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从西宁市中院获悉,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因受贿罪获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15年至2020年,贾小刚敛财超217万。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生,今年54岁,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 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18岁的贾小刚到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2年后到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当教师,4年后到北大进修。
1991年9月,贾小刚到北大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攻读硕士,毕业后(1994年7月)到了最高检,从那时起至2019年3月,贾小刚在最高检工作25年。
在这20多年的时间内,贾小刚担任过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副处级干部、民事检察处处长等,2007年10月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
2018年12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重新调整组建了10个检察业务机构,按数序统一命名,分别为第一至第十检察厅,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长达11年的贾小刚,履新“第六检察厅”副厅长。
2019年3月,贾小刚“空降”青海,担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20年7月22日被查。
在青海省检察院工作期间,贾小刚还是蒙永山下属。蒙永山在2019年2月履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今年6月被查。
纪委通报称,蒙永山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官迷心窍、跑官买官被骗;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甚至在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期间仍然不知收敛等。
据纪委干部披露,贾小刚嗜酒如命,尤其是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我们在北京他的两个住处,包括在西宁两个地方搜查时,发现的茅台酒就多达880余瓶。”
此外,办案人员还提到,贾小刚在收酒的时候,好多人都是给他邮寄过来,上面写的是他的名字,但是贾小刚收到以后都用涂笔或者喷漆,名字都要刮掉。
贾小刚到青海后,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的时候是喝两场,有的时候甚至喝三场。每天上班,心思大多数都在想怎么约晚上的酒场。
贾小刚到了青海时还带着一个生活的团队,这个“生活团队”就是贾小刚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青海,目的就是把他的生活伺候好、照顾好,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商人朋友们支付,享受所谓的“管家式”服务。
贾小刚“管家”常永波说,“其实我刚开始来西宁是冲着贾小刚来的,他只要是能够弄到二手活让我干干,那我就满足了。”
贾小刚每天都有酒场。
常永波说,“他的客人越来越多,后来就把我忙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朋友有的时候喝多了我还得送,喝多了送到哪儿不知道,你送完回来晚了又是一顿臭骂,轻则是骂,重则就是抬脚踹,有时候离得近的抬手就是打。他这么高的学历,感觉他好像上了学不是学法律的,就好像学骂人的。”
常永波负责给贾小刚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
贾小刚还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的高档小区租住两套住房,一套用作他的住宅,另一套用作他的“食堂”。
这个所谓的“食堂”颇为神秘,贾小刚自称“10号楼”。外地的某些商人、朋友找他办事,请客吃饭都安排在“10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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