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田谷一家灭门案现场的勘查,警方最初是胸有成竹可以抓到罪犯的。
首先,疑犯在现场遗留下的指纹,总共有7处,共9个指纹:
  1. 二层起居室的桌面上,两处指纹;
  2. 二层厨房的台案上,一处指纹;
  3. 二层厕所的门前,一处指纹;
  4. 一层储物间的顶棚上,一处指纹;
  5. 楼梯地面上,一处指纹;
  6. 一层男主人干男的私人电脑上,两处指纹;
  7. 一层电脑桌上,一处指纹。
最初在现场进行采集证据的警员们,从案发当天便首先关注到了这些指纹,并将收集到的指纹陆续送往了警视厅进行鉴定。警视厅经过与指纹库进行比对后,却发现这些指纹在既有的数据库中并无相同配对。
这是什么意思呢?
日本的警方指纹库中,保留有全部涉及违法行为的个人的指纹。因此如果嫌犯并非初犯,就可以在日本警方的指纹库中找到配对。然而,这一指纹库也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如果嫌犯在日本不曾有过案底,那么警方便无从通过指纹来确定嫌犯的身份。
这一机制在2006年日本建立《反恐法》之后,得到了弥补:所有出入境人员都会在海关接受强制的指纹录入和搜集,因此当嫌犯在日本作案后想要潜逃出国时,就会被警方在海关扣留。
然而在2000年的这个时间点,由于警方指纹库的缺陷,即使警方收集到了如此之多的指纹,但在眼下这个时间点来看,对于破案来说可以说是几乎毫无用处。

尽管指纹分析的结果是令人失望的,然而这些指纹出现的位置分布,却给了我们更多了解案件发生经过的信息:
根据警方对现场发现的凶器 —— 两把菜刀,一把断裂,一把扔在地上 —— 进行的推理,疑犯应当是使用第一把刀具折断之后,找到了第二把菜刀,并在这期间弄伤了手。而在地板上出现的滴落血痕,也证明了疑犯受伤的事实。然而,在两把刀具上,警方并未发现疑犯的指纹。一个最简单的推测是,疑犯是带着手套、垫着手帕来对宫泽一家进行杀害的。当疑犯的手受伤后,他摘下了手套,并且可能对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 —— 在起居室的桌子、厨房、厕所各处发现的指纹,也许说明了疑犯曾经在这些地方寻找过可以用来对伤口进行包扎的物品。
而在杀害了宫泽一家之后,疑犯在31日的1:18时曾经打开过宫泽干男的电脑,这与电脑桌附近遗留的指纹也是符合的。
而遗留在一层储物间顶棚,和楼梯地板上的两处指纹,警方初步认定是嫌犯在翻找屋内物品时所留下的。想想看,一个杀完了宫泽一家四口的嫌犯,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宫泽家的所有银行卡和证件,这期间难免不留下一些指纹,这也是难免的,对吧?
等等,有哪里不对。
如果在翻找物品时,嫌犯留下了这些指纹,那么在他翻找出来的物品上 —— 例如银行卡、存折、保险卡等等,是不是也有指纹,或者至少有指纹被抹除的痕迹呢?
很遗憾,并没有。在宫泽家的这些遭到翻找的物品上,除了宫泽家人的指纹之外,并不存在嫌犯的指纹,更没有遭人工擦除指纹的痕迹。
假如说嫌犯是徒手在宫泽家进行翻找的话,那么为什么在查看这些物品的时候,他又小心地 —— 甚至是冒着疼痛和出血的情况下 —— 戴上了手套呢?
这种“时有时无”的线索,在之后警方的搜索中,还重现过多次。

另一个可疑点,是女主人泰子,和女儿妮娜的尸体。
根据泰子的母亲回忆,在案发前几天,妮娜患上了感冒,因此在这几天都是由泰子带着妮娜,睡在阁楼上面。而通往阁楼的路径,只有一条可以拆卸的扶梯。
从阁楼上的被褥有人睡过的痕迹,以及泰子和妮娜被害时都身着睡衣的情况来看,当晚凶手作案时,泰子和妮娜都已经在阁楼上入睡了。然而,两人被害的地点,却是从阁楼上爬下来,前往通向一层的二层楼梯口附近。
让我们设想一下当晚的情况:如果说凶手潜入家中,并且准备行凶的话,必然会引起深夜仍然在工作的宫泽干男的警觉。家中出现了异常的响动,泰子和妮娜显然会藏身在阁楼之上,将梯子抬到阁楼里,以确保自己的安全 —— 这样一来,无论是什么情况,凶手都无法爬上阁楼。
退一步讲,即使是凶手首先知道了泰子和妮娜在楼上睡觉,那么为了作案的顺利起见,他也会选择先静悄悄地爬上楼梯,将泰子和妮娜除掉后,再潜下楼去除掉干男。但这样一来,就难免给干男留下逃跑或者报警的机会。
从现场调查中,警方得知凶手拔掉了宫泽家中的电话外线,而外线的接口处在一层。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凶手从一开始便下定决心要一口气除掉宫泽家一家四口,那么很可能会选择从一层动手,以封锁宫泽家全家的逃走路线。但这样一来,干男在打斗之后遇害,又是什么原因,使得泰子不仅自己爬下了阁楼,甚至带着还在感冒发烧的女儿,一起来到了二层的楼梯口位置呢?
另一个疑点,在于妮娜尸体旁边,发现的大量浸满鲜血的纸巾。现场的勘查员认为,这是母亲泰子在第一次被刺伤后,并未直接死去,而在情急之下尝试用纸巾帮女儿止血的缘故。也就是说,泰子至少是遭受了两次砍杀后才毙命的。
从妮娜俯卧成一团的尸体姿态也可以看出,她第一次遭到凶器袭击时,主要的伤口都集中在腹部和胸部。因此在受伤之后,她痛苦地就地蜷缩成了一团。之后的致命伤主要来自于从背后对颈部、背部的刀伤。这也和勘查员的判断所吻合。然而,这一事实却和凶手的作案手段有着极大的矛盾。
在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确认的一个基本点是:凶手决心要杀害宫泽一家四口,并且阻止他们逃跑或是报警、求援。因此假如凶手首先杀害的是妮娜和泰子,那么他必然不会轻易留下活口,而是确保死亡后再继续杀害干男和小礼。但这样一来,干男的反应对于凶手来说,就变得完全不可控:干男完全可以在看到女儿和妻子遇刺后,立即选择拿起电话报警。这样一来,凶手的计划就会失败。
而如果凶手首先选择了向干男下手,即使没有发出的异响,那么他也无法将泰子和妮娜弄到楼梯口再杀死 —— 要么是爬上阁楼,在阁楼上杀死母女两人,要么是被母女两人察觉,无法爬上阁楼。这样凶手的计划还是会失败。
似乎眼下也只剩下了一种可能性:凶手在砍伤泰子和妮娜之后,将闻讯赶来的干男砍死,然后再回身去彻底杀死泰子和妮娜。然而,这样一来凶手不仅会冒着事情过早败露的极大风险,还会引出另一个矛盾点:凶手在杀死干男的过程中,刀具发生了折断。他必须走上楼去,跨过尚未死去,甚至还有行动能力的泰子和妮娜两人身边,才能去位于二层的厨房处找到菜刀,返回楼梯口杀害泰子和妮娜两人。在这一过程中,泰子和妮娜即便不尝试自救反击,也会在凶手前去拿刀的过程中,尝试下楼逃走。这是显而易见的。
然而在现场,警方只找到了歪倒在血泊中的泰子和妮娜的尸体,尸体附近并没有尝试逃走而出现的拖拉血痕,或是挣扎时留下的血手印等等痕迹。种种迹象表明,即使遭受了严重的外伤,泰子也并没有尝试带着妮娜逃走,而是静静地在原地坐以待毙。
如果不是被施以了“失魂术”之类的魔法,泰子和妮娜的尸体的状况,可以说是诡异至极的。

同样存在疑点的,是凶器的使用先后顺序。
由刀具造成的刀伤,可以分为割伤和刺伤两大类。一般来说,如果存在多把刀具用作凶器的话,从割伤的程度来看,是比较难以区别具体使用了哪一把刀具的:因为根据使用者的力量、被害者的姿态等等,即使是不同形状的刀具,也会造成非常相似的割伤伤口。然而,刺伤就完全不同了,刀尖的形状,会直接形成不同的刺伤伤口形态,以及刺伤深度。
在现场发现的两把凶器,一把是被称作“柳刃”的细长刀具,一般用来切生鱼片,经警方判断是由凶手从外面购置后带入宫泽家中;而另一把则是宫泽家厨房里的“文化包丁”,刀刃厚实,刀尖较圆,家里一般用来切菜切肉使用。
柳刃包丁
文化包丁
根据尸检结果,在男主人干男的头骨里,嵌有一部分柳刃包丁的碎片,是由于遭到劈砍所致。劈砍之后刀刃发生了断裂,此时凶手继续使用了这把断裂后的菜刀,对干男的后背、大腿、臀部进行了多次砍伤,最终砍断了干男的大腿动脉,造成了致命伤。由于断裂后的刀刃在切割肉体时会留下显著的刮擦伤痕,因此警方可以断定凶手所使用的杀害手法。干男的手上和小臂有一些割伤,应当是在遭到砍杀时用手抵挡所致。
泰子和妮娜身上的刺伤,大部分是由柳刃包丁所造成,但由于集中在腹部,因此并不能当即死亡。而位于母女两人颈部、面部、背部的伤口,都是致命伤,且没有断裂后的柳刃包丁所留下的特征,警方断定这些致命伤,要么来自于尚未断裂的柳刃,要么就是来自于家中的文化包丁。
由于在事发现场几乎血流成河,而两把刀在被发现时都放在血泊中,因此无法通过鉴定刀上的血液成分,来确定哪些尸体是凶手用特定的刀具所杀害的。
这样一来,警方对于凶手杀害宫泽一家四口的先后顺序,就可以进行模拟分析了。
情景一:凶手将泰子和妮娜在二层楼梯口处刺伤,之后下楼用刀砍向闻讯赶来的男主人干男,刀折断后仍然用断刀将干男杀死,之后上楼到二层厨房,拿到菜刀后杀死了泰子和妮娜。这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看法,然而,在这样的情境中,干男为何没有进行报警或者呼救,其原因是无法解释的。
情景二,凶手最初将泰子和妮娜刺伤后,将已经身负重伤的泰子和妮娜用作人质,要求干男上楼来。干男在上楼途中,凶手将泰子和妮娜杀死,最后用柳刃砍向干男,并最终杀死了他。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很低,因为对于凶手行凶下手的程度有很高的要求 —— 而且凶手事实上并没有太大必要这样做。
情景三,凶手首先控制住了干男,并且胁迫他上楼。在上楼后,凶手用刀砍伤了在楼梯口处的泰子和妮娜母女,之后干男尝试逃跑,于是凶手追上去用柳刃杀死了他。之后凶手返回楼上,拿来家中菜刀,最后杀死母女二人。这种情况大概可以解释了为何一家人都死于楼梯附近,无人逃跑,但仍然难以解释在作案中,泰子和妮娜为何没有任何求生的迹象。

在如此血腥的杀人案件中,有一个问题会最容易被问起:
“凶手究竟有几个人?”
事实上,在世田谷一家灭门案中,这个问题的答案,曾经被反复过无数次。
从最初的勘查现场报告显示,凶手为一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现场遗留的可疑血迹、指纹、物品等等,都无法证明有第二个凶手的存在。同时,在现场展现的“谋财害命”的场景,也更符合“独狼凶手”的特征 —— 毕竟在这样的住宅区,夜晚两个人一起作案被发现,或是引起路人警觉的几率更大。
然而在分析完现场可能的作案手段之后,警方也陷入了迷思:如果凶手真的是一人作案的话,那么他要么具有高超的杀人技巧,可以迅速地将一家四口置于死地,从而阻止他们从屋内逃脱,或是用电话报警;要么就是有同伙作案,两个人同时对处于二楼的母亲、女儿和儿子,以及一层的父亲下手。
在第一种情况里,凶手显然没能在第一次下手时,就将泰子和妮娜母女杀死。这样的情况,要么是凶手想到了一种毒辣的计策,将母女两人从阁楼上骗下来后刺伤,然后再杀死男主人干男,最后杀死全家灭口。要么,就是单纯的失手。但这两种假设,都存在着硬伤:凶手是如何将母女二人骗下阁楼?又如何让干男没有选择求援或逃跑?如果只是失手,那么凶手应当知道自己缺乏杀人技巧,又怎么敢贸然动手的?
在“同伙作案”的第二种情况里,同样存在着很大的疑点:按照警方的推测,凶手们是从二层浴室的窗口进入宫泽家的。但是熟悉日式楼房的读者们恐怕都知道,那种室内的木制楼梯,是无论如何都很难在走动中不发出任何的响动的。更何况还有一个就睡在二楼楼梯口附近的儿子小礼,一旦惊动他就肯定会将宫泽全家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
更何况,团伙作案的配合度更高,更不太可能在现场遗留如此之多的证据。
这样一来,“世田谷一家灭门案”似乎变成了一起“一个人作案很困难”,但“两个人作案也没条件”的案件。
更何况,在宫泽家摆放好的拖鞋上,警方还找到了和现场遗留血迹的DNA相符的汗液。这就引出了另一个思考:
导致宫泽一家灭门的,是不是熟人的蓄谋作案?

将问题引到“蓄谋作案”方向上的契机,不仅仅是拖鞋上的汗液,而是来自于附近居民的证词。
根据一名邻居反映,在案发之前的两周时间里,附近的空地处经常会停着一辆白色的尼桑轿车,车里一般只有一名男子。车辆会在空地上从中午11点左右,一直停到下午15点前后,然后开走,几乎每天如此。警方走访了邻居提出的可疑车辆的停放地点,发现该地点与案发的宫泽家之间只隔有一大片草地,从车上可以看到宫泽家外面的一举一动。
而妮娜在参加的芭蕾舞班老师也回忆说,曾经有附近的居民向她提醒过,最近3个月内,经常会有一名中年男子,身高170左右,30岁前后,穿着上班族的衣服站立在学校附近的路口处。每天下午下学后,大约15时左右,家长们会将自己家的孩子们送来上课。而这名男子也几乎都在15时前后出现,尽管显得若无其事,但他的眼睛往往会盯着来上课的孩子们看。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是几时离开的,但附近的警署也没有接到过相关的骚扰、跟踪的报警。
大约从2000年6月开始,在案发现场的世田谷上祖师谷附近,偶尔会出现被剥皮、刺瞎眼睛的野猫的尸体,被放置在路面上。频率几乎达到了每月1-2次。
以上这些信息的浮现,令警方和媒体都开始将嫌犯可能的行凶动机,从最初的“谋财害命”,向“变态者的蓄谋犯罪”方向指引。

然而,这真的是一起“变态犯罪”吗?
变态犯罪的罪犯,其实往往是单纯而执拗的。
举个例子来说,无论是“跟踪狂犯罪”,还是“小动物虐待”,这些人往往并不会迅速将犯罪的行为升级,而只是单纯地将以往的行为一再重复。跟踪狂从最初的尾行、守株待兔,到骚扰对方及对方家人,用电话或邮件进行恐吓或惊扰,再到直接在街上对被跟踪者进行纠缠,发生肢体冲突,最后发展到堵上门去进行骚扰,甚至是故意伤害、杀人,都会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受害者也往往会对外寻求支援帮助。因此,跟踪狂作案的升级程度,经常是每个阶段都是可见的。但在此案中,从发现可疑人物的盯梢,到最终实施杀人灭门案,其中的步调不仅进行得过快,而且从受害人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中,也没有听说过相关的骚扰事件的发生。所以,这起案件在很大可能上,并不是简单的变态犯罪。
而对于小动物的伤害犯罪,这往往出现于青春期少年,或是具有相当严重的神经质人群上。这些人几乎不会将对小动物的伤害行为,迅速升级为故意伤害或杀人犯罪。究其原因,是由于这些犯罪者的目的,要么是为了追求“绝对的控制欲的展示”,要么是为了让“讨厌的邻居赶快搬走”,或者是为了满足他们的妄想症(常见于青春期人群)。正是因为这些人具有“恐惧他人”,“自卑”等等性格特点,因此才会把一些人际交往中的不快感,发泄在没有还手能力的小动物身上。因此,他们反而更不可能铤而走险,去下手杀害宫泽全家。
就在警方还在纠结是否此案与变态轻犯罪行为具有关联性的时候,另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线索出现了。

2006年,在案件发生6年以后,本案的特别搜查本部,对案犯在现场遗留的衣物、腰包等物,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调查。
调查结果异常复杂。
首先,警方从腰包的夹缝中,找到了一些沙粒和化学物质粉末。经过分析显示,化学物质粉末是来自于一种复合材料,与滑板上使用的防滑胶垫的成分类似。而沙粒似乎也与附近滑板青年们经常席地而坐的沙坑有关。
结合到案发前的周边情况,据最近的派出所反映,一些滑板青年经常聚集在离这片住宅区不远的空地上,每天都玩到很晚,而且经常发出噪音。居民们曾经找到过派出所,要求警方出面去驱赶走这些滑板青年,而且居民们也曾经和滑板青年们发生过正面交锋,围绕噪音问题发生过争吵。
难道是滑板青年们由于怨恨,而一时怒火攻心杀害了宫泽全家吗?
案发之后,滑板青年们早已不在此地聚集,而即便警方想要找到当年的滑板青年,恐怕也无从下手,唯有等待进一步的分析结果的出现。
2008年,对腰包中的沙粒成分分析结果显示,这些沙子很可能来自于美国的加州西部,靠近爱德华兹空军基地附近的沙漠。这一分析结果出来后,媒体们纷纷提出,凶手很可能来自美国,或者曾经在美国接受过军事训练。
然而事实上,发现在案发现场的这一腰包,有过多次使用和洗涤的痕迹,在这期间无论是偶然在建筑物或是工地上粘到了这些沙子,或是在洗涤中由于洗涤液和水的成分的缘故,改变了沙粒中特征物质的变化,都是无法具体判明的事情。因此,沙粒成分的这条线索,事实上并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
而在腰包外部,警方还发现了一些特殊的荧光染料痕迹。在宫泽一家的房子中进行搜索后,警方在车库中也发现了几乎一致的荧光染料,粘在一块木板上。这一巧合,迅速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从2002年至2010年之间,警方带着这种荧光染料的样本,走访了日本大大小小的染料企业,以及使用染料的工厂、车间,最终确定了这些染料,与德国的一家化工厂生产的染料的成分完全相同。2010年12月,日本警方派出了两名调查员,前往德国的这家化工厂,了解该工厂向日本出口荧光染料的途径。
然而调查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从成分上判断,这些荧光染料是该工厂10年前的旧配方,早已停产。调查出口记录之后,警方发现该染料不仅直接出口给日本的各家工厂和商店,甚至还通过中国、东南亚的分销商售往日本,渠道极其复杂。不仅如此,该工厂在2000年前的出口记录,也早已过了文档保存期,已经按照流程销毁。
而这些染料在日本的应用行业,分布于广告印刷、模型涂装、汽车维修、家居制品等等多种行业。考虑到宫泽干男所从事的平面设计和展板制作行业,在家中出现这样的染料的痕迹,似乎也在意料之中。尽管在案犯的腰包,和宫泽家中都发现了这种染料的痕迹,但警方无法证明这两处染料痕迹之间存在直接的关联,而仅仅能够说明,案犯很可能从事过这些相关的行业而已。

相信看到这里,很多读者也和日本的警方一样,对于这样一起血案的发生、经过和诱因,都是一头雾水。似乎每出现一个证据,接踵而至的就是这个证据被推翻。正如同“迷宫”这一词的字面意义一样,所有追随着这些证据,想要解开这个谜团的人,都陷入了一个没有进路,不知归途的迷宫深处之中。
在下一期中,我来讲讲本案的一个重要突破。那就是罪犯在现场遗留下的“看不到的线索”—— 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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