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频繁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的官宣。我当时写了一篇文章,后来可能太有才,就被外星人挟持了。调整一下措辞重发试试。
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刚被双开中纪委通报措辞极其严厉。十九大后,公安战线至少有五位高官被查,分别是孟宏伟、孙力军、邓恢林、龚道安和刘新云。但是孙力军的700字通报中,我注意到有些话语前所未见:“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布局人事,严重破坏公安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929日,全国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安部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新阳在会上讲话时要求,要进一步端正态度,全面彻底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珍惜和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机会。
也就是隔了没多久,10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傅政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他,也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以及后来的司法部部长。他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时,我曾在某个会议上见过他一次,印象中就是个子矮矮的,脸黑黑的,说话调子高高的。网传他被查好几年了吧,这回靴子终于落地了。
警察自媒体“水母真探社”首先发难,以《傅政华,终于被查》为题,批判其在公安部位上时折腾基层民警的罪状,并称“靠肆无忌惮的压榨底层民警,从而凸显自己政绩往上爬的人,最后都不会有好下场。”这样的措辞,若放在以前,私下也不敢说吧,现在墙倒众人推,明明白白写出来也都能过审了。我不禁想起几年前,傅政华在司法部任部长时,曾找三十位律协会长副会长级别的律师开会,山东律协也曾集体学习他的讲话,现在那些红顶律师,都保持沉默,还不如警察自媒体有勇气。他在司法部任上,对律师的打压,也是一言难尽啊。
能让基层民警、狱警、律师、纪委监委共同声讨的人,傅政华名副其实,他本人知道了,心理阴影面积得有多大。有人说自己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傅政华签的,所以要重考一本。其实没有必要,又不是他决定你的法考成绩。古代考生是考官的门生,现在只不过是代表部门而已。吴爱英签的证书,不也用得好好的吗?我倒是从来就没考司法考试,参加的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律师资格考试,资格证上没有部长签名,永远安全。只是以后,真的不能让官员签字了。
我一向秉承“不为权贵唱赞歌,只为百姓说人话”,远离官场远离官员,但也曾受到过一些波及。不过,因为官员及时落马,免遭报复。
20121012日,我在《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司法改革似乎又回到原点》。当时这篇文章是应该报编辑的约稿,对《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的一个评论,文章中提到“近些年披露出来的一些冤假错案,使民众对司法的信任也受到不小打击。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出现信任危机,后果将是上诉、申诉和上访激增,难以排遣的社会矛盾将成为不安定的隐患”,“某些案件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强令办案机关服从等现像……由于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解决,改革多年之后仍然需要强调审判权和检察权独立”,这些表述可能触怒了当时的周某某。我听《环球时报》编辑跟我说,周拍案震怒,要《环球时报》总编和编辑多次写检查,搞得风声鹤唳。次月,周某某卸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我似乎躲过一劫。此后,他被立案调查就进入了倒计时。
这些年我办理过很多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周某某的秘书之一、中油国际党委书记沈某受贿案,中央某局局长受贿案,以及一些副部、省级官员的案件,感触颇深。我不针对任何具体的案件,只是总结这些涉案官员,都有一些普遍的心理,比如,希望组织上公平公正地对待,希望程序公正,希望律师辩护可以起到作用,希望有关领导可以帮自己说话,希望从轻处理,希望不连累家人等等。他们心理上有着巨大的落差,会很焦虑,甚至对结果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有时,他们显得很可怜。
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原北京大兴区公安局局长陈德宝,在入狱服刑之后,委托律师向中院、高院提出申诉。他在申诉书中“翻供”,提出自己之前所作出的有罪供述,是因遭受了“刑讯逼供”。他给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书中称,整个受审讯过程中,双手被用特制的板铐反铐在椅背后,两个手腕都被铐出血,留下疤痕,审讯人员还将他按着跪在地上用脚踹,导致他的额头、膝盖被踹破,也留下了伤疤,故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手段获取,相关证人证言亦系通过威胁、欺骗等方式取得,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指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河北石家庄某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局长白晚生在看守所,一见到律师就泣不成声,称自己遭刑讯逼供,“白天两个小时一班,晚上三个小时一班,轮流对我采取熬夜、罚站、殴打,让我赤脚站在冰凉的冰泥地上往地上泼冷水对我进行体罚,我本身患腰间盘突出、腿部也有疾病,最后实在不堪忍受肉体折磨及精神的威胁,在生不如死、精神被极度摧残的情况下,为了保命,违背意愿按办案人的意图完成了所谓的有罪供述”。
湖北省利川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冉建新,在审讯过程中七窍流血、全身淤血多处外伤、背部还有多处被烧烫伤痕,疑被电击,离奇死亡……后家属发现其写在卫生纸上材料里尽诉自己“双规”期间的遭遇以及种种疑点并求助于中纪委和省纪委,要还其清白。
苏盐城司法局长邓成蔚被关进看守所,律师去会见他,他一见律师就跪倒地上说:“律师快救救我,我实在受不了啦……”“他们对我刑讯逼供,严刑拷打、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我被折磨得死去活来,……”邓成蔚给律师讲述自己的遭遇:45天双规、又押进看守所,被打至昏厥,左耳、右眼功能下降,左臂关节变形,左手关节变形,腰、腿严重受损,小便失禁。
河南高院原副院长曹卫平获刑以后,保外就医期间,喊冤不止,后病重死亡,遗言要求家人伸冤,骨灰撒黄河。
很多高官被抓后,都渴望法治,都要请律师,尤其是真辩敢辩的律师为自己维权,这已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万清、厅党组成员、省维稳办主任,其主要职责之一是,阻止律师会见辩护他们“圈定”案件的嫌疑人、被羁押人。刘万清的妻子任湖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有律师忍不住质问刘万清:“如果有一天,你被双规、又被羁押了,而且不准你和辩护律师依法会见、辩护,你怎么办?”他傲慢的回答:“我怎么可能被双规?!”可是不到半年,刘万清夫妇却一起被双规了,后来刘万清以受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当然,刘万清也是请了律师为他自己辨护的,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有一天会被傲慢的权力反噬。
还有最近落马的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某,我曾为争取某涉黑恶案的公正对待多次去其办公室见过他,据理力争。他最后一次见我时,居然半开玩笑地跟我说,如果他有事了,希望我可以做他的辩护律师。我当时苦笑,心想若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地对待,你也不用担心遭遇不公。
我知道有很多来自公检法司的体制内人看我的公众号文章。我的很多案件也是他们默默推荐的,这说明我虽然不遭体制待见,但刑辩的能力还是被他们私下认可的。零零碎碎写下以上文字,绝不是对涉嫌贪腐遭到调查的官员落井下石,他们中有的确实罪有应得,但也有可能极少数是被冤的。对于任何人而言,程序正义,都是重要的。无论其身处何位,对法律敬畏,对法治信奉,对律师尊重,才能让自己获得善待,反之则德不配位,必受殃灾。权力的运行其实也一种因果,那就是,胆敢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总有一天会被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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