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底的最大盼头,大概是《欲望都市》续集开播。
想一想,这剧也算是时代的眼泪了。即使曾深爱过的四个女人终于面临各自人生的新局面,剧里剧外,也不得不接受生离死别——最精彩的Samantha缺席,可爱的Stanford扮演者去世,但它终究是许多当代都市人成长路上的良师益友。
在多少个夜晚,独自一人或者跟小姐妹,配一杯酒,嚼点儿零食,从第一集Carrie对着英国朋友说“欢迎来到不纯真时代”开始,我们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这四个女人头发长长短短,男人来来去去。过去这20多年,这套剧教会我们重新看待友情、爱情、事业与自己,以及,如何用Manolo Blahnik银色缎面婚鞋配牛仔裤,轻巧越过水坑。
千真万确,是《欲望都市》塑造了大批有趣有品的都市女人——每个周末,当你在那些美好的小馆子里,碰到几个打扮入时、喝着鸡尾酒、吃着早午餐、彼此之间聊得兴致勃勃的女子,剧版大结局时,Carrie说的那句话,便会不失时机地自动响起:这一生最有意思、最具挑战、又最重要的关系,便是你与自己的关系。
因此,有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说《欲望都市》
塑造了有趣有品的都市女人
,那有没有一部剧,能帮助塑造有趣有品的都市男人,哪怕浪一点,但至少体面、迷人的那种?

真的有。(此剧和《欲望都市》一起,夯实了我内心的两面。)
这部剧叫做《广告狂人》。一向稳重低调的《纽约客》曾这样评论,“每一面都华美,每一刻都机智,每一集都引人入胜。”

一开场,男主角Don Draper的背影就在酒吧出现。典型美式西装,肩膀通常会偏宽几寸,宽厚地让人想要倚靠。镜头转到正面,白色衬衫配深褐色条纹领带,头发一丝不苟,正专心在餐巾纸上记录灵感。他和善地与侍者交谈,续杯了一个old fashioned(古典鸡尾酒)。

稳健、友善、品味经典,在开头几分钟已经彰显。
这出戏里人人都爱Don。并非主角光环,也不完全是那张英俊如格力高·派克的方形面孔,而是他那特有的“旧世界”气质——无论多么才华横溢,被妇女们追捧,他都能拎得清自己在职场上的位置和作用,外表冷静,做事认真,分寸感拿捏到位。
Don的西装是典型六十年代美式风格,窄的平驳领上有个小孔,用来插花朵或其他配饰(例如《大西洋帝国》里的Nucky,总有朵红色康乃馨),但他从不尝试,在客户面前太招摇不是件好事情。
同样的例子还出现在口袋巾上。富二代老板Roger穿更优雅的三件套,且经常佩戴复杂些的三角折或puff折口袋巾,装饰感强,像无时无刻都在觅偶的雄性孔雀,在女郎中乐此不疲穿梭。
Don的口袋巾则永远都是窄窄的白色一字折,具备艾森豪威尔时代特有的朴素。他站在窗口看出去,对客户描述“纽约市,由伯利恒钢铁制造”,举手投足都在表述自己冷毅、果断、不废话、不浪费时间。
当他在会议上要阐述观点时,会站起身,先扣上西装扣子,将身体调整得更端正,态度不卑不亢。
谁不想要这样一位上司、同事、合作者?大方得体,但不花多一分钟在打扮上。办公室抽屉里永远备着半打白衬衫,彻夜不归或者溅到咖啡渍都不会尴尬。

即使不爱穿正统三件套,任何男人也可以从Don身上学到衣着迷人的诀窍——整洁利落,即使拥有些许奢华,也尽量保持低调,务必符合工作环境需求。
当代很多男士最大的问题是:意识不到,好好对待外表,注重衣物配饰、个人仪容,是对别人、但更是对自己足够尊重的具体表现。
就像我们的祖辈那样,在物资困难的年代,一件呢大衣,一双皮鞋,都要仔仔细细用小刷子去掉浮毛,抹掉尘土,将它塞上填充物或者防潮球,好好地收藏起来。平时穿的土布衬衫,以茶缸倒上热水,也要一点点将领子烫平。
不在乎环境的潦草,而是积极活着的态度。
当你打理妥当,衣着洁净自然,肢体舒适伸展,别人的眼光已经无足轻重。彼时你会对自己和生活产生一种奇特的信赖感,这就是体面带来的力量。
怎么说呢?在追随《广告狂人》的日子里,我也真正培养出了一个相伴终生的爱好:小酌。
无它,因为《广告狂人》里,无论男男女女,几乎每一集每个人都要喝两杯。但饮酒与饮酒之间的不同,取决于状态与目的,否则美酒变苦,微醺的快乐会被丧失理智而取代。
那个年代的酒杯小巧精致,大部分手掌可握住。以美国牌子沾边或加拿大俱乐部为主,也有来自苏格兰的格兰利威。

尤记得富二代老板Roger倚在沙发上抿了一口,“你们这代人不知道该怎么喝酒,理由不对。我们这代人是因为好才喝,觉得喝一杯比解开衣领还舒服,这是我们应得的。”
人放松了,道理也辗转传递出来:酒得好才能喝,不应该有借酒消愁这回事。好东西,从来是为了欣赏,而不是糟蹋。
酒到了不同的手里,沾染上不同的情绪,也会跟着变得辣嘴或顺口,而一个体面人总懂得选择恰好的时机,甚至有时还拥有一饮抿恩仇的快意。尽管《广告狂人》里不乏酗酒的糟糕案例,但在Don们这里,它只属于助兴品,可以借机舒缓,说些不易说的话,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得近些,可以获得些许陶醉而绝不沉溺。
村上春树说,如果我们的语言是威士忌,只要我默默递出酒杯,您接过静静送入喉咙即可,非常简单,非常亲密,非常准确。
作为一个社恐症患者,不得不说,是小酌给了我社交的勇气——遇见同好,千言万语不如轻碰杯沿,“原来你也在这里”;如果不是,自己把杯子攥在手里,也突然增加了些许安全感。
不为了醉而喝,是为了好而喝。品尝凛冽液体里的各种芬芳自然,感受人间值得。美好的酒精就像是某种解乏的灵药,将一天辛苦劳作后太阳穴卜卜跳的神经放松归位,安抚焦躁情绪。
在一仰头一咽喉的瞬间,终于看自己顺眼,也顺便原谅了世界。
追都市剧的乐趣就是这样:除了看剧情、看人物、很大一部分也是看衣食住行的细节。如同看《欲望都市》《傲骨贤妻》、包括近两年的《早间新闻》,也会特别注意去看Carrie的鞋和包、Diane的胸针、Alicia的手表、各个大主播的城中豪宅郊区别墅海外度假屋……作为观众,我们总能从品位无可指摘的主角身上及家里,开开眼界,或者学以致用。
《广告狂人》也如此,虽然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但剧中一切生活细节至今仍在传承,无论时装、家具、腕表、生活用品,乃至各种款式的鸡尾酒。

剧中有一个细节我印象最深:Don在升为公司合伙人加薪之后,特意为自己选了一份礼物,那是一枚积家Reverso翻转腕表。人升了高位,手表却从原先瞩目的大圆盘变成略小的长方盘——有些得意自己知道就好。
这也是我第一枚积家Reverso的来历:2015年,我辞了职,全力投入写作。认真写了半年,居然获得了不少合作邀约。挣下第一笔稿酬之时,我便毫不犹豫买了一枚1931复刻翻转腕表,简单的不锈钢配黑色皮带表,同样是一种暗自得意。
真的是学Don来的。在《广告狂人》长达八年的播出时间里,Don后来一直戴着这一枚奖赏自己的Reverso,完完全全是实务派的奖章。我每次把玩自己的翻转腕表,都仿佛得到一种来自Don的提示(和他西装口袋上的一字折、干净的发型与紧抿的唇线一样):切勿过度得意,保持节制,让客户全心信赖,在职场上搏出最佳成绩。
在众多翻转款式之中,我选了这一枚,还有一个原因:2012年,《广告狂人》收视如日中天之际,积家特意推出过《广告狂人》纪念款Reverso,就是我手上这一枚1931复刻翻转腕表,背后镌刻上了剧中广告公司的名字(四个合伙人姓名缩写),购买还附带一封公司创始人的“亲笔信”,限量25枚,做足噱头,又十分珍贵。
2015年,《广告狂人》全剧落幕,回头再买纪念款Reverso自然是再也买不到。我当年买下这一枚1931复刻翻转腕表,另一面是光秃秃的表壳。后来,我送回积家工坊,用了他们的定制镌刻服务,在那一面上,刻下了我的两只狗:宝衩和妹头。
这是积家Reverso腕表特有的一项服务:工匠可以在你翻转腕表的另一面,为你私人镌刻一切对你有意义的东西——无论是名字、纪念日、照片、绘画、甚至只是你的一个想法,只要你告诉镌刻工匠,他们便会为你出设计图,最后帮你一模一样地刻上去。
忘不掉的名字、受过的挫折、尝到的甜蜜、拥有的陪伴……所有人生中看似零散却重要的部分,都能在时间的另一面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刻画成优雅隽永,一直长伴左右。
今年,随着我另一处房子的装修完工,我开始了双城生活,也拥有了可以翻转的两面人生:一面热闹,一面安静;一面欢聚,一面独处;一面在闹市,一面在山野;一面全城为我花光狠劲,一面离人很远、离自己很近。
我始终努力成为这样的人:能承载物质之丰盛,但不被其挟裹;能随时加入热闹喧嚣,但更擅长享受独处。
在装修完工时,我特意又买了一块绿色的Reverso,色泽浓郁的绿,戴在手上,如同那一片环绕我家的青翠松林。
不好意思,露脸了,别介意。😳
照例,我也把这块绿色的Reverso送去做了镌刻——是我收养的第一只流浪猫,莉香。
我一度认定自己只是一个爱狗之人,谁知道,时间几度翻转,原来在另一面,我也是一个猫奴,不知不觉已经收养了四只流浪猫。
我想终有一天,我会买齐红的、蓝的、绿的……Reverso,将家里的四猫两狗一一定格在时间的背后,哪怕一切有尽头,我也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复杂镌刻,都要送回积家位于瑞士汝拉山谷的工坊

由大师级工匠手工完成,所以通常要等4-6个月。
关于Reverso,我介绍过太多次。可是每一次提起,我依然有无穷无尽的热情——太爱了,本命来的。

只有这一款腕表,拥有秘密与惊喜。因你永远不知道,在翻转的另一面,藏着什么。

比如纪念Reverso诞生90周年推出的翻转系列九十周年腕表,正面是经典的全历月相表盘,代表90年的经典审美与不朽品质。而翻转过来,却是令人眼前一亮的蔚蓝色星空。
在这一大一小两个圆窗里,你可以看到时间如何流逝,带来星转斗移;太阳和月亮又是如何轮换,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又沉下。
这是一种时间的诗意,被藏在了旁人看不见的另一面。只有佩戴着它的你,才可以于任何现实之中,将它轻轻一推、一滑、一扣,翻转到这一面微缩的浩瀚苍穹下,获得片刻不为人知的喜悦。
这样小小的、雅致的得意,是最体面的。
总之,看《广告狂人》,学习穿搭,培养仪态,购买同款,目的只是一个:学会一些老派的体面。

迷人的男性多种多样,具有老派风貌的Don,穿着有板有眼,言谈举止都意味深长。他像是一所学校,言行身教,在职场上雷厉风行,一边又递上一杯好的威士忌来。他亦师亦友,当领路人比情人要好得多。
又如亦舒小说里的家明,风度翩翩,有不俗的品味,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开的车都与众不同。出于本能,懂得拣最好的物质,又不受其困顿,比起同龄的热闹分子们更懂得享受寂寞。
他们的风貌不同,但他们为人处事的方式却很相似。无论面对男女老少,都把对方搁置在极有分寸感的距离,付出温柔和足够耐心去了解对方的需求。我们通常称之为优雅,以及知情识趣。
他们懂得尊重自己,也尊重对方。我甚至可以打赌,与这样的男士在初次约会时,他们不会接听手机,而是看着你的眼睛,倾听你的说话。
这世界的确有两面:一面是未来,一面是传统;一面是新颖,一面是经典;一面是做自己,一面是识大体;一面是向前看,一面是慢下来。
希望世上能多一些这样的“两面派”,无论男人、女人,大家一起在这世俗生活里,坚持优雅,保持迷人。

那人间该多美啊~
“I've looked at life from both sides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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