出台,并且越是不管小孩的家长越不知道、不理解。所以家长也需要学习和指导。”

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不少家长认为,这是变相地增加了家庭教育的负担。
“表面看,立法给了家长更多的约束,但我认为这不是负担,反而是在助力家庭教育。家长如果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不懂家庭教育,都会带来更多压力和阻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有可能有心无力,或者有力无心。通过立法,给了家庭教育足够高的地位,要求各方协同家庭教育的实施,实际上是给了家长很多帮助。另外,对家长的要求,正是在帮助家长做个合格的家长。如果家长都能做到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去做,相信家庭教育会更轻松。所以看起来是束缚,实际上是助推力。”孙宏艳说。

李政涛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我们见过太多家庭教育失败,导致的‘家庭重负’。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给家长增添负担,而是一种回归:让家长意识到自己的教育责任,更好地承担教育责任,更好地协助教师承担教育责任。这个做好了,反而能在根本上减轻家庭负担。虽然不一定必然走向家长‘持证上岗’,但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的意识与能力,是大势所趋,势在必然。”

对于时常被提及的父母要“持证上岗”,孙宏艳认为,“我们常说这一代孩子是网络时代的原住民,孩子往往比家长了解更多新事物,家长的教育素质如果跟不上,家庭教育的质量肯定无法得到保障。对于家长来说,所谓‘持证上岗’,就是要求家长不断学习,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性,同时家长自身也需要不断完善,给孩子做好榜样,例如家长有健康的心理、科学的生活方式等。目前,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家长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就是最好的‘持证上岗’。”
规范和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学校也要担责
尽管“家事”变“国事”,但学校、社会能否“干涉”家长如何教育孩子?
作为家长,安柏认为,需要掌握好“度”,“不能什么事情都干涉”。要消除家长的误解,在安柏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学校可以组织培训会或交流会,把政策透明化,缓解家长的紧张情绪。
同时,也需要政府或学校专门提供给家长畅通的反馈渠道,比如专门关于教育的热线电话等。当家长遇到困惑或麻烦,可以有地方反馈,同时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渠道为家长提供教育政策和教育方法的指导或咨询。

李政涛则认为,学校不是“干涉”,而是“介入”,是引导和参与家庭教育。为此,校长需要建立有效的家校协同育人机制,教师需要读懂家长,与家长建立起紧密的“育人共同体”,成为相互支持相互参与的协同关系,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割裂关系,这是一种谁都离不开谁的新型教育关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学校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协调做了规定,例如遇到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事情,要及时报告;如果学校看到孩子上学时身上有伤或者孩子情绪不稳定、神思恍惚,教师有责任去了解是否和家庭有某些关系;如果发现学生家长在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方面存在问题也要及时帮助与报告。家庭教育促进法用法律保障了学校的‘干涉’权利。”孙宏艳说,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校的边界做了规定,学校不能侵犯家庭、学生、家长的权利,不能把一些工作推给家长或家庭。但也要求家长必须配合学校的一些“干涉”,比如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长都要积极参与。这既能避免互相推诿也能避免互相跨界,从而是家庭、学校既各司其职又互相帮助,更好地为孩子、学生服务。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社会协同”一章里,多次提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孙宏艳表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是家校社协调的很重要的内容。对家长的指导与服务,不仅仅是学校有责任,社区、群团组织、公益组织、早教机构或一些少年儿童活动较多的场馆、公共文化场所等都有这方面的指导责任与义务,可以根据自身业务擅长范围,围绕家庭教育提供更多的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也很广泛,如学校可以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家庭教育的方法和理念,早教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新闻媒体等,都有责任提供这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李政涛认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首先是一个协调机构,协调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矛盾冲突,更是一个协同机构,是提升家长和教师协同育人能力的机构。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是规范的、专业的、公益的服务机构。过去,家庭教育指导乱象杂生,很多打着家庭教育指导名义的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费高、卖培训证书。家庭教育缺少严谨的框架体系,从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人缺乏专业性,在管理上不够规范,自身缺乏培训和相当的业务素养,匆忙上岗去培训他人。因此,国家层面应对家庭教育机构的设立进行监管,要有规范的资质证明,加大对其运营过程、运营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使其更好地助力家庭教育。”孙宏艳最后建议。


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 还要走好哪几步棋
安晓敏 赵刚
光明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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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家庭这个最小的社会组织的育人职能在我国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与保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人的成长中,家庭教育是起点教育。一个国家要赢得未来,首先要赢在教育;而赢在教育,首先要打好基础。
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家庭教育水平与广大家庭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还不成比例,表现在:家庭教育未纳入教育管理体系;很多家长唯学校教育,将学业培训、追求学历视为教育目的;农村的家庭教育问题突出等等,期待立法后加以改进。
青少年成长问题如何通过家庭教育解决
改革开放后,给孩子适合的、优质的、个性的家庭教育要求越来越突出,教育矛盾已从传统的师生关系转向现代的家校关系。当前日益增多的家校冲突正是与长期以来注重学校教育轻视家庭教育、注重师生关系轻视亲子关系密切相关。尤其是一些青少年极端事件,多与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缺失有关。基层教育管理者反映,来自家长的棘手问题越来越多,忽视了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注定问题丛生。

如果将家庭教育纳入教育管理体系,给予家长充分的专业指导,家庭教育将有更大的改变。在青岛市、潍坊市等地,教育局设置家庭教育处室,作用明显,值得借鉴。

同时,我们还建议设立“家庭教育学科建设与指导委员会”。用以指导我国的家庭教育理论、生活教育、家校合作、家长学校等建设,以适应我国这个拥有数亿父辈、祖辈家长数量的教育需求,使家长教育纳入国家管理与指导体系中。

我们建议建立家教指导机构的资格认证和举办者的审批制度。“双减”之后,大量原校外学科补习机构以指导家庭教育形式出现,一些体制外的所谓“独立补课教师”也可能以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名义给教育管理带来新问题,亟须未雨绸缪,防范未然。同时,支持规范化、科学化的家庭教育专业化培训与认证,为学校社会工作岗位提供支持。
随迁、留守儿童教育如何通过家庭教育解决
农村家庭教育是我国家庭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农村家庭教育的发展和优化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步。由于农村学龄儿童中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占较大比例,导致农村家庭教育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也是推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和难点。
当前农村家庭教育问题凸显:
农村家长文化素质较低,不理解监督辅导孩子学习的重要性,家校合作意识淡薄,家庭学习环境普遍较差,农村孩子阅读素养整体偏低;
教育方法不恰当,多选择以物质奖励或者打骂的手段教育孩子,大部分父母在交流过程中缺乏耐心,交流内容以说教为主,只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较少关心孩子的心情和困难;
家庭教育严重缺位,监护类型以祖辈监护和单亲监护为主。隔代抚养的家庭彼此存在代沟,管教方式上普遍放任和溺爱,在孩子辅导学习和行为习惯养成方面力不从心,难以体察孩子的心理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要转变家长教育观念,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建议鼓励高校或专门机构的专家参与家长培训,组织建立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制定符合农村的教育标准。帮助农村家长重新建立对家庭教育的认知,建立正确的亲子关系,整体提升农村家长教育能力,帮助建立学习型家庭。

第二,要构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区参与”的协同合作制度。学校、社区、政府在家庭教育中要协同发力。学校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除了通过家校合作开展教育工作之外,建议每学期对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家庭教育培训;社区要建立农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一方面通过主题活动与培训从观念上提高当地居民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结合社区本土资源,为家庭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提供适合的场所和良好的环境。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下发协同合作指导文件,为当地家庭教育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依据、支持和考核标准,构建具有地区特色的协同合作模式。

第三,构建农村家庭教育监管评价制度。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要定期对所有农村家庭教育开展状况进行科学化、常态化的监测,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区家庭教育落实工作进行督导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认定一批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区和示范区进行宣传推广,并作为地方政府实施教育综合奖补的依据,对于家庭教育缺失、失范行为则建立相应的干预制度。

第四,制定针对农村家境困难儿童家庭教育的精准帮扶制度。通过政策设计降低父母双方留守儿童的增长趋势、构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追踪监测制度、加强单亲儿童家庭教育的培训指导等,使其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能。
“双减”后家庭教育怎么做
“双减”政策让我们的教育回归常态,走向科学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个重要使命是教育家长,让家长做教育的明白人,拓展教育的新天地。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后,作为家长,有哪些需要做好的?我们建议您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培养孩子学好学校课程的意识和习惯。即吃好正餐,靠吃零食的孩子长不壮身体,靠课外补习提高成绩会有用但终究有限,使家庭成为孩子成长的生活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学校”,从亲子共读、共游、共练入手,达到共成长。

第二,从知识补习转为特长培养。人类进入智能化时代,人类的工作从单位化走向平台化,创新性、独特性是未来一个人立足职场的首要品质,这就需要家长们要有与时俱进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双减”政策让广大家庭真正重新反思教育的内涵,科学合理使用家庭教育投资。

第三,提升体育、艺术教育的比重。身心素质、艺术素养对一个人的生活态度、职场素质、创新思维等品质培养作用无限,应成为家庭教育的重点领域。

第四,注意家庭劳动教育。从食育入手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与生活能力。从清理以往顾及不上的家庭物品开始,教育孩子有序、科学地安排家庭生活环境。家校合作,使家务劳动有计划、有监督,培养手脑并用、自理、自立的孩子。

第五,从家庭文化入手培养孩子爱家品质。将祖辈与自家的老物件、老照片、家书等进行搜集、归类、整理,设计家史编写规划,有条件的做成电子文档,让孩子了解家族史、奋斗史、苦难史,是特色化的家庭教育,它对密切家族成员关系和家族文化建设,有着独特的作用。

第六,开展家庭理财教育。家长要给孩子在家中当“掌柜”的机会,让他支配日常开销,做出生活规划,从而学会理财、整合家庭资源。

最后,为孩子社会交往提供空间与支持。未来是一个共享的时代,学会有效的人际交往,具有共情能力,是一个人获得幸福与财富必备的品质。家长应为孩子找到学校之外的精神家园,支持参加有益的社团组织,结交良朋,从人际交往中学会处世,找到人生价值,克服这方面的缺失。
作者:杨飒 安晓敏 赵刚/光明日报
(作者:安晓敏,系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副教授;赵刚,系东北师范大学家庭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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