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出台促进创投风投发展的若干政策。据悉,本次制定《若干政策》的目的在于发挥创投风投引导作用,着力培育引进一批规模大、管理规范、行业影响力强的基金机构,培育创投风投产业发展集群,形成政府引导基金为引导、社会创投风投资本为主体、境外创投风投资本为补充的创投资本多元化格局。到2025年,实现区政府股权引导基金规模达20亿元,基金投资区内企业1000家以上,设立基金300只以上,基金规模1500亿元以上。
根据本次制定政策措施来看,利好颇多。整体来看,政策共分为10项,对GP提出多项奖励举措,其中不乏多项真金白银的奖励。
第一项为: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创投风投集聚发展,其中提出以下两条措施:
1.给予在城阳区注册设立或增资的创投机构,实缴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后,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2000万元;对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含按照上述政策已获得奖励金额)奖励。此外还提出给予对城阳区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并且落户于城阳区的机构,提供办公场所。
2.将在城阳区注册的创投风投机构产生的市区两级税收分享部分,全部统筹用于扶持创投风投机构发展。
今年以来,各地政策在促进创投风投发展方面均做出多项举措,尤其是真金白银的奖励。武汉、苏州、广州、郑州的中原科技城等多地均明确提出对在政策要求范围内注册设立的GP,给予相应的奖励。整体来看,奖励金额方面均大同小异,尽管政策对在其管辖区域内设立的创投机构也有着不同的规范和要求,但对于奖励而言,毕竟也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也为吸引创投机构的落地带来一定的影响。
此外,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奖励政策,本次青岛城阳区还明确提出“在城阳区注册的创投风投机构产生的市区两级税收分享部分,全部统筹用于扶持创投风投机构发展。”
这其实就形成了一个闭环,GP所纳的税,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回归到自身,或者说支持到自身发展方面。整体来看,依旧是一种正向的激励。
第二项为:加大投资支持力度促进创投风投对接实体经济
其中提出,注册在城阳区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城阳区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注册在区外的创投风投机构直接投资于城阳区非上市实体企业,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0.2%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奖励金额不设上限。
第三项为:鼓励创投风投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
政策表示:注册在城阳区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城阳区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和人才企业,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创投风投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鼓励创投风投机构跟投城阳区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和“人才金”投资项目。
第四项为:奖励基金管理人激发创投风投投资市场活力
注册在城阳区的基金管理人,其所管理的基金投资符合城阳区产业发展战略的区内非上市企业三年以上并形成实体产业的,上述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内部收益率(IRR)超过12%,按投资总额给予基金管理人3%的管理奖励,最高500万元。
无一例外,这三项均是拿出真金白银来鼓励引导创投机构在城阳区投资产业,实际上,这也是各地政府通用的一种手段或方式。为了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经济进步,就需要通过创投行业的支持来推进产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
支持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不仅仅是某个地区的目标,事实上,整个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均面临着这种问题。纵观中国资本市场过往发展的三十年,整个资本市场的思路都是追逐大企业,得到资本的助力发展的大企业已经越发成熟,或是迎来上市,而中小型科技企业却无法得到资本的关注与支持,发展参差不齐,从而造成科技企业后备力量明显不足。而这一问题已经得到市场及国家层面的关注。如今,无论是北交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各地天使母基金的设立等,无一例外,均是在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使命。
第五项为: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
具体体现为:设立区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做大做强区创投风投中心,打造创投风投聚集地。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力度。鼓励区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围绕我区重点发展产业链设立细分行业子基金,同时加快直投功能,培育城阳区高科技产业,加快基金和项目落地。区政府股权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投资于我区企业的资金不少于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1倍。
第六项为:放宽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投资城阳区企业的认定标准
第七项为: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奖励力度
具体表现为:按照不同的标准给予GP不同的奖励制度,同样是用真金白银给予符合标准的GP一次性奖励。其中包括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50%的,最高奖励100万元,投资进度超过认缴规模70%的,最高奖励200万元;基金投资期结束后,投资城阳区企业比例在75%以上的,给予基金管理机构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八项为:完善政府引导基金让利机制
按照不同的要求给予GP相应规模的让利机制,其中包括50%、60%、70%不等的让利奖励。当然需要满足其提出的相应要求和条件等。
引导基金在今年出现大爆发的状态,多地开始设立或者拟设立规模可观的引导基金。如今,经过多年的发展,引导基金面临的问题也逐步引起政府的重视,如何发挥出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又能体现出其核心价值与核心诉求,是当前政策端逐步优化的一大因素,尤其是让利容错机制。
整体来看,各地引导基金根据自身发展及当地情况,已逐步做出优化,具体来看在让利比例方面大同小异,只是比例高低方面有所差别。除了各地政策强调市场化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以外,国常会也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根据当前引导基金所面临问题来看,打破”刚兑思维“、降低容错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等在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属性方面实际上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关键作用。一方面,有利于扩大引导基金规模,支持创投和创新,可以把更多的资本弹药输送到GP和创新企业当中去。同时也要求引导基金在未来要继续加强市场化变革,逐步放宽投资和回报的限制性要求,充分发挥GP的专业价值。倒逼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向更加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政策的第九项提出:加大对创投风投高管人才奖励扶持。政策明确经认定的创投风投机构高管人才按照其个人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第十项为:营造优质的市场化、法治化环境
可以发现,整个政策体现了城阳区在支持创投行业发展方面的迅速放映。首先,作为青岛下属的区级政府,得益于青岛创投行业及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影响,城阳区也拥有着天然的优势。此次政策内容大体上也是从落户奖励、投资奖励、引导基金让利激励等方面,来吸引更多机构的落户或投资,以达到培育创投风投产业发展集群,形成政府引导基金为引导、社会创投风投资本为主体、境外创投风投资本为补充的创投资本多元化格局。
政策来源:城阳区市政府,由FOFWEEKLY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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