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双循环”背景下,努力实现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是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内容,而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对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鉴于此,本文系统梳理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影响区域创新水平的内在机理,并运用2011-2018年中国内地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对其机理进行了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有助于缓解融资约束问题,进而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提升;中介机制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可通过提高人力资本供给以及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在高校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创新溢出效应更为明显,同时在作用机制上,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中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则主要通过提高人力资本供给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
[关键词]区域创新;数字普惠金融;人力资本;产业升级;新发展格局

基金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容性金融发展减缓农村人口贫困的作用机制及政策选择研究”(16BJY157)、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专利技术产业化中的金融支持研究”(2019JWZD4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任碧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院长、金融与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普惠金融、宏观调控;刘佳鑫,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普惠金融、科技创新。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2
引言
技术进步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1]尤其是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出现新变化、不确定性增强以及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动力转换关键期的时代背景下,创新驱动已然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支撑。[2]20205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首次提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次讲话中强调: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而其中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是新发展格局的核心内容。①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指出,要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将“创新”提高到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强自立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客观来看,当前中国科技创新实力、能力、活力稳步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愈发显现,但自主创新能力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尚不能成为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3]现有研究发现,作为典型的周期长、强度高、资本密集型投资,创新活动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市场推广等各个阶段,均存在着不断放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与投入,[4]没有持续且稳定的资金支持,创新活动就犹如“无水之源,无本之木”。由此不难发现,低价高效的金融服务是实现创新活动提质增效的核心要素。据此,当前中国创新能力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往往也与我国现实金融体系仍存在较多待完善之处密切相关。[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这为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建设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凭借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的重大契机,金融也与新兴技术进行了有机融合,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数字普惠金融。值得关注的是,与传统金融相比,数字普惠金融鲜明的数字化以及包容性等特征可以有效缓解金融发展不充分、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根据北京大学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②显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在2011-2018年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2011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中位值为33.6,到2018年增长到294.3,指数值平均每年增长达到36.4%。那么作为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是否能够有效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其作用机理又是什么?在不同区域、不同创新主体条件下是否会具有异质性?鉴于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实践以及发展规模在世界的领先地位,[6]在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的大趋势下,准确评价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作用及其作用机理,对我国实行创新驱动战略以及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金融发展对于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影响已被众多研究所证实。在金融供给方面,除发达的信贷市场可以对创新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外,[7]资本市场由于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产生,对创新活动的开展也十分有利。[8]Hsu et al.[9]从金融功能角度出发,研究结论同样证实了在股票市场发达的国家中,更依赖于外部金融以及高科技密集度更高的行业可以显示出更高的创新水平。而在中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下,尽管存在资源错配和效率较低等问题,[10]但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以上问题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并且也对创新活动的开展以及创新水平的提升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11]也正是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处于不断发展完善阶段,很大程度上促使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与传统金融相比,首先,数字普惠金融以其普惠性的理念,坚持全方位、方便地为欠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以及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其倾向性和普惠性更加明显。其次,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加持,丰富了金融资源的获取渠道及其获取成本,进而帮助传统金融的尾部群体突破金融服务的“卷帘门”[12],同时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13]、改善资源错配情况[14]、加强风险管理能力、降低风险。[15]综上,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增强了高效低价的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有助于创新水平的提升。
在金融的作用机理方面,首先,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发挥其数字优势,广泛吸纳市场中的金融资源,并将其转换为有效供给,增加融资渠道、方式以及资源匹配的精准性,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约束,支持创新活动的开展。尹志超等[16]利用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研究发现,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可以通过缓解家庭的流动性约束、降低成本显著提高家庭的创业概率;万佳彧等[17]则通过采用企业层面数据研究证实,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通过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进而促进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梁榜和张建华[18]针对城市层次的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尤其对中西部城市及传统金融发展不充分的城市促进作用更强,并且同样可以通过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融资约束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谢绚丽等[19]通过采用各省新成立企业的注册信息数据,同样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帮助小微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助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其次,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解决传统金融部门存在的“属性错配”、“领域错配”和“阶段错配”等问题,以及在支持企业创新活动中所出现的结构性问题,并通过改善企业的融资问题、驱动企业去杠杆以及提升财务状况的稳定性等方式,对企业的创新活动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13]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均验证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积极作用,但关于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程度以及通过何种渠道支持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体现在:(1)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方面,现有研究多关注其信贷业务的丰富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影响,忽视了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个整体时其他业务的开展对区域创新水平的影响;(2)在影响机理方面,现有研究多从创新活动所受的融资约束角度进行研究,缺少对创新活动其他角度的分析。具体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否从整体的角度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以及是否可以通过提高人力资本供给以及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的机制影响区域创新的中介效应尚缺乏深入研究。基于此,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信贷、投资、货币基金、保险和支付等多维度出发,全面考察了数字普惠金融各业务发展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具体影响,突出数字普惠金融的整体作用。同时通过理论探讨以及实证检验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的直接途径以及提高人力资本供给和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的间接途径共同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此外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高校以及中西部地区的创新溢出效应更为明显的同时,其在不同地区间的作用机理也存在差异。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区域创新的直接传导机制
从内部供给来看,科技是手段,金融是本质,作为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普惠金融为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基础和保障。作为典型的周期长、强度高、资本密集型投资,创新活动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4]但传统金融机构为规避过高风险,往往不愿为此类型的项目提供长期的信贷支持。因此,当企业内部资金不足以支撑创新项目,外部融资又存在严重约束时,企业不得不推迟或放弃创新活动。由此,我们发现融资约束直接限制了创新的强度与主动性,成为阻碍创新主体创新的首要难题。[20]而旨在全方位、方便地为欠发达地区、中小微企业以及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的数字普惠金融,其包容性的理念及数字化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约束问题,支持创新活动。具体而言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作为传统金融的有力补充,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发挥其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等数字优势,有效缓解资金供需双方的地理距离限制问题,进一步助力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支持其创新活动;第二,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大中型企业,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应用数字技术等,拓展了融资渠道,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尾部群体——小微企业提供了更灵活和便捷的金融支持,激发了其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第三,依托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取所需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降低融资主体的融资成本,助力创新活动。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设H1
H1: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显著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约束,进而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
(二)数字普惠金融影响区域创新的间接传导机制
除资金在创新活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力资本也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是创新要素供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众多学者的研究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进一步验证了人力资本对创新的促进作用。[21]-[23]由此可见,人力资本是创新成功的另一核心要素。现有研究表明,教育投资、短期培训以及经验积累等方式是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有效途径,而金融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4]首先,对于需求方即人力资本投资个体而言,拥有较高初始财富的个体,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来获取各种教育资源以提升自己的人力资本水平,而对于拥有较低初始财富的个体,金融市场的重要作用就得以显现。[25]Hai & Heckman[26]在关于金融与贫困关系的研究中,发现对于拥有较低初始财富的群体而言,当信贷市场不完善时,人们会因无法支付教育费用而选择放弃投资进而影响人力资本水平;王永中和高凌云[27]等通过构建一个引入金融因素的人力资本积累模型,同样发现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储蓄资金,缓解信贷约束,促进了人力资本投入的增加,进而直接促进了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其次,对于人力资本的供给方即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而言,其发展壮大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而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为人力资本需求方和供给方提供更具普惠性的金融服务,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的同时扩大其获取金融服务的可能性,为教育投资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和保障。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设H2
H2: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提升人力资本供给水平,进而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
此外,从外部需求来看,新事物的出现离不开市场需求的变化,产业升级所带来需求的多样化与个性化会倒逼创新主体加大技术创新力度,进而推动创新进程。从微观角度来看,产业升级引致的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需求增加以及企业分工深化等现象,使企业产生了争夺市场份额、改进技术服务以及组织培训等需求,进一步地企业为满足其新的需求会加大研发投入并组织研发创新等,企业创新活动增加。从中观角度看,产业的转型升级必然伴随着地区间创新的竞争与合作。一方面,地方政府会因责任考核、晋升激励等现实动力,主张并激励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竞赛等活动,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解决产业升级中遇到的共同难题,会发挥比较优势,展开区域合作,促进技术知识在区域间的扩散和溢出,获取地区间的技术扩散和知识溢出效应,提高创新水平。从宏观方面看,产业的转型升级引致的国际贸易效应促进了国家的自主创新。一方面,产业升级进一步地将本国的产品推向国际市场,使其越来越深地的融入到国际分工体系中,并伴随着资本、技术等要素更快速、更深入地跨国流动,使得相关产业可以通过干中学和FDI等途径获取国外的知识溢出,并对相关技术进行消化吸收以及再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得以提升;另一方面,产业升级在客观上会导致国家贸易壁垒的抬升,为保护本国产业,进口国往往会在产品的技术水平、安全性能以及绿色程度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限制,更高的出口贸易要求也进一步催生了一国的创新需求,进而提高总体的研发创新能力。[28]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活动的同时,金融发展也在影响产业升级。金融通过刺激储蓄向投资转化,[29]增加社会的有效资本,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同时促进资金转向高效率行业,[30]以淘汰落后产业,鼓励高效率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而普惠金融则通过其更广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强化资本资源的配置功能,优化资金在各产业间的再配置,促进产业升级。[31][32]基于以上分析,提出研究假设H3
H3: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进而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
三、计量模型、变量与数据
(一)计量模型
参考韩先锋等[33]、陈淑云和陶云清[34]等研究构建面板计量模型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的影响效应,基准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为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的间接影响,即假设H2与假设H3,引入中介变量Med,并参考温忠麟和叶宝娟[35]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程序,构建回归模型如下: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区域创新水平(Innov)。参考现有研究不难发现,专利申请量、研发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等指标常用来衡量创新主体创新水平,[4][36]考虑到数据的代表性,本文参考以往研究选取国内专利技术申请数,作为创新的代理变量,同时为缓解数据趋势波动,在模型中对其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2.核心解释变量。数字普惠金融指数(Index)。本部分数据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37]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代理变量,同样,为缓解数据趋势波动,在模型中对其进行了对数化处理。
3.控制变量。为减少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参考以往有关区域创新的研究文献,本文选取以下变量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政府经济干预程度(Gov)。在我国,政府是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者,也是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因此政府对于经济的干预程度是影响技术创新活动不可忽视的因素,本文采用政府财政支出占GDP中的比重来衡量政府经济干预程度;市场化水平(Mar)。市场化水平是影响创新活动的重要环境因素,本文借鉴谢家智等[31]的做法采用樊纲市场化指数对市场化水平进行衡量;基础设施(Base)。完善的基础设施在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便捷的条件支撑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创新要素的流动成本,从而影响创新水平的提升,本文选取人均公路里程数来衡量地区基础设施水平。[38]
4.中介变量。根据前文理论分析,选取人力资本(Edu)和产业升级(Indus)作为中介变量,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的间接影响。其中,人力资本变量借鉴陈淑云和陶云清[34]的研究,采用当地高校在校生人数的对数来衡量。产业升级变量,由配第-克拉克定理可知,随着一国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产业结构的变动表现为第一产业在GDP中占比逐渐下降,第二、三产业在GDP中占比逐渐上升,占主导地位的优势产业逐渐更替,因此,本文采取第二、三产业GDP占总GDP的比重衡量产业升级变量。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使用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③,市场化指数数据来源于《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8)》,其余变量的原始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此外,基于数据可得性与可比性,我们采用2011-2018年为研究时段,同时,为保证统计数据口径的一致性以及数据质量,本文选取除中国港澳台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之外的中国内地30个省、市、自治区为研究样本。表1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2报告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区域创新能力的影响,其中第(1)(2)列为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对区域创新水平的影响,第(3)(4)(5)列分别报告了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Cov)、使用深度(Use)以及数字化程度(Dig)一级维度指标对区域创新水平的影响。同时,由于数字普惠金融的含义包括了整个金融体系,不仅仅是以前着重关注的小额信贷业务内容,还包括保险、理财以及资本市场等业务范围。因此为了更加科学与准确的展示不同数字普惠金融业务对区域创新产生的影响,本部分还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二级维度中具有代表性的信贷(Credit)、投资(Investment)、货币基金(Monet)、保险(Insurance)和支付(Payment)等业务对区域创新的影响,回归结果为第(6)(7)(8)(9)(10)列。
2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直接效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有效助力我国的区域创新水平提升。这一研究结果使得上文假设H1中提出的关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存在直接促进效应的推论得以验证,同时与梁榜和张建华[18]、谢绚丽等[19]的研究结论相一致。从估计系数来看,数字普惠金融水平每增加一个单位,区域创新水平就会提升0.754个单位。进一步的,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一级维度看,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以及使用深度的系数均在1%水平下显著,而数字化程度系数不显著。事实上,从指标构建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代表着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程度,覆盖广度越大,就代表有越多的地区可以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也就越有助于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代表着使用频率与使用种类,使用深度越深就代表着数字普惠金融业务种类越丰富,使用频率越高,也就越有助于区域创新水平的提高。而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系数不显著,可能是由于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便捷、易获取的金融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区域的创新行为,但另一方面数字化程度的提升又会使得金融风险提高以及转移风险增加,进而对创新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这两种相反效应的作用下,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对于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影响在本文中呈现出不显著的结果;从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二级维度看,信贷、投资、保险和支付业务对区域创新均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这表明,不仅融资信贷业务对区域创新起到推动作用,投资、保险和支付业务等数字普惠金融的其他业务对区域创新也具有重大作用。
(二)稳健性检验
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我们采用以下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首先对主要解释变量在1%水平上进行缩尾处理后,再次进行回归;其次,鉴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区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文参考钱海章等[39]的研究,从总研究样本中剔除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四个直辖市的数据后再次进行回归;最后,分别使用解释变量的一期滞后、二期滞后、三期滞后以及专利授权数(lnInnovs)、技术市场成交额(Ipr)作为被解释变量的代理变量,对模型进行再次回归。最终稳健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实证结果表明核心变量回归结果与前文分析内容基本一致,再次说明了前文得出的结论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三)内生性问题讨论
基准回归结果初步验证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的激励效应,但在模型因果识别过程中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引致内生性的第一个来源是反向因果,即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在促进区域创新的同时,区域创新也在反过来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其次,引致内生性的另一个来源就是遗漏变量问题,尽管模型已经控制了一些与区域创新有关的特征变量,但从理论上讲仍有无法有效解决的其他不可观测因素所导致的遗漏变量偏误。因此,为了更好的识别数字普惠金融与区域创新之间的关系,本文使用工具变量法继续进行内生性分析。首先参考谢绚丽等[19]的研究采用省级互联网普及率作为工具变量,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的影响。一方面,互联网的普遍应用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互联网普及率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在控制一系列相关变量之后,省级互联网普及率与区域创新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渠道。因此,省级互联网普及率可能是数字普惠金融的一个有效工具变量。其次,由于智能手机是数字普惠金融使用的重要载体,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紧密联系,但在控制一系列相关变量之后,移动电话普及率与区域创新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渠道,因此,移动电话普及率可能是数字普惠金融的一个有效工具变量。
内生性检验结果最终如表4所示,回归结果显示在考虑了模型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以及遗漏变量问题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区域创新仍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的激励促进作用是稳健存在的。此外经检验,省级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移动电话普及率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识别不足检验等,说明省级互联网普及率以及移动电话普及率是一个较好的工具变量,本文的工具变量估计结果有效,本文研究假设的稳健性进一步得到了验证。
(四)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间接作用机制
5报告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间接效应估计结果,其中第(1)(2)(3)列为以人力资本为中介变量的估计结果,第(4)(5)(6)列为以产业升级为中介变量的估计结果。其中,如列(1)所示。在这一回归中,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证明可能存在中介效应,需要进一步检验。进一步的,列(2)结果显示,人力资本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的估计系数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能够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最后,由列(3)结果可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估计系数与人力资本水平估计系数同时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提升人力资本水平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具体看,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数字普惠金融水平每增加一个单位,区域创新水平就会直接提升0.44个单位,同时也会使得人力资本水平提高0.199个单位,从而导致区域创新水平间接提升0.3138个单位(0.199×1.577=0.3138),总效应为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之和(0.75),间接效应在总效应中占比为41.63%
同样,第(4)(5)(6)列中数字普惠金融、产业升级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促进产业升级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具体看,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产业升级影响区域创新水平的间接效应为0.12,在总效应中占比15.9%。综上,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通过提高人力资本供给和促进产业升级产生外部需求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作用得到了证实,假设H2和假设H3得到检验。
(五)异质性分析
1.基于地区的异质性分析
作为传统金融有力补充的同时,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和推广更注重满足欠发达地区以及中小企业等特殊群体的金融需求。考虑到数字普惠金融的包容性特征,其创新的促进效应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理区域表现可能也会存在差异。因此,为进一步的探讨数字普惠金融在不同地理区域体现出的多元特征,本部分将全国样本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分为东部④和中西部⑤两大地理区域分别进行回归,进一步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影响。
6中依次列示了东部以及中西部两大区域的直接效应估计结果和间接效应估计结果,首先,由列(1)和列(7)中的直接效应估计结果可知,分区域回归结果中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变量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下显著,与全样本回归结果一致,表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促进了两大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进一步佐证了假设H1。从估计系数看,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溢出效应在不同区域内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中西部>东部”,即相较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可以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获取更多的溢出红利,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如果中西部地区能够进一步合理发展和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将不仅能有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还能有效缩小区域之间的创新差距,助力地区经济发展。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本文认为主要在于两方面:第一,东部地区发展较早、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从而使得在创新水平提升相同程度的情况下,东部地区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有着更高的要求;第二,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内部差距明显大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在2011年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位于32.42-80.19区间,但到2018年末这一指数已扩大到282.77-377.73区间。而现有研究表明,在要素发展差距较大的情形下,更容易出现由于“过密”和“过疏”而不利于发展的情况。因此,东部地区内部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距过大,会造成其对不同省域创新溢出的不均衡,减弱其对创新的溢出效应,这一情况与韩先锋等[33]的研究结论相一致。
其次,列(1-6)以及列(7-12)分别列示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间接效应估计结果。其中,东部地区的产业升级中介效应显著,而人力资本中介效应不显著,即在东部地区内,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促进产业升级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高,但通过促进人力资本积累间接促进区域创新这一渠道作用不明显。中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本积累中介效应显著,而产业升级中介效应不显著,即在中西部地区内,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促进人力资本积累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高,但通过产业升级间接促进区域创新这一渠道作用不明显。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本文认为主要在于两方面:第一,相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一直是各层次人才寻求自身发展的首选,东部地区也因此拥有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相反,中西部地区因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对人才的吸引水平相对偏低,人力资本水平偏低。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对人力资本积累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更为明显,而在东部地区较为不明显;第二,虽然我国整体产业结构都存在提升空间,但相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的步伐较为领先,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升级很大程度体现出跟随东部地区产业升级的特点,因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产业升级进而提高区域创新的作用在东部地区更为明显,而在中西部较弱。
2.基于创新主体的异质性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在区域创新中的有效利用与技术、组织和制度等匹配的补偿性投入密不可分。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作为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三大创新主体,拥有不同初始要素禀赋的同时,在功能定位、创新偏好、资源配置、投入强度等方面也存在差异,这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在其三者之间可能会拥有不同的溢出效果,也预示着数字普惠金融在促进创新发展过程中在三者之间可能会发挥着不同的效用。因此,在上述基准回归的基础上,本文还就数字普惠金融对不同创新主体异质性影响进行进一步探讨,模型最终回归结果如表7。值得说明的是,现有的官方统计中虽然较为全面的公布了2011-2018年的区域创新数据,但有关高校与科研机构的2018年创新数据目前仍未公布。因此,鉴于数据可得性,在本部分回归中,高校和研究机构采用2011-2017年数据进行回归,企业采用2011-2018年数据进行回归。
表7中依次反映了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三大创新主体的面板估计结果。从显著程度看,可以发现,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三者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变量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与全样本回归结果一致,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显著驱动了三大创新主体的创新水平,进一步的佐证了假设H1。从数字普惠金融的作用强度看,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溢出效应在不同创新主体间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异质性特征。由于在创新活动中,企业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创新,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故结合实证结果不难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明显强于应用研究。
五、结论及启示
本文首先从融资约束的直接传导机制和人力资本提升以及产业升级两个间接传导机制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创新水平提升的内在机理,而后运用2011-2018年我国内地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从全国层面、区域层面和创新主体层面多维度实证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区域创新水平提升之间的关系。结论如下:(1)金融作为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有力支撑,其新的表现形式——数字普惠金融,不仅能够通过信贷业务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问题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还可通过投资、保险和支付等其它业务全面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2)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以及促进产业升级两方面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但分区域进一步分析发现,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促进产业升级渠道促进区域创新,中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渠道促进区域创新;(3)分创新主体分析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溢出效应在不同创新主体间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异质性特征。
根据本文的分析与结论,可以得到以下几点政策启示:
第一,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已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传统的要素投入增长效应不再适应当前发展的需要,创新驱动战略意义突显。就我国目前区域创新的实际活动看,各地区的创新水平都有了较大提升,但创新程度低、地区创新差距明显等问题仍然存在。本文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各业务发展均可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同时在作用机制方面,其不仅可以通过降低融资成本、扩大服务范围以及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缓解创新主体的融资问题来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还可以通过提高人力资本供给以及促进产业升级产生需求来间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其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因此,各级政府应鼓励与引导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全面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质量,关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整体性与协调性,以进一步促进区域创新水平的提高,助力我国创新驱动战略。
第二,各级政府应针对本地具体情况实行差异化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策略。从本文的异质性分析结果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区域创新提升的贡献程度呈现出区域间不平衡性的同时,作用渠道也有所区别,这一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基于此,一方面,为加强数字普惠金融对东部地区区域创新的促进作用,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发展高水平的数字普惠金融,同时注重数字普惠金融对产业升级的引导作用,帮助东部地区实现更好的发展;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创新水平也拥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可以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获取更多的创新溢出红利,故中西部地区可以利用此种“后发优势”,加快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升本地区创新水平的同时缩小地区差距。此外,中西部地区也应注重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对人力资本的正向作用,间接提高本地的创新水平。
第三,注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基础研究的引导作用。从本文的异质性分析结果看,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基础性研究的主力军——高校的创新活动拥有更强的驱动作用。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基础研究”一词也曾被多次提到,凸显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因此,我国应注重释放数字普惠金融对基础研究的促进作用,争取塑造一批具有更强创新竞争力、更大成长潜力以及带动引领作用的创新主体,切实推动区域创新模式的改变。
注释:
①《习近平: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www.xinhuanet.com/2020-08/24/c_1126407772.htm
②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第二期,2011-2018年)https//idf.pku.edu.cn/yjcg/zsbg/485016.htm
③数据来源:https//idf.pku.edu.cn/yjcg/zsbg/485016.htm
④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福建和海南。
⑤中西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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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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