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是“权力系列”的第三篇,讲述历史上权力对撞的故事。
清朝的地方官制中,最高等级的是总督,其次是巡抚。
总督的标配是正二品,比六部尚书低半阶,和侍郎相同。
不过封疆大吏有高配的现象,正二品的总督挂兵部尚书衔的很多,从二品的巡抚则有很多挂兵部侍郎衔。
个别像曾国藩、李鸿章这种咖,还会挂大学士衔(正一品)。
山西、山东、河南三省的巡抚头顶上没有总督,四川、直隶两地总督手下没有巡抚。
除此之外,关内其他省份都是由总督和巡抚“重叠管辖”。
在重叠管辖的区域中,很多城市会出现“督抚同城”的现象。
这样一来便热闹了。
由于“权责不清”,经常会发生督抚不和、互相告御状的场面。
按照朝廷的职权划分,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巡抚察吏治民。
总督对巡抚是“监督、指导”的权力,并非上下级。
“负责指导XX工作”是一种可大可小的职权表述——
往小了说,人家可以不接受你的指导;往大了说,一切人事、财政与司法领域都可以涉及。
于是便有了愈演愈烈的互掐。
至于说京城的皇帝和大臣们呢,他们其实丝毫不担心这种局面,反而很开心。
假如真的总督和巡抚拧成一根绳,皇帝反而忧心忡忡——你们这是想干啥呢?
在没有明确上下级的职权碰撞中,级别高的未必占有优势。
就像清朝总督和巡抚,他们互掐的胜负赔率基本是1:1.
换到今天,吕州市委书记高育良和吕州市长李达康互相杠,鹿死谁手同样很难说。
从这个角度分析,大家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领导都喜欢扶持自己人上位。
因为“自己人”隐含的意味,是A相对B拥有“自然权”。
而“自然权”的圈子相对“职权”的圈子要稳定的多,处理矛盾的方式也更灵活。
毕竟前者本身就是自然形成的尊卑秩序。
曾国藩任两江总督,李鸿章任江苏巡抚。
曾是李的老师兼老领导,李鸿章上个奏折都会先给老师看看。
这样的督抚关系,在“自然权”的小圈子里已经演化成了明确的上下级关系。
此总督非彼总督,此巡抚非彼巡抚。
“总督”、“巡抚”不过是台面上的称呼,底下人家是师生。
即使有矛盾,也是圈子里的内部矛盾,有另一套程序去解决。
以上为引子,下面切入正题。
权力的对撞从“激烈→温和”,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A 暴力模式
B 激烈模式
C 程序模式
暴力模式,此处定义为政变,最明显的特征为动用军事力量。
激烈模式,此处定义为介乎政变和程序之间的手段,比如逼宫、批斗、非正常免职,以及其他非程序手段。
程序模式,即规则范围内的对撞,此处的“规则”包括潜规则。
接下来用历史故事做例子,一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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