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涉毒艺人宋冬野在演出被举报致取消后,发文“喊冤”,引发巨大争议,尤其是遭到众多网友的批评和反驳,有些人和自媒体干脆骂“宋冬野,你在放屁”。
的确,宋冬野吸毒的确是严重的违法,那封公共信中有很多错误,如他认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冤枉,我没有杀害缉毒民警,也恰是缉毒民警告诉我,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贩毒才是犯罪行为,吸食毒品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所以很多网友对宋冬野此信很愤怒,但也有不同的声音,如也有人认为“望能给宋冬野一个出路,毕竟他这五年来,一直在努力做个好人,我们应该给洗心革面的人一个机会,不要真的让他们一条路走到黑了,我们应该让宋冬野感到温暖,而不是冰冷。”
该怎么看待此信及大家的反应呢?我认为还是应该就事论事,不要太上纲上线。

首先,宋冬野这封公开信的确有不少问题,但我们应该就这封信讨论这封信,指出其中有哪些不对的观点和态度是否有问题(如他怼网友的态度肯定就不对)等,以理服人而不是扣大帽子。
其次,宋冬野作为曾经吸过毒的艺人到底能不能再重新演出?我认为这是个法律问题,应该“法律的交给法律”,按照有关规定政策来办。
有关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政策来处理此事,按照有关规定政策禁演期过后可以演出的话就应该严格执行规定政策,否则也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政策。

应该是有相关规定政策的,宋冬野自己说是三年禁演期,但也有文件说是“决不为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人员提供舞台和平台”,具体相关规定政策我搞不太清楚,但相关方面应该是有具体规定政策的。
虽然也应该考虑舆论,但更重要地还是应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

至于,要不要原谅、放过宋冬野,这是一个道德伦理问题了。

从道德上讲,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犯错,一方面犯错就要承受相应的代价,另一方面也应当允许浪子回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反正,至少我承认我不是完人,我也经常犯错甚至犯大错,但犯了错我心甘情愿承受相应的代价、惩罚,我也希望能够给我改错的机会。
说得具体点,即如果宋冬野真得完全改好了再也没吸过毒没犯过其他大错,那我认为应该可以放他一条生路,至于他能不能重新演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政策来办,如果有关规定政策比较模糊那就应该明确。

说这些绝不是为宋冬野喊冤,我也坚决认为对公众人物应该有更高要求,犯错就要接受相应代价惩罚。
而是想说明一个道理:即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不要轻易以道德大棒砸人,否则可能自己也有被砸的那一天,道德本质上应该是律己的。

●●●作者简介:张守涛,文史作家、南大硕士,大学老师,出版作品《说说当今这些文化名人》《先生归来》《凡人鲁迅》《书香留韵》,个人原创公号涛声一久、神州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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