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南深

国家卫健委:昨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5例

10月2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9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例(天津1例,上海1例,山东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35例(内蒙古19例,其中阿拉善盟18例、锡林郭勒盟1例;贵州4例,均在遵义市;甘肃4例,其中兰州市3例、嘉峪关市1例;北京2例,其中丰台区1例、海淀区1例;河北2例,均在邢台市;湖南2例,均在长沙市;陕西2例,均在西安市),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河北2例,湖南2例,贵州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内蒙古)。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0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8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7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3例,其中境外输入10例,本土3例(北京1例,在丰台区;四川1例,在自贡市;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当日转为确诊病例5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8例(境外输入7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80例(境外输入348例)。
内蒙古疫情持续发酵,再增13例确诊
2021年10月24日11时至10月25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例,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2例),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1例(由首都机场国际航班分流至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在二连浩特市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经复核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至病例13:均为额济纳旗全员核酸检测发现呈阳性,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上述人员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相关流调、排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截至2021年10月25日7时,内蒙古自治区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疑似病例1例,本土确诊病例62例(呼和浩特市土左旗2例、新城区1例,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15例,阿拉善盟额济纳旗43例、阿拉善左旗1例)、疑似病例1例(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所有密切接触者均在指定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内蒙古额济纳旗:所有人居家抗疫

10月24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新冠疫情指挥部发布公告:
当前,额济纳旗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迅速,危害性大,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健康,自2021年10月25日零时起,将对广大居民和游客实行足不出户(店)的居家抗疫措施,如有异常,请及时报告社区、酒店或旅行团负责人。不听劝阻擅自外出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民事、刑事责任。疫情当前,人人有责,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10月25日,内蒙古额济纳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对实行足不出户(店)居家抗疫措施期间的补充公告,为进一步做好居家抗疫工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相关措施补充如下:
一、额济纳全旗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调用渠道畅通,能够满足居民、游客需求。广大居民和游客在足不出户(店)居家抗疫期间,在用餐、用药和其他生活物资保障方面,居民可联系社区或小区值守工作人员进行代买代送服务;游客可联系酒店工作人员、商家、志愿者进行代买代送服务。
二、广大居民和游客在足不出户(店)居家抗疫期间,如突发疾病,可拔打120急救电话或联系社区、小区值守工作人员、酒店工作人员前往旗蒙医医院就诊。
三、为更好的畅通广大居民和游客在足不出户(店)居家抗疫期间与旗新冠疫情指挥部间的沟通机制,在已开通指挥部24小时咨询热线(0483-6526181)的基础上,再增设3条24小时咨询热线(0483-6968225、0483-6968226、0483-6968227),以便及时听取了解相关困难、问题线索、意见、建议,指挥部将逐一研究,督促办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克时艰,以最短时间战胜疫情,恢复正常生活!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

均为邢台市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2021年10月24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2例(均为邢台市10月20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0月24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4例(含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例。

北京新增2例京外关联本地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

北京市卫健委通报,10月24日0时至24时,北京市新增2例京外关联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昨日均已通报),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1例。
确诊病例1:现住丰台区西罗园一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0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确诊病例2:现住海淀区芙蓉里小区,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0月24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综合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等结果,诊断为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
已对上述确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轮疫情波及11省份,北京已有15人感染!这五张图信息量很大

据北京日报,10月24日,全国多地通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仅仅7天时间,本轮疫情已经波及陕西、宁夏、内蒙古、北京、甘肃、湖南、贵州、河北、湖北、青海、四川等11省区市。
除内蒙古二连浩特的14名病例,和河北石家庄的1名病例尚未找到源头外,其余阳性病例都直接或间接与内蒙古额济纳旗相关,累计157人。
证监会出手,又一财务造假公司被揪出
乐视网、欣泰电气、康美药业之后,又一家财务造假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公司诞生了!
10月24日晚,同济堂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公司实控人张美华、李青夫妇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财务总监魏军桥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以及10年市场禁入。
根据该告知书,同济堂存在巨额财务造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大额资金占用、不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披露大额违规担保及重大诉讼等四项违法事项。
其中财务造假最为触目惊心,公司2016至2019年连续四年虚构收入达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8.13亿元,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超过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而2017至2019年虚增的净利润占当期披露的净利润比重分别达到120.65%、107.61%、226.52%。
目前,公司的上述罕见财务造假行为已经触发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条款。公司公告称,“如《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年虚构营业收入211亿
成本、费用、利润跟着编
2020年4月27日,同济堂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10月24日,调查结果出炉,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告知书列出了公司涉及的四大违法事项,最为触目惊心是财务造假。
2016 年至 2018 年,同济堂通过同济堂医药、南京同济堂、新沂同济堂等三家子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业务、虚增销售及管理费用、伪造银行回单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 207.35 亿元,虚增成本 178.51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4.3亿元。
其中,2016 年虚增营业收入64.4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56.05亿元,虚增费用1.57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6.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43%;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2.3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36亿元,虚增费用1.76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9.2亿元,虚增净利润7.01 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20.6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70.61亿元,虚增营业成本61.1亿元,虚增费用1.21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8.3亿元,虚增净利润6.08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7.61%。
2019 年同济堂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3.86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86亿元,虚增净利润2.99亿元,占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净利润的226.52%。
也就是说,四年时间同济堂虚增营业收入达到211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达到28.13亿元。
控股股东占款25.92亿
14.61 亿至今未归还
同济堂同时存在未及时披露及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同济堂在未经过审议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通过团风县鑫旺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计向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25.92亿元(其中募集专户资金1.35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归还11.31亿元,未归还14.61 亿元。
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股票质押融资本息、大股东投资等用途。
其中,2016年同济堂控股占用资金合计11915万元,已归还8915万元,未归还3000万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归还银行借款,对外投资等用途。2017年同济堂控股占用资金合计 27701万元,主要用于归还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融资本息。2018年同济堂控股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合计15.68亿元,已归还7.35亿元,未归还 8.33亿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偿还融资本息、工程建设、对外投资等用途。2019年同济堂控股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合计6.29亿元,已归还3.03亿元,未归还5.98亿元,主要用于同济堂控股偿还融资本息、归还借款、支付投资款等。
募集资金使用也违规
给控股股东担保不披露
此外,同济堂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5月,同济堂借壳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并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15.51亿元,其中支付重组交易现金对价7.81亿元,拟用于3个募投项目7.7亿元。2018年 6月至2019年4月期间,同济堂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分别向中胜建设、汉唐电力等4家公司累计支付1.62亿元,中胜建设、汉唐电力等4家公司将上述资金同日转回至同济堂医药,用于支付股利及日常经营开支等方面。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占募集资金总额(7.70亿元)的21%。同济堂在2019年4月披露的《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0年6月披露的《关于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最后,同济堂还涉及为控股股东担保及重大诉讼的有关事项不履行相关程序及不披露。
2018年1月,同济堂为控股股东同济堂控股承担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0亿元基金份额收购义务事项提供担保,2020年3月20日,申万宏源证券因同济堂控股未按期履行合同提起诉讼。2020年4月30日,法院裁定冻结同济堂控股、同济堂、张美华、李青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10.8亿元。
2018年9月同济堂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锯洲资产融资2亿元事项提供担保。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11日,同济堂控股至到期日未能全额偿还,锯洲资产提起诉讼。2019年9月9日,法院裁定冻结同济堂控股、湖北同济堂控股科技、张美华、李青、同济堂医药、武汉卓健投资、新疆嘉酿投资、同济堂银行存款人民币2.02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同济堂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实控人夫妇终身市场禁入
已触发强制退市条款
证监会在告知书中表示,时任同济堂董事长张美华,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李青,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魏军桥是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实施者,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同济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二、对张美华、李青夫妇给予警告,并合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200万元;
三、对魏军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当事人张美华、李青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张美华、李青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魏军桥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魏军桥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告中同济堂表示,公司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3.5.2第四条的规定,公司不管是从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净利润还是虚增利润总额的恶劣程度看,都已经达到强制退市的标准。
不过,同济堂的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以前,具体如何认定还需要监管部门来确定。如果上述涉嫌违法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收到正式的处罚决定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同济堂股价自2015年6月触及28.95元的历史高点之后就一直处于下降通道过程中,目前最新股价仅有1.44元,跌去95%,市值仅有20.75亿元,近400亿市值灰飞烟灭。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